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繹站在陽台上,手捧一杯熱可可,倚著欄杆,遙望西邊的日出和日落。
斜陽晚照,余暉染紅了半邊天空。
幾分鍾後,紅暈褪去,光芒黯淡,落日被地平線完全吞噬。
短暫的黑夜降臨東半球。
一個呼吸之後,西邊的天空重新亮起,霞光衝破黑暗,一天還沒結束,新的一天已經開始。
晨風從圍巾和羽絨夾克的縫隙間溜入,寒意直入骨髓。
駱繹緊了緊圍巾,捧起熱可可小抿一口。
從22樓向下俯視,街道上行人如蟻,上下班的人潮在地鐵站錯身而過,出站的人自覺戴上緩衝頭盔,形形色色的頭盔從各站口湧出,匯作一條斑斕的河流,隨即又散入千家萬戶。
自從半年前出現“不夜天”的異象,“夜班”就登堂入室,成為受勞動法保護的常規班製。
企業自此開始兩班製,早班朝九晚五,夜班晚九朝五。
公司提高了效率,國家降低了失業率,打工人再也不用熬夜,皆大歡喜。
當然,這一政策對駱繹沒有任何影響,因為他是一名撲街寫手,夜晚的消失沒能改變他撲街的現狀,也沒能阻止他少掉幾根頭髮。
呼吸了幾口新鮮空氣,頭腦得到放空的他正想回屋碼字,忽然看見陽台外半米處的地方浮現出一團黑色的虛影。
他立即扒住欄杆,探出半邊身體,扯著嗓子朝下方大喊:
“小心!高空墜物!”
這一嗓子成功引起人群的注意。
路人也發現了半空中的異象,或避讓或繞道而行,有條不紊,轉眼便騰出一塊空地,更有甚者,竟好整以暇地抬頭觀望。
虛影凝實,暗紫色的球狀物,拳頭大小,還沒等駱繹瞧出端倪,球狀物已從近七十米的高空墜落。
五秒之後轟然墜地,砸起一片塵土,住在22層的駱繹感覺整棟樓都輕微地晃了晃。
再看地面,竟已被砸出個半徑一米有余的大坑,從他的角度看不出坑的深度,但想來不會太淺。
圍觀的路人無不松一口氣,還好躲避及時,若是被這“鐵疙瘩”砸個正著,即便戴著最尖端的緩衝頭盔,也絕對當場去世。
數秒之後,一縷銀光掠過,異物回收局的專車光速抵達現場。
門開,兩名白衣白褲白手套的青年走出,其中一位手裡拎著一個泛金屬光澤的原木色方形箱,另一位走到坑邊蹲下,凝視坑中異物,片刻後,霍然抬頭。
隔著六十多米的距離,駱繹卻有種被盯上的感覺。
“你是第一目擊者?”
“誰?!”
他驚愕回頭,正對上白手套青年的眼睛。
“!!!”
駱繹的驚駭溢於言表,難以置信地朝樓下看去,那名蹲在坑邊的青年已然消失,拎箱青年正在回收異物。
“不必害怕,我只是問幾個問題。你是第一目擊者嗎?”
青年面帶微笑,語氣溫和。
駱繹略顯畏縮地點點頭:“是。”
“大概是從哪個高度墜落的呢?”
“就我家窗外,再高個一兩米的地方。”
青年看了眼駱繹手指的方向,接著問:“之前有過類似的情況嗎?”
“沒有,在我入住之後沒有,這是第一次。”
“你什麽時候入住的?”
“兩個月前。這地方是不是不能住了?我看網上說,發生過高空墜物的地點都不安全,有第一次,
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 青年打斷:“網上的言論,不可盡信。就我所知,偶發性的案例不在少數。當然,你若實在擔心,也可換一處定居,這是你的自由。如果此地再發生同樣的情況,請務必遠離異物,並立即聯系我們。”
“好,但我想我會搬走的。”
青年沒有接茬,視線落至地面,正欲離開,忽又轉過頭來,仔細打量面前的年輕人:“我是不是在哪兒見過你?感覺你有點眼熟。”
駱繹愣了下,不答反問:“你平常看小說嗎?”
見對方不解,他解釋:“我是一名小說作者,還算小有名氣,如果你有閱讀的習慣,或許曾看過我的照片。”
青年不置可否地“嗯”了聲,收回目光,望向地面。
一個眨眼的工夫,已不見對方的蹤影。
兩名白手套抬著收容箱上車,銀白色的專車以不可思議的高速離去,只在天際留下一縷淡淡的光痕。
短暫的插曲之後,街道恢復忙碌的景象,等市政派人填好坑,貼上“高空墜物易發地”的警示語,人們就會慢慢忘記這件事,頂多路過的時候抬頭多看兩眼。
駱繹目送那縷銀光離去,直至它消失於無形,才返身進屋,面色也隨之沉了下來。
他明白,他又要搬家了。
“高空墜物”是和不夜天同時發生的,安城的事故幾率尤其高,這半年來砸死砸傷不少人,給市政交通造成了極大的麻煩,以至於遷出安城的人數節節攀升,好幾家保險公司也因此而破產。
唯一因禍得福的只有頭盔產業。
上上個月,因高空墜物越來越頻繁且不可預測,出門帶頭盔便正式成為強製性要求,在全城推行。
至於掉下來的是什麽東西,目前還沒有確切的說法,只知道具有極強的放射性,在發現後應立即報給有關部門,嚴禁觸碰, 更嚴禁私藏。
半年前,駱繹第一次遭遇高空墜物時,他還是個安分守己的好公民,於是老老實實撥通了異物回收局的電話。
他和白手套青年的第一次見面,就在那時。
在那之後,他又陸陸續續遭遇了十二次高空墜物事件,其實也不算高,頂多超過他頭頂一兩米的高度,出現坐標全部位於他身周兩米的范圍內,在他碼字、吃飯、洗澡,甚至蹲坑的期間,都曾哐當一聲掉下過東西來。
這不尋常,很不尋常。
正如青年所說的那樣,高空墜物之所以難以預測,正是因為偶發性高,從來沒有哪個地方連續掉過十二次異物。
這期間,他搬過好幾次家,邪門的是,只要他搬去哪裡,哪裡就變成易發地。
就仿佛,他才是災禍的源頭,是引發這一系列異象的罪魁禍首,盡管他什麽也沒做。
駱繹一向謹慎。
當第二件異物落在腳邊,他沒有再撥打那個電話。
他怕被認出,然後被帶走。同一個人在一周之內遭遇兩次高空墜物,從概率學上講,已足夠可疑。
他私藏了所有異物,誰也沒有告訴,包括老爸。
這是極其嚴重的違法行為,上一個這麽做的人,被判了二十年的有期徒刑,那個人還隻私藏了三件異物。
私藏十二件異物會是什麽下場?
一旦被抓,大概會撿一輩子肥皂吧。
但他已無法回頭,從他決定私藏的那一刻起,就沒有回頭路可走了。
更何況,他還意外發現了異物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