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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語娜娜故事合集》第11章 來過足夠
  我喜歡聽歌,從小就喜歡,隨著年齡的增長,這種愛好愈發濃烈。上大學後,我每天都帶著耳機聽歌,不然就和丟了魂似的。

  兩年前的某天,我突然戒除了這個愛好。

  那天下午,我還沒進家門就給表妹打電話,讓她把所有的聽歌設備全部帶走,一個都別留。

  之所以這麽反常,全都是因為他。

  “我們哭了,我們笑著,我們抬頭望天空,星星還亮著幾顆。因為剛好遇見你,留下足跡才美麗……”

  “剛好遇見你”是他給我唱的第一首歌,也是他唯一會唱的歌。說來也怪,以前聽這首歌沒有任何感覺,甚至都沒完整聽過。

  可現在不一樣,經過他“翻唱”後,我就迷上了“剛好遇見你”。

  每天早上,我都會打開音箱聽這首歌,直到音箱都發燙了才關掉。

  機器雖然停止了,但“真人環繞聲”就在身邊,我會讓他繼續唱。

  他的嗓音挺好聽,特別適合唱這類型的歌曲。

  可惜的是,我們隻想著浪漫的戀情,卻忘了殘酷的現實。

  兩年前的那個秋天,當我們初遇的那一刻,便一見鍾情的愛上了彼此。這樣的愛情除了甜蜜就是幸福。相戀剛滿一年,他便向我求婚了,我想都沒想的就答應了。

  幸福的時光總是短暫,就在我們準備拍婚紗的那天,他的母親找到了我們。她冰冷的語氣透著堅決的反對,她絕不允許我們在一起。

  理由只有一個:我是離過婚的女人。

  確實如她所說,我經歷了一段失敗的婚姻,雖然已經恢復了單身,但在她眼裡都一樣。

  她說過不會讓我們在一起,堅決不會,除非她死。

  他母親是個非常強勢的人,性子又特別剛烈。說白了,他要是真敢不聽話,他母親就敢真跳樓。

  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我們還怎麽在一起?不被祝福的婚姻不會幸福,況且他是家裡的獨生子。

  說實話,我不恨他母親,真的不恨。

  換做是我的話,我也會和她一樣,因為做母親的都會為孩子打算。

  如果說相戀實屬不易,那麽分手就更加艱難,幸運的是,我沒有慌亂不堪。經過三天三夜的深思熟慮,我終於做出了選擇。

  離開這裡,離開他!

  臨走那天,我把房間打掃得乾乾淨淨,把他的衣服熨燙得平平整整。做完這一切,我長長地出了一口氣,有種如釋重負的解脫。

  為什麽會有這種感覺?我也說不上來,許是明白了……

  出門的時候,我將鑽戒取了下來,連通盒子一起放到桌上。登機那一刻,我刪除了他所有的聯系方式。既然分手了,就別再打擾。

  於我而言,來過愛過,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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