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本來打算直接回家,已經走到了門口,聽聞郎中大人再次提審殺害王氏的凶手,又折返回來。
雖然他不太熟悉大夏的律法,但一個無權無勢的竊賊,入室行竊,劫色殺人,肯定難逃一死,依照律法,斬立決是很正常的。
但林秀萬萬沒想到,清吏司郎中對此人的判決,居然是凌遲。
凌遲是最殘酷的極刑之一,行刑時會將犯人千刀萬剮,還要犯人時刻保持清醒,這種折磨,只是在腦海中想象一下,就覺得不寒而栗。
而且,此刑罰一般隻用在十惡不赦的重犯身上,對一個普通的殺人犯判處凌遲,是不可能被朝廷通過的。
但此刻跪在堂下的那名犯人,顯然不知道這些。
他臉色極度蒼白,身體抖如篩糠,死他不怕,畢竟他身患絕症,已經沒有多少日子好活,替人去死,家人得到一大筆豐厚的報酬,對他來說,已經算是賺了。
但死和死,是有區別的。
砍頭不過是一瞬間的事情,據說快的根本感受不到痛苦,腦袋掉了碗大一個疤,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他就是聽了這些話,才打算出來替人頂罪。
可那是凌遲啊,據說要行刑整整三天,這三天裡,每天要從他身上削下一千兩百片肉,還不會讓他直接死掉,聽到自己被判處凌遲的下一刻,這盜賊的褲襠便濕了一大片。
清吏司郎中用漠然的眼神看著他,淡淡道:“人犯康八,你入室盜竊,奸殺民女,還做出自縊的假象,嫁禍一等平安伯之子,罪加三等,本官現在判你凌遲,你可有話說?”
康八臉色蒼白如紙,這一刻,他怕了,他真的怕了。
他怕自己被凌遲處死,眼睜睜的看著劊子手在他身上割上三千六百刀,他跪在地上,將腦袋磕的咚咚作響,大聲道:“大人冤枉,冤枉啊,我招,我什麽都招,只求大人給我一個痛快!”
清吏司郎中看著他,問道:“你不是全都招了嗎,還招認什麽?”
康八連連道:“大人,那女子不是我殺的,是有人讓我頂罪,大人明鑒,大人明鑒啊……”
……
清吏司公堂之上,形勢急轉。
人犯康八在聽說自己要被凌遲之後,當即便推翻了之前所有的口供,招供了他替人頂罪的事實,而他到底替什麽人頂罪,自然明顯不過。
那王氏女子的死,必然和秦聰有關。
一定是他強行玷汙了王氏,又擔心王氏報官,於是連夜殺害了王氏,還做出她自殺的假象,並且找了一個盜賊頂罪,沒想到,他找的人一點兒都不靠譜……
“原來是這樣……”
“那王氏多半不是自願的。”
“那個畜生,玷汙了人家姑娘不說,還要謀害她的性命,汙了她的清白……”
“聽說那畜生已經被人殺了,報應,真是報應!”
……
公堂之外,林秀看著坐在“明鏡高懸”牌匾之下,面無表情的清吏司郎中,覺得自己對這位主官,好像並沒有多少了解……
雖然秦聰死了,但王氏的案子還沒完。
這盜賊的臨時反供,將秦家又拖了進來。
一個時辰後,清吏司,後衙。
一等忠勇伯秦武皺眉看著清吏司郎中,問道:“那件案子不是已經結了嗎,怎麽會橫生枝節?”
清吏司郎中淡淡的看了他一眼,說道:“那就要問你們了,既然要找人頂罪,為何偏偏找了一個貪生怕死的,
本官什麽都沒問,他就自己招了,本官就算是想幫你們秦家也來不及了。” 忠勇伯面色猙獰,咬牙道:“我兒已經死了,這些礙眼的人還不放手,不管是那老東西,還是那蠢貨一家,都得死!”
“忠勇伯!”
清吏司郎中目光陡然變的銳利,他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沉聲道:“你當都查司的禦史言官都死絕了嗎,還是你覺得,那刺客敢殺你兒子不敢殺你,你不僅要讓他們活著,還要讓他們好好的活著,本官可不想哪天聽到忠勇伯被人刺殺的消息。”
清吏司郎中的一番話,如一瓢涼水當頭潑下,讓忠勇伯瞬間清醒。
都查司他不怕,但那神出鬼沒的刺客,他不得不防。
兒子死了,他本就又悲又怒,又遇到這件麻煩事,一時也沒了主意,只能問道:“那依大人之見,我應該怎麽做?”
清吏司郎中想了想,說道:“此案產生的影響,已非我能掌控,逝者已矣,忠勇伯若想全身而退,只需將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令公子身上,所有的一切,都是令公子所為,忠勇伯您什麽也不知道。”
忠勇伯聞言大怒:“什麽,我兒子已經死了,你還要……”
清吏司郎中打斷了他的話:“正是因為他死了,所以才無從追究,要不,你再找一個頂罪的?”
忠勇伯已經吃過一次虧,若是再找人頂罪,難保不會節外生枝,清吏司郎中說的不錯,這件事情最好的辦法,就是將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他已經死去的兒子身上。
沉默許久之後,忠勇伯才抬起頭,對清吏司郎**了拱手,說道:“這幾日,承蒙劉大人相助,這份人情,本伯記住了,來日必會相報。”
清吏司郎中揮了揮手,說道:“忠勇伯客氣了。”
忠勇伯道謝之後,便心事重重的從後門離開,清吏司郎中微笑的送他出門,在大門關上的那一刻,臉上的笑容瞬間收斂。
“呸!”
他臉上露出憎惡之色,將一口口水吐在腳下。
清吏司後來發生的事情,林秀就不知道了,秦聰死了,清吏司也還王氏了一個清白,對於王氏的家人來說,這已經是最好的結局。
快要回到林府時,林秀又路過了昨天晚上的那個街角。
現在是正午時分,街道上熱鬧非凡,吆喝聲叫賣聲不止,街角的垃圾堆旁,一隻黃色的土狗在用前爪不停的刨著。
它今天的運氣不怎麽好,一整個早上,連半塊饅頭都沒有找到,聞著旁邊店鋪傳來的肉香,它吞了口口水,緩慢的向著那店鋪接近,想要多聞幾口時, 那肉鋪的小二已經拎起了棍子。
“哪裡來的野狗,滾遠一點,別影響我們生意!”
它聽不懂那人的話,但卻看到了對方手裡的棍子,它知道這東西打在身上不好受,立刻夾著尾巴跑回了街角。
街角的垃圾堆旁,黃色的土狗有氣無力的趴在那裡,時不時的嗚咽幾聲。
“如果能有雞腿吃就好了……”
“最好再來一個肘子。”
“給根骨頭啃啃也行啊……”
……
不知過了多久,垃圾堆旁的土狗吸了吸鼻子,然後忽然睜開眼睛。
它聞到了雞腿和肘子的味道,它喉嚨不停的聳動,四下張望,看到一個人類,緩緩走到它前面,打開一個紙包,放在它的面前。
紙包裡是兩根雞腿,一個肘子,雞腿和肘子散發出的香味,讓它迷醉。
林秀蹲在這隻土狗面前,指了指那雞腿和肘子,說道:“吃吧。”
土狗雖然聽不懂這人類的話,但卻明白他的意思,這雞腿和肘子是給它的,它沒有猶豫,大口的啃起來,哪怕是最細小的骨頭,它也咬碎了吞進肚子裡,最後的最後,還不忘將那張泛著油光的紙添了三遍。
然後,它圍繞著那人類轉了幾圈,同時不停的搖著尾巴,這是它表達感謝的方式。
如果不是這條狗,前天晚上,林秀可能已經死在刺客的手下,這是不折不扣的救命之恩。
林秀輕輕拍了拍它的腦袋,說道:“如果你願意的話,以後就跟著我吧,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餓不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