數日後,也就是法院開庭的頭一天,譚局來到林峰辦公室,看到擺放在桌面上那遝應訴答辯材料,關心地問道:“怎麽樣,有壓力嗎?”
林峰苦笑道:“還行!”
“證據充分嗎?”
“他們提供的證據倒是很充分,而且訴求也很簡單,就是在給對方一大筆補償的基礎上,彼此好合好散......”
“哦......”
雖然在譚局面前,林峰並沒有表露出太多地糾結,但他內心裡,自始至終似乎都不是那麽輕松坦然......
連他自己也不明白,究竟是感覺證據方面還存在什麽漏洞?或是此案多少是因為忌憚胡副區長的身份,從而讓他感到自己屬於被動受理?再就是這場官司畢竟與他女朋友的前程相關,因此心情才有些莫名其妙地矛盾?
不過,他很快又自我打消了這些顧慮。他認為,雖然那位胡副區長是在替親戚委托自己幫忙辯護,但從某種角度講,這好像也在情理之中;雖然對方同時講到幫自己女朋友順利出國進修墊句話,看似“不那麽合時宜”甚至還有幾分“要挾”之嫌......但對方也明確講到,不管官司最後如何,都會幫林峰女朋友爭取到名額!就算這話口不對心甚至是另一種“施壓”方式,可若追究起來也並無明顯不當之處......
何況從與對方的交談中,他覺得這位胡副區長為人處事還是比較穩重得體、思維縝密、顧全大局的......
而且在與他那小舅子的接觸中,也並未留下什麽不好的印象......
除非他們都很好地掩蓋了自己的另一面,或隱藏了什麽更關鍵的證據......
想到這些,他不禁暗暗打了個冷戰,他實在不願意甚至不相信會出現那樣的事情......
終於等來了開庭這一天的王東山,簡單地吃了幾口早餐,就匆匆出了家門兒,且就近上了一輛出租車......
路上,他再次接到了陳海躍打來的電話......
聊過之後,王東山合上手機,隨之看了看時間......
由於在之前兩個人每次通電話時,陳海躍都會強調,自己不想在開庭前就被別人看到,他必須等庭審時,聽了傳喚再當眾出現。所以,當王東山搭乘的出租車在法院門前停下,他從車內出來後既沒有站在原地立等,也沒有朝四周環顧,就直接進入了法院大門兒......
庭審時間規定在上午九點整。距離開庭時間還有幾分鍾的時候,王東山由法庭工作人員引領著走進法庭,來到原告席落了座。此時,法庭內的旁聽席上,已坐有不少前來參加旁聽的群眾。
沒過一會兒,肖懷安同他聘請的律師林峰,也由法庭工作人員引領進入到法庭。肖懷安緊隨在林峰身後,一邊朝著被告席方向走,一邊斜目看了一眼原告席上的王東山,當兩個人的目光碰在一起時,肖懷安趕忙收回了眼神兒......
就在王東山仍然怒視著肖懷安的時候,審判長與書記員同時步入法庭,分別來到各自席位,並將手中材料放在了案台上。
接下來,審判長開始宣布:“現在正式開庭!請全體起立!......”
待儀式完畢全體落座後,審判長便開始宣讀庭審內容......
爾後,首先請原告方開始陳述有關本案的事實以及起訴理由......
胸有成竹的王東山剛剛做完陳述,審判長便又請被告方就原告方所陳述的內容進行了答辯......
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原告王東山與被告肖懷安的代理律師也就是林峰在進行激烈辯論的同時,雙方都先後出示了關於本案一些有力的證明材料,也正是在這個時候,王東山突然請示說:
“審判長您好!我還有一份極其重要的證據,能夠充分證明我以上所陳述全都是事實。這份證據是從一個夥同肖懷安一起,在一次酒宴桌上偷拿我手中那份《合約協議書》的那個人稱‘侯三兒’的口供字據。有關當初他們是以如何方式偷拿《合約書》的整個過程,在之前本人向法院呈交的訴狀材料中已經提到了,您也已經了解,所以在庭上我就不再贅述了。至於我剛提到的那份兒證據,由於某種原因,現在還在我酒樓一名員工手裡,他不光手握這份重要材料,同時也是本案的知情證人,因此我現在懇求法官,請允許我酒樓的那名員工即刻上庭,替我出示新的證據,並陳述他所知道的一切......”
聽到原告方還有新的證據要出示,被告席上肖懷安的代理律師林峰馬上皺緊了眉頭,臉色也開始出現了明顯地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