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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馬與砍殺:預言之子》第1章:擊殺通緝犯霍索姆
  潘德歷01年,潘德王國統一大陸,將大陸命名為潘德大陸。

  潘德歷198年,血色瘟疫流行,王室混亂,王國無人統治。

  潘德歷204年,潘德王國徹底分裂,硝煙四起,民不聊生。

  潘德歷244年,神秘預言家馬迪甘到處散播消息,預言有人將再次統一潘德大陸,並重建潘德王國。

  潘德歷245年,馬迪甘被處死,理由是傳播謠言。

  潘德歷338年,馬迪甘的預言被人徹底遺忘。王重出生。

  潘德歷354年某月某日。

  烈獅國領主阿拉馬公爵徒經克溫,在這裡中途休整。

  白色編織的軍營內。

  “大人,有個小子要見你。”

  一個穿著綠披風鎧甲的士兵向公爵請示,他是阿拉馬公爵的親信——號角召喚遊騎兵。

  “讓他進來吧。”阿拉馬公爵揮了揮手,示意了一下,然後繼續盯著眼前的潘德大陸地圖。

  地圖上有五個國家,烈獅王國、凜鴉王國、德夏公國、菲爾茲威、巴克斯帝國,烈獅王國處在最中間。

  一會兒,那個親信帶著一個樣貌俊郎,眼裡有光,步伐自信的的男兒過來。

  那男兒便是王重。

  王重看到阿拉馬公爵後,向阿拉馬公爵俯身拱手,客氣道:“小子王重,得知公爵大名。今公爵經過此地休整,小子願為公爵做點事情,若有需要,還望告知。”

  “嗯……”

  阿拉馬公爵沉吟了一下,不緊不慢道:“有個叫霍索姆的通緝犯,殺了一個克溫的村民。他現在應該在雅拉加爾,如果你能殺了他,並將他的頭給我,我會給你300第納爾的報酬。”

  “小子明白了。”王重再次拱手,隨即離去。

  “這是個提高我和阿拉馬公爵關系的機會,當然這錢也很重要。”王重邊想邊走出了軍營。

  吃飽喝足後,王重找到了旅行馬,溫柔地撫摸著馬頭。

  “待會就是我第一次打工了,要辛苦你跑一天了。抱歉,等回來就給你吃最好的馬食,再給你找個配偶。”

  王重微笑著向它許諾。

  旅行馬“嗷”了一聲,很是激動,好像在說:“快上我,快上我。”

  聊完,王重手按馬身,輕輕一躍,感受到馬身的支持後,雙腿輕輕夾了一下,大喊一聲“駕。”

  旅行馬回應了一聲,四蹄奮力一躍,向雅拉加爾方向狂奔。

  馬速太快,讓微風成了刺眼的狂風,從王重身邊呼嘯而過,刮著王重溫熱的臉龐,但未見速度有一毫減慢。

  為了他的第一次,王重連一路上的平原風光都沒看。

  夜晚9點,在雅拉加爾的某一平面上,王重勒馬停下,大呼一口氣,從馬上輕輕躍下,拍了拍手,將馬栓在樹上,開始尋找通緝犯霍索姆。

  根據目擊者情報,霍索姆就藏身在雅拉加爾某處。

  雅拉加爾這個村莊在烈獅國中就像一個肥美多汁的少婦。因為它最有錢。

  但少婦越肥美多汁,越容易吸引不懷好意的動物。

  雨夜,好像沾濕了雅拉加爾的身體,顯得異樣攝魂勾心,但又顯得壓抑。

  風推著雨滴撞到了王重的大眼睛,還有整座房屋,但絲毫沒有阻礙他觀察著一間草房子。

  那間草房子從外面看就像下面沒有能力的男人,顯得拖遝,還黑。

  但仔細一看還是有些微乎其微的光,相比裡面,外面路上也是黑漆漆的一片,

但至少比它硬。  王重為了推斷霍索姆的位置,先找了村長,問他有沒有見過可疑的人,村長的回答非常蛋疼:

  “先生,我們這裡到處走的人很多,我不能保證見過他,你可以在周圍附近轉轉。”

  然後到處問問村民,基本上無功而返。

  於是王重一個房子一個房子的跑,終於找到了這間房子,裡面最可能藏著霍索姆。

  王重這次打工畢竟是第一次,拋去獎勵不說,意義還是很大的,他勢在必得。

  當然,這獎金也不算小數目,夠普通人去夜店享受各種風味的刺激好多次了。

  王重背靠著屋牆,一支胳膊撐著,休息時眼裡仍掃描著對面的草房子。

  他現在披著灰色的古樸風衣,風衣下藏著冠軍之劍,劍身大概123cm,劍鞘尖部直至脛骨周圍,這是他父親成為城市錦標賽冠軍時的獎品,父親不在後送給了他。

  現在是晚上11點,大部分村民們都睡了,剩下的人不在王重周圍,不然的話,他們看見王重,會互相竊竊偷笑:

  “看那個小兔崽子躲在那,應該是準備等個女人來完成人生的第一次了,嘿嘿。”

  月黑風高殺人夜。

  王重知道時機差不多了,這個時候下手沒有第三者知道。雖然他本可以當眾解決這個通緝犯,但這樣的話要像群眾解釋,解釋難度相當於勸你剛交的女朋友和你……

  王重將與牆壁親近的胳膊支離,活動了一下筋骨,無聲的朝草房子處走著。

  這還是他第一次動手殺人,就跟男人的某個第一次一樣,無法平靜,如果這樣你都能平靜,你有問題……

  心臟跳動速度變快了,是緊張,還是,興奮?!

  但不管怎樣,霍索姆殺人了,他必須要死,而我,要快速地成長!

  內心想法隨著步伐邁進不斷湧現,終究還是到了草房子的木門前,冷靜的推開了門。

  草房子裡非常髒和灰舊,裡面只有霍索姆一個人,他正躺在在地上,側身,貪婪地注視手裡的寶石,就像一個色狼盯著鄰家少女,準備隨時把她吞下去。除此之外,腰處還掛著一把生鏽的烈獅王國長劍。

  霍索姆被嚇了一跳。

  他穿著非常便宜的布衣布褲在這裡暫避著,本想著休息一會,明天凌晨就溜走,卻沒想到這麽快就有人發現他。

  他將寶石放進褲袋裡,同時右手掏出自己的佩劍,一個浮誇的翻滾後,雙眼帶著殺意與王重交鋒,在他身上瘋狂打量著。

  這個年輕的小兔崽子怎麽找到我的?他剛才應該看到我手裡的寶貝了,我該怎麽辦?不管了,先殺了他!反正已經殺了一個了,不介意再多一個!反正只要逃出烈獅國,我就不是殺人犯!這個寶貝夠我體驗異國美女好久了!霍索姆快速思考著。

  緊張的氣氛讓草房子內異常安靜,空氣仿佛凝固了一般,稀稀疏疏的草房子短時間內沒了動靜,就好像軟綿綿的男人,仿佛非常害怕。

  互相僵持了十來秒後,王重開口:“霍索姆?”

  霍索姆沒有回答,反而話音剛落時突然衝過去,持劍直刺,直指王重心臟!

  兩人距離不過三米左右,一瞬間便已靠近對方。

  叮~~

  王重快速將冠軍之劍從後背抽出,持劍的右手再迅速提起,恰到好處地格擋住這一突刺,同時身背和右手同時發力,將霍索姆的劍給震掉。

  霍索姆被連震的踉踉蹌蹌後退幾步,佩劍則被震到了他腳旁邊。

  該死的,好強!霍索姆的小眼珠快速轉動一圈, 眼神更加凝重。

  然而這時該反擊的王重卻沒有動,反而垂下了手中的劍,將銳利的眼睛直視霍索姆醜陋的雙眼:“偷了東西,為什麽還要殺人?”

  對付一個準備拚命的通緝犯,王重還問這種話非常愚蠢。

  “小兔崽子,你懂什麽!你連女人是什麽味都不知道,去死吧!”

  說完,霍索姆重新拾劍再次刺向王重,面容顯得異常猙獰。

  剛才那一劍,已經讓霍索姆知道了差距,但再次嘗試,才能死裡逃生。

  然而就在劍快靠近王重心臟處時,恰到好處的上挑又把霍索姆的劍震掉了。

  這次王重不會再給機會。

  霍索姆的喉嚨像被絲線一樣劃過,溫熱的微風從裡面穿出,刮著王重的耳朵,仍難以驅散涼意。

  頭失去了支撐,掉到地上,噴湧的鮮血先把王重吞噬,然後逐漸擴散到整個空間。

  霍索姆看著自己的身體,還想再說什麽,但沒有機會了,眼神逐漸空洞,頭和身體也不再動彈……

  “搞得好像你很懂女人一樣”。

  王重小聲嘟囔完,收起冠軍之劍,帶著急促的呼吸思考著剛才的一切。

  現在的他大腦異常清晰。

  我殺人了……

  王重站著想了一會,很快恢復如初,死的是被國家和人民唾棄之人,沒有什麽好想的。

  至於剛才的愚蠢行為,王重不會再犯,畢竟命只有一條。

  經過這場鮮血洗禮,他感覺自己真正的成長了,相比和女人接觸的成年禮,這個更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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