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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別秀》第七十三章 夫人請自重
林秀也是回到陳府後才知道,在他回來之前,柳清風就將這起綁架案的人犯找到了。

犯人是陳府的奶娘,因為在陳府時日很久,親眼看到陳員外對兒子的重視和寵愛,於是便動了綁架勒索之心。

她指使親戚綁架了陳家少爺,本想等再過兩日,等到陳老爺因為焦急而心力交瘁,不報什麽希望的時候,再讓那遠房親戚出面勒索,自己躲在幕後,坐享其成,豈不美哉?

但她怎麽也沒想到,自己居然被官府的人揪出來了,本來陳府少爺在手,她還有脫身的可能,現在少爺也被人找回來,她便一點翻身的希望都沒有了。

那奶娘雙目無神,癱軟在地,像是被抽走了全身的骨頭。

柳清風也一臉的驚疑,他目光炯炯的看著林秀,問道:“林大人,你,你是怎麽做到的?”

如果不是知道林秀的身份,林家的地位,他一定會懷疑,這是林秀與這奶娘合作演的一出戲,目的就是為了騙取陳府的賞銀。

林秀這次倒是沒有吊著柳清風,問道:“柳大人應該知道,我要了一件陳家少爺的貼身衣物吧?”

柳清風點了點頭,說道:“我看到了,但林大人僅憑一件衣物,就能找到陳家少爺?”

林秀拍了拍大黃的腦袋,說道:“我當然不能,但它可以啊,狗的嗅覺,要遠比人的嗅覺靈敏,我只要讓他記住陳家少爺身上的味道,然後再讓他到處聞聞,除了陳府之外,出現這種味道的地方,就是藏匿陳家少爺的地方。”

狗的嗅覺遠勝於人,這是常識,柳清風當然知道,百姓們誇人嗅覺靈敏時,也總是說“你的鼻子比狗鼻子還靈”。

但利用狗的這種能力破案,柳清風就難以理解了,狗是牲畜,又聽不懂人話,它怎麽能幫助林秀查案?

林秀知道柳清風的疑惑,主動解釋道:“其實有些動物是很聰明的,尤其是狗,他們常年與人相處,也略通人性,只要稍加訓練,就能幫助我們做很多事情,柳大人若有興趣,可以自己嘗試訓練一隻,無論是追凶還是尋人,他們都比人要強得多。”

柳清風身旁的捕快臉上露出羞愧之色,他們居然連狗都不如,這次可真是丟人丟到家了……

破案多年,柳清風自認為在此道上,沒有人能超過他,但林秀這次,真的是讓他見識到了什麽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更比一山高。

他臉上露出受教的表情,說道:“林大人今日真是讓柳某開了眼界,柳某自認為精於查案,但和林大人相比,還差之遠矣。”

林秀擺了擺手道:“柳大人不必過謙,你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就查到了犯人,當的了神探之名。”

林秀倒也不是商業互吹,短暫的幾次接觸,林秀發現,柳清風查案的確是有兩把刷子的,換做是他,不可能在半個時辰不到的時間裡,從這麽多下人中鎖定人犯,給他一天時間他也做不到。

柳清風搖頭道:“我其實是依靠異術能力,比不了林大人的手段精妙。”

“異術能力?”林秀眼前一亮,問道:“柳大人覺醒的是什麽異術?”

柳清風道:“實不相瞞,我是依靠目之異術,可以看到常人容易忽視的線索,也能看清每一個人細微的表情變化,如此才能很快的鎖定人犯。”

目之異術,

林秀心中一動。
擁有數種異術的他,當然已經意識到,前人劃定的異術品階,並不能代表一切。

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低階異術的作用,是高階異術無法代替的。

冰之異術是天階,治療異術是玄階,可一個人重傷垂死,哪怕是冰之異術九次覺醒的超級強者,也沒有一個治療四次覺醒的雙雙姑娘有用。

同樣的,如果沒有獸語能力,林秀縱然身懷天階異術,也找不到那個孩子。

目之異術也是玄階,不過在林秀這裡,所有的異術,都是天階,這種能力可以讓人擁有不可思議的視力和洞察力,五次覺醒之後的能力未知,林秀幻想著會不會是透視什麽的……

為了透……,為了好好保護眼睛,柳清風的能力,還是要想辦法得到的。

覺醒目之異術的人,不會近視,也不會老花眼,眼睛自帶望遠和放大,以及自動聚焦調焦功能,簡直是林秀和李柏樟這種人的福音,用這種能力來看美女,嘖嘖……

剛剛獲得了雷霆和治療能力之後,林秀又找到了新的目標。

林秀對柳清風說道:“
異術只是手段,對於柳大人查案的手段,其實我也是很佩服的。”

柳清風眉梢一挑,有些高興的問道:“林大人當真這麽認為?”

對於一個神探來說,還有什麽是比另一個神探對他的認可更讓人愉悅的事情,在他的專業領域,得到了連他也要欽佩的專業人士的認可,這對柳清風而言,是莫大的榮耀。

林秀笑道:“千真萬確,不如找個機會,你我二人去喝上一杯,順便交流交流探案的心得,互相學習,互相促進,如何?”

柳清風大喜道:“正有此意。”

見柳清風提起喝酒,連眼睛都亮了,林秀心生警惕,問道:“不知柳大人酒量如何?”

柳清風笑了笑,說道:“尚可。”

林秀可是知道,柳清風是很懂得謙虛的,他說的尚可的意思,就是酒量很好,如果是這樣,林秀還要提前兩天準備。

他笑著對柳清風說道:“今天我還有些事情,找個時間,我在摘月樓設宴,請柳大人喝幾杯。”

林秀還不知道他第二次覺醒之後,複製的能力上限是幾個,柳清風就在衙門,隨時都可以找他喝酒,因此倒也不用著急。

柳清風搖頭道:“摘月樓太貴了,我們找一個路邊小館,隨便喝點就行。”

此言正中林秀下懷,他也覺得摘月樓太貴,雖然錢掌櫃每次都給他最低的友情價,但林秀還是覺得心疼,他現在是越看柳清風越順眼,這年輕人,很懂事……

捕快們將三名人犯押往衙門,陳員外匆匆走出來,將一疊銀票塞在林秀手裡,說道:“感謝這位大人,這是一千一百兩銀票,請大人收下,多出來的那些,就算是我請大人們吃頓飯,家裡出了醜事,不能讓大人們白白辛苦這麽久……”

對於這些酬金,林秀並未拒絕。

這是他應得的,雖然這筆錢的確來得容易,但他的能力是不可代替的,林秀將其中一百兩銀子交給一名捕頭,說道:“這一百兩,大家分了吧。”

那捕頭還想拒絕,林秀直接擺了擺手,說道:“大家也都忙了一早上,這點錢拿去買酒。”

見此,那捕頭也沒有拒絕,幾名捕頭笑呵呵對林秀拱手稱謝,這筆錢分到他們每個人手裡,也有十幾兩,是他們幾個月的俸祿了。

柳清風看著林秀手裡的銀票,目中閃過一絲羨慕和渴望,卻也很快消散。

他對林秀抱了抱拳,說道:“林大人,我先回衙門了。”

林秀笑道:“我也有些事情要做,我們過幾天見。”

修為停滯了那麽久,剛剛賺到了一千兩銀子,林秀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將它們換成元晶。

說起來,一千兩銀子,也只能換十顆元晶,抵得上十天的修行,利用元晶來修行,實在是太燒錢了,這才只是第二次覺醒,等到再覺醒一次,一天的修行就需要一千兩,恐怕再有錢的人也燒不起。

他必須得考慮一個新的賺錢門路了。

……

林府,一處廂房。

此時正是初秋,天氣還有些余熱,但這處廂房,卻十分涼快,甚至可以說寒冷,簡直如同冰窟一般。

事實上,這裡就是冰窟。

整個房間內部早已被搬空,地面以及牆壁四周都結上了厚厚的冰層,林秀盤坐在冰上,體內還有寒氣在源源不斷的湧出。

用元晶來修行,首先要將體內的元力消耗一空,然後用元晶補充,再消耗,再補充,周而複始的重複這一過程。

和動物說話,是不怎麽消耗元力的,這種低階能力,甚至連消耗元力,利用元晶提升都做不到。

天階異術之所以是天階異術,不僅僅在於他們威力強大,還在於他們可以在極短的時間內,徹底消耗體內元力,這代表的是異術的潛力。

林秀憑空造冰和釋放雷霆,都能在短時間內消耗大量元力,不過後者的動靜太大,也沒法掩人耳目,他只能手動的為家裡打造了一個冰窖。

廚房買了新鮮的蔬菜,肉類,都可以存放在這裡,而不用擔心變質。

沒一會的功夫,林秀剛剛得到的十顆二階異獸元晶,就被他消耗一空,這種花錢速度,堪稱敗家絕頂。

不過,今天幫助陳員外找兒子,倒是讓林秀想到了一個賺快錢的辦法。

密偵。

獸語這個能力,可不僅僅能用來當獸醫,也方便用來秘密調查一些事情。

畢竟,被人跟蹤,誰都知道警惕,但被狗跟蹤呢,誰會注意到一條狗,或者,林秀再養一隻鳥,再怎麽警惕的人,也不會意識到,會有一隻鳥在跟蹤監視他。

大夏也有私家偵探這種職業,不過不叫這個名字,而是叫做密偵,秘密偵查的意思,密偵什麽都乾,找人,調查個人背景,婚外情,跟蹤監視,保護等等等等……

朝廷二十四司中的密偵司,也是乾這個的,區別是他們是官方的密偵,林家外面那名乞丐和賣煎餅的中年人,就是密偵。

聘請私人密偵的價格極高,因為他們的目標客戶,並不是普通百姓,而是權貴富商,從他們手中,可以買到王都各大家族的秘聞,從某種意義上說,密偵和狗仔差不多……

乾這一行不用投入太多的資金,而且往往都是一錘子買賣,不用等待資金回流,是林秀最理想的兼職。

林秀心中已經有了初步的盤算,走出林府。

那條名叫小灰,今日給他提供了重要線索的灰狗,林秀沒有虧待它,它剛才啃了兩隻肘子,五隻雞腿,現在正在林府外面的牆根下曬太陽。

林秀帶著孫大力和大黃,先去了王都的花鳥市場。

他打算再買一隻鳥,一般人雖然不會懷疑大黃,但它畢竟體型太大,在外面跟蹤沒問題,如果被跟蹤的人進了府宅,大黃就沒辦法了。

有一隻鳥就不一樣了,它的目標更小,更不容易被注意到,訓練好了,就是最智能的無人機也比不了。

林府附近就有一個花鳥街,這些東西,在權貴圈子裡很有市場。

權貴們不用勞作,躺著就能領俸祿,每天可以用來休閑的時間大把大把,除了欺壓百姓,調息良家婦女之外,什麽遛鳥鬥雞鬥蛐蛐,都是基本技能。

花鳥街一整條街都是賣盆景、花卉、蟲、鳥的店鋪,踏進這裡之後,林秀腦袋就開始嗡嗡的,像是要炸開一樣。

這裡本來就吵鬧,在別人耳中,只是蟲鳴鳥叫的聲音,在林秀耳朵裡就不一樣了。

“咕嚕嚕嚕……”

“好餓,我想吃東西……”

“呱呱,有要交配的嗎?”

“我我我,我在你後面……”

……

林秀發現,不是所有的動物,都有貴妃的靈寵和大黃一樣的靈智,事實上這裡大多數動物所說的話,都是沒有意義的。

比如那些觀賞魚,就只會咕嚕嚕的吐泡泡,所發出的聲音沒有任何信息。

一些蟲類,則只有食物和交配的本能,重複說的,也只有那幾句而已。

讓林秀意外的是,有幾種鳥類的智商的很高,可以明顯看出是有自己思維的,如畫眉,黃雀等,林秀在街口的第一家店鋪,花十兩銀子買了一隻畫眉,然後就匆匆離開。

能聽懂獸語,也不盡然是好事,至少在這種地方,林秀被吵的一刻都待不下去,各種繁雜且沒有意義的聲音交匯,讓他的腦袋像是要裂開一樣。

片刻後,梨花苑,雅閣之中。

彩衣看著籠中的畫眉,忍不住伸出手指逗弄,說道:“這隻畫眉好漂亮……”

林秀則是在和班主商議一件事情,他雖然想兼職密偵,但想要做這件事情,也不是什麽門檻都沒有,至少,他需要一家店鋪。

有了店鋪,才可以接待客人,但林秀顯然是沒有這個時間和精力的,他也不可能一整天都待在店鋪裡,倒是可以借用梨花苑的地方,在門口多豎一塊牌子,如果有生意上門,就先讓她們幫林秀接下。

林秀本來是打算給她們酬勞的,可是班主不要,林秀見她態度堅決,便沒有再堅持。

林氏偵探事務所算是就這樣開張了,但卻一連幾天都沒有生意,這也很正常,這一行畢竟和那些正經賣東西的店鋪不一樣,他們的客人比較特殊,而且個人的知名度也很重要,人人都想找有名氣的密偵,一些剛入行的新人,無人問津是常態。

這一日,林秀走在街上,身後跟著大黃,肩膀上則站著一隻畫眉鳥,引得路人頻頻側目。

王都懂遛鳥的人不少,可他們不是用絲線將鳥腿拴著,就是將鳥的翅膀部分剪掉,或者乾脆帶著籠子一起遛,不讓它們有機會逃脫,眼前這位年輕公子,既沒有用絲線,也沒有剪掉此鳥的翅膀,這鳥兒就乖乖的站在他肩上,這才是遛鳥的最高境界啊。

一會兒的功夫,就有好幾個人上前詢問林秀的馴鳥之法,或者乾脆問他
這鳥賣不賣,最高者甚至已經出價到一百兩銀子,而林秀從花鳥市場買的這隻鳥,也才花了十兩而已。

林秀當然是不賣的,至於馴鳥之法,他們也學不會。

其實當林秀第一次打開鳥籠,這畫眉鳥也想著飛走來著,但是它又好奇,為什麽這個人類能聽懂它的話,就一直在林家上方盤旋。

林秀花了三天時間,又是和它聊天,又是用食物誘惑的,才總算收服了這隻畫眉,讓它願意留在自己身邊。

這一點,鳥類和犬類有著很大的區別。

犬類早已被人類馴化,天生就對人類十分忠誠,所以林秀用一個肘子,幾隻雞腿就將大黃帶回了家,讓它不離不棄,但這些鳥兒卻野性難尋,它們天性向往自由,就算是林秀可以和它們交流,也難以馴服它們。

否則,他還哪裡用做什麽密偵,單單是幫別人馴鳥,就能賺的盆滿缽滿。

還好這隻鳥是有腦子的,知道一頓飽和頓頓飽的區別,在外面運氣不好的時候,三天餓九頓,冬天更是鬼門關,跟著林秀,一天三頓頓頓不落,想吃什麽還可以點單,不比在外面捉蟲吃好多了……

來到梨花苑,林秀剛剛走到一樓大堂, 班主就從樓上下來,高興道:“林公子,你來的正是時候,有生意上門了,還是一樁大生意,彩衣正在樓上和那客人談呢……”

片刻後,二樓雅閣,林秀見到了那位客人。

那是一個女人,個子不高,長得很壯,大概有一米五出頭,體重應該在三百斤以上,年紀也不小,看著有四十多歲的樣子,單純從審美的角度來看,這副尊容實在不敢恭維。

但她還有一個最大的優點,那就是很有錢。

她頭上戴滿了配飾,全部是純金打造,林秀看一眼都覺得重,此外,還有她身上的珍珠項鏈,那一顆顆珍珠的大小,色澤,一看就是高級貨,之所以是身上而不是脖子,是因為她胖的沒有脖子,下巴和胸是連在一起的。

此外,她的左右手腕上,分別有兩個純金的手鐲,險些閃到了林秀的眼。

看到林秀時,這女人眼前猛地一亮,問道:“你就是那位密偵?”

林秀點了點頭,問道:“請問你要委托什麽事情?”

這女人上下打量了林秀一番,眼中開始綻放中某種光彩,原本應該是脖子位置的贅肉聳動了幾下,看著林秀說道:“要不你別當密偵了,跟著我怎麽樣,我每月給你五百兩銀子,你可以隨便拿去花,這一個月裡,你有十天要陪我,其他時間做什麽事情,我都不管……”

林秀臉上立刻露出義正言辭之色,說道:“夫人,請你自重,我不是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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