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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巨人開始的無限》第125章:異鄉人
有些故事並不精彩,有些人也談不上傳奇,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有一口深不見底的井,埋藏著最深的往事。

   和康尼分別後,雷恩和薩莎騎馬走在林間小道內,杉木高聳,樹影斑駁。

   道瓊斯帕村,故事開始的地方,雷恩靜靜的看著一棟棟二層小樓林立,房屋建築明顯增多、模樣大變的村子。

   不管多麽艱苦的日子,只要能有一縷渺小的希望,人們就會將之攥緊,在苦澀的風中,如同荒原上的野草一樣頑強生長。

   雷恩平靜的看著街道上的人來人往,5年前,這裡湧入了大量瑪利亞之壁的外來人口,如今這處僻靜的獵戶村也熱鬧了很多,有些行人好奇的打量著馬上的薩莎和雷恩。

   大多數人其實不認識他們,畢竟這裡的原住民其實不多,雷恩回想起來到這個世界的那一幕,他重獲新生,而在此之前,他戰死了……

   薩莎帶著雷恩走到了一處風景優美的農場,布勞斯先生已經不打獵了,正在養馬,這裡被他經營得不錯,如今生活比以往更好了一些。

   “姐姐,你回來了。”一個略有些嬰兒肥的小女孩激動的看著她。

   薩莎過去抱住了她:“卡亞,在這裡過得還習慣嗎?”

   “沒問題,我很好。”小女孩點點頭,她其實不是布斯斯先生的女兒,是被收養的。

   上次羅塞之牆出現巨人,卡亞母親被一頭溜到村子的3米級巨人殺了,她則被薩莎救下。

   農場裡除了她,還有幾個孩兒,這些孩子都是無家可歸的人,布勞斯先生收養了他們,讓他們在農場裡做些簡單的活。

   並沒有壓榨童工,這其實是善舉,假如沒人收養他們,這些孤兒可能會餓死。

   薩莎將雷恩介紹給孩子們,她上次短暫回過一次家,大家起碼認識她。

   “我知道,他就是斬首者!殺了55頭巨人。”一個男孩崇拜的盯著他,一臉興奮的說道。

   “我聽過他的故事,他看起來並不凶神惡煞。”

   關於雷恩的故事,是老村長告訴孩子們的,本地人其實也很驚訝,當年那個一臉倔強的男孩已經成了一名強大的士兵,許多外來人嘖嘖稱奇,他們還真沒想到,這裡竟然是最近名聲大噪的“斬首者”的故鄉。

   雷恩在農場吃午飯,三年未見,布勞斯先生很高興,布勞斯太太也十分熱情,她好像是把雷恩當作“女婿”的人選了。

   儀表堂堂,實力強大,功成名就,怎一看,的確條件不錯,當然,自從雷恩回到這後,就有些心不在焉。

   布勞斯先生發現了這一點,午餐過後,他把一枚鑰匙給了雷恩:“你還要這樣繼續下去嗎?不考慮退居二線嗎?

   不管你多強大,一直衝在最前面,遲早是會倒下的,薩莎和我說了你的事,我覺得你現在還是呆在後方比較好。”布勞斯先生耐心的勸道,他敏銳的感覺到雷恩的精神狀態出了問題,這在戰場上也許很致命。

   接過父親那間小木屋的鑰匙,雷恩笑了起來,十分灑脫:“這也許就是我存在的意義,當我拔劍而戰的時候,我能感覺到自己還活著。

   如果這條路沒有盡頭,就此沉眠也沒有什麽不好。”

   只有戰鬥的時候,才能忘記自己是個孤魂野鬼,回到最初之地,他記起來了,記起了似乎有意無意被掩埋,塵封的往事。

   布勞斯先生歎了口氣,目送著他離去,自從他把昏迷的他背回來後,他就發現,雷恩完全變了個樣。

   他也不知道對方在森林裡究竟經歷了什麽,雷恩那時剛剛蘇醒,他看著他眼睛的時候,甚至感覺到了恐懼,這絕不僅僅是險死還生後能出現的眼神。

   雷恩慢悠悠走到村莊偏僻一角,已經荒廢的小木屋前,門前沒長滿雜草,布勞斯先生打理過。

   將鑰匙插進鎖裡,“吱呀”一聲推開滿是灰塵的木門,屋內的景象和他離開時沒什麽兩樣,只是桌椅板凳上布漫塵埃。

   陽光再次照進了有幾分潮濕腐爛的木屋內,灰塵在幾縷光中彌漫開來,做著無規律的運動。

   他在這裡大概住了一個多月,而後三年未歸,拿起一塊紗布,將樟木板凳擦乾淨後,他將紗布丟在木桌上,沒有去清洗那些鍋碗瓢盆。

   他孤身坐在凳子上,良久,他輕聲念起了一首詩歌,那是從白塔城一位落魄的吟遊詩人那學來的:

   “致異鄉人,

   我來到一個陌生的地方,

   笑著和每個人打招呼,

   這裡沒人認識我,

   我可以盡情歡笑,

   失聲痛哭,

   因為我是一個異鄉人。

   有人舉起酒杯,

   我笑著和他分享我的苦樂悲喜,

   我該走了,

   我不能在一個地方停泊太久,

   因為我是一個異鄉人。

   風雨兼程,

   我嗅到了泥土潮濕的氣息和花草的芬芳,

   乘著清風,伴著明月,

   來到天之盡頭,

   我捧著沙子,親吻海浪,擁抱晨曦,

   舊時光沉澱在淤泥中,我迎來新生。”

   “你知道嗎,沒人喜歡的我的詩歌,因為我本不是詩人,你是第一個想學的。”白塔城街角,胡子拉碴,不修邊幅的詩人笑著說。

   凱倫聳聳肩:“是啊,你寫的並不好,不過我很喜歡,因為我是一個異鄉人。”

   詩人的家鄉被戰爭摧毀,所有的親朋好友都死去了,外出旅行的他逃過一劫。

   他開始了更漫長的旅行,遊歷過多個國度,他不會在一個地方停留太久,呆久了就容易想起自己一無所有。

   他的詩寫的不好,他很落魄,因為他不是詩人,他只是一個因戰爭無家可歸的遊子。

   每到一個新地方,就仿佛重獲新生,陌生的環境,他可以重新認識那一切。

   木屋內,聲音漸漸平息,雷恩緩緩站起身,朝著森林走去,他最習慣的,大概是孤獨。

   他並不是一孤兒, 也不是殺手兵王,他來到一個陌生的世界,花了很長時間才忘記過去的一切,但那種格格不入的感覺怎麽都揮之不去。

   人們去到一個陌生的國度,尚且需要不少時間適應那裡的風土人情,如果是一個陌生的世界呢?要怎麽樣,才能忘記自己是“異鄉人”?

   踏著婆娑的樹影,踩在松軟的草地上,擠開灌木和藤條,他沿著腦海中的路線,來到一處山坡下。

   坡下有一塊光滑的灰色磐石,周圍長著一些綠油油的狗牙根和結縷草,他邁步走到石頭邊,輕輕撫摸這石塊表面,感受著手心傳來的那種質感。

   雷恩坐在石頭上,這裡,就是他來到這個世界的地方,寂靜的森林裡,青苔爬滿了老樹褶皺的樹皮,地面上雜草叢生,殘破的蜘蛛網還掛在灌木的枝椏上,潮濕處未乾的露珠從綠草油亮的莖葉下滑落,麝鼠鬼鬼祟祟的溜過。

   閉上眼睛,躺在石塊上,輕風拂過他有些凌亂的黑發,昨日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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