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大部分人都看不懂我的文,或許是因為某些特殊的原因吧。昨天讓我把上篇文章拿給我的同學看,他們就說,唉現在又不是戰爭年代,我寫這個幹什麽?
那時候我就發現他們其實根本就看不懂我的文,因為我想表達的並不是之前那種戰爭年代出現的言論
這是一個歌舞升平的年代,像我這種文章特別的冷門,但是我還是想去寫為什麽,因為我的偶像就是魯迅先生,我想成為像她那樣子的人,其實上一篇文章的主要意思就是:
崇拜者和被崇拜者分別指的是私生飯和明星,我並沒有說不能讓他們去崇拜那些明星。而是抨擊那些追星追到麻木的“私生飯”
最後的:前者的崇拜者,卻在後者的戰利品上寫著他們所崇拜的人的名字
這個是發生在最近的一件事。
當年蘇聯給我國抗美援朝用的米格15,現在被小鮮肉粉絲寫滿了他們愛豆的名字
看到那個的時候,我是感到非常痛心的,於是寫下了上篇文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翻開課本一看,這課本沒什麽內容,滿本學的都是“為了你好”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這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子都寫的這兩個字是“內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