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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邪神的祭品》七十 抽絲剝繭
  拉夏.圖潘為謀殺弗拉米尼.奧維奇處心積慮。

  他入住206室的時間是在奧維奇明確行程後五個小時,沒有預約,直接入住。

  這說明他一直關注著奧維奇的動向,或者在奧維奇身邊有眼線,或者在賓館有眼線。

  考慮到奧維奇選擇賓館原則上是不可控的,前者的可能性更大,或者他在兩邊都埋了眼睛和耳朵,甚至嘴巴。

  他對206室的退房時間是明天,既不是開船的20號,也不是行凶的15號,說明他對奧維奇的行程很有把握,而在有把握的前提下,他依舊選擇多租了1天。

  這是為了洗脫自己的嫌疑。

  提前抽掉與自己有關的登記頁也是為了洗脫自己的嫌疑。

  拉夏.圖潘對洗脫自己的嫌疑這一點很執著,這種心態對一個凶手來說很正常,而對一個處心積慮的凶手來說卻非常不正常。

  對奧維奇的謀殺不是密室謀殺,不具備有限的嫌疑人名單,實施的過程又牽涉到超自然力量,與一般凶殺原則全不適用。

  這意味著警察不可能收集到充分的證據指控拉夏.圖潘殺人。

  他沒有身陷囹圄的風險。

  因此他執著於洗脫嫌疑的理由只有一個,在謀殺發生後的一段時間裡,他因為某些原因不允許自己陷入到可能被限制行動的風波當中。

  比如……坐船出國。

  奧維奇要登上海爾維格號參加拍賣會,拉夏.圖潘也可能要登上海爾維格號參加拍賣會。

  如果他在開船前招惹了人命官司,哪怕只是證據不足的嫌疑,警察也可能在調整期間限制他出境,如此一來,他的豪華遊輪旅行自然就泡湯了。

  可這又帶來了另一個問題,製造一個假身份只需要5到30美金,如果是中部州貧窮一點的縣鎮,50到80美金足夠辦出一個貨真價實的新身份。

  這套流程尼爾熟悉得很。

  如果拉夏.圖潘真的對身份的自由如此看重,他為什麽不用假身份開房?

  又或是他無法使用假身份開房?

  事件邏輯至此串聯到一起。

  拉夏.圖潘圖謀弗拉米尼.奧維奇,這件事已經進行了很久。

  他的手下或是合作者長期埋伏在奧維奇身邊,得到了奧維奇的信任。

  另一方面,拉夏.圖潘長期生活在邁阿密,甚至可能生活在維裡鎮。

  他與商務賓館的某人相熟,或許是前台,或許是會計,也可能是老板。

  以海爾維格號上的神秘物品拍賣會為契機,奧維奇想要得到某件拍品,但拉夏.圖潘不允許他這麽做,所以圖謀正式升級為謀殺。

  然而因為某些原因,拉夏.圖潘的合作者不願在鳳凰城對奧維奇執行刺殺,倉促間拉夏.圖潘只能自己行動。

  在有限的籌劃時間裡,他選擇了自己最熟悉的維裡鎮。

  他通過合作者說服奧維奇入住商務賓館,然後通過商務賓館的熟人掌握奧維奇的行程,並操縱卡西莫多在奧維奇入住的第一時間把奧維奇殺掉,完成了整次行動。

  賓館裡一定有人認識拉夏.圖潘,身為熟識,那個人十有八九知道拉夏.圖潘在邁阿密的住所。

  ……

  車站大街入室搶劫殺人案在平靜的維裡鎮掀起了渲染大波。

  這是一起惡性事件。

  凶手在光天化日下行凶,動用了炸彈和手雷,在殺掉4個人後揚長而去,還卷走了死者的財物。

  警方隨即調查了死者弗拉米尼.奧維奇先生的背景。

  在得知奧維奇是亞利桑那州鳳凰城有錢的紳士之後,迅速將這起事件定性成疑涉及大額財務失竊的重大凶殺案。

  商務賓館遭受池魚之殃,事發的205與206室已經不許和警察無關的人員出入,賓館也會在明天正式封鎖。

  可靠消息稱這次封鎖可能會持續超過一個月,受損最大的205室和206室更是在案件銷案之前都不允許維修,必須一直保持案發當時的現場狀態,整個過程很可能持續三到六個月。

  這家賓館完了。

  誰都知道賓館破產已成定局,經營者正在為正式結業做著準備工作,其中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為租期未至的七個客人結清尾款,支付退賠。

  尼爾和艾瑪站在愁容滿面的賓館前台面前。

  艾瑪為這次調查準備了嫩綠色的連衣長裙,腳踩著時下最流行的瑪麗珍鞋,頭戴著大簷的緞帶圓帽,把年輕女孩的甜美和可愛展現得淋漓盡致。

  她提著小包趴在櫃台前,翡翠色的大眼睛呼閃呼閃看著前台。

  “女士……”

  “小姐的房號是多少,租期到幾號?”

  前台勉為其難地擠出一抹笑。

  “抱歉,這種事本來不該讓客人費心的。但我不太能記起您的長相,而且暴徒把我們的登記冊偷走了,警察說他們不想讓探長們知道死者的身份。”

  “您誤會了。”艾瑪的聲音甜得掉糖,“我們不是住戶。我對您的遭遇深表遺憾,但是圖潘叔叔讓我們來這兒找他。”

  “圖潘叔叔?”前台的臉上露出疑惑,但只是單純的疑惑,沒有警惕,也沒有質疑。

  尼爾知道艾瑪賭對了,拉夏.圖潘不是一個年輕人,他的年紀很可能和奧維奇相當,足夠當艾瑪的叔叔或者舅舅。

  艾瑪也察覺到這點,所以她笑得更甜:“拉夏.圖潘,他是我的叔叔, 我父親的好友。我和……朋友來邁阿密度假,叔叔說等我們抵達可以來這裡找他。”

  “為什麽是來這裡找呢?”前台的疑惑更濃了,“圖潘先生的家離這不遠,他只是為朋友開了房間,自己並沒有住在我們賓館。”

  前台認識拉夏.圖潘,拉夏.圖潘就生活在維裡鎮,住址離賓館不遠。

  尼爾在心裡提煉出要點,臉上不動聲色,繼續一言不發。

  艾瑪也沒有絲毫慌張,恰到好處地羞澀地低下頭:“對不起,女士,我和我的朋友從小住在亞利桑那,是第一次來邁阿密這樣的大城市。您知道,我們那裡並沒有很多大城市……”

  前台的恍然大悟證明艾瑪又賭對了。

  尼爾猜測拉夏.圖潘在奧維奇身邊有合作者,那麽為了溝通,拉夏.圖潘很可能經常去鳳凰城。如果賓館和他真的相熟,他們一定會知道這點。

  前台衝艾瑪歉意一笑:“我明白了,圖潘先生一定是擔心你們迷路,我們的賓館在車站邊,確實比他的巷子好找。”

  “我本該陪你去找圖潘先生的,只是……”前台傷心地看了眼狼藉的甬道。

  艾瑪趕緊說:“沒事的,女士,您只要告訴我叔叔的住址……”

  “抱歉,你等等。”

  前台找了張乾淨的紙,刷刷為艾瑪畫了一張詳細的地圖。

  她在地圖的下角標上拉夏.圖潘的住址,把紙遞給艾瑪。

  “順著這條路你們就能見到圖潘先生,大約只有五分鍾路程,相信我,你們不會錯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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