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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生可否》三百三十、秦律如牢,不寒而栗
降爵繼承製以白起為例。

 白起的爵位是大良造(16級),可他的兒子白仲襲爵卻只有公乘(8級)了。假如大秦還在,他子孫一直沿襲,孫子便只有官大夫(6級),曾孫就只剩下不更(4級),玄孫便是簪嫋(2級),第六代就淪為行伍、平民。

 也就是說。

 降爵, 在民爵以上的,卿爵降爵繼承,直接等級減半,力度之狠,可見一斑。

 此後每代降兩級。

 而且,不光是降級,與降級同時進行的還有身死奪田製。

 還是以白起為例。

 白起是大良造, 授田86頃,86宅, 俸祿800石。一頃百畝,即8600畝田地,一宅五畝,基本上院子居多用來種植桑樹養殖家畜的,86宅就是430畝園林。至於800石俸祿,並非說你有爵位就能領的,這個俸祿的意思是,你當官吏,為國家做事,才可以領這份俸祿。

 如果沒有職務,是沒有俸祿領的。

 也就是說,數量最龐大的“公士”,如果不去當鬥升小吏,而想自己種田,是沒有俸祿可領的。

 至於官職的補貼俸祿,那起碼要到縣丞一級才有, 是秩四百至二百石, 普通小吏,只能按照爵位領俸祿,而沒有爵位,當不了官吏。

 大良造的爵位給了白起很多的財富。

 但白起死後,白仲繼承公乘的爵位只有8級,待遇就只有20頃地,20宅,400石俸祿了。官職什麽的不說,多的那66頃土地,和66宅的住宅,卻都是要收回去的。

 也就是說。

 白起積累的潑天功勞,僅傳一代便只剩下四分之一不到,六代以後,便無半點余蔭。

 那些奪走的田、宅,則又可以分給立功的新人。

 至於白起煊赫一時,除爵位的田宅之外,積累的財富在後代手中可以不斷增殖?

 不好意思。

 秦朝的稅收極其嚴格且全面,除了土地租稅、人頭稅外,還有關稅、市租、酒稅等商業稅,鹽鐵等特產稅,私營手工業的工稅。

 秦朝商業相當發達, 鹹陽及許多大城市都有官府設置的集市,有“市張列肆”的繁榮景象。

 因為秦朝要求“物無二價”,所以買東西基本上童叟無欺,不用擔心受騙,因而市場對買方非常友好,所以貿易需求大。

 商品交換效率高,可因為商業稅的緣故,商販獲利卻也有限。

 另外,在商鞅變法中:“貴酒肉之價,重其租,會十倍其樸”,也就是說,市場對於溫飽物資管控很嚴,對於酒肉這些奢侈物資又刻意抬高價格,增加富人的享受成本。

 商鞅又“設百倍之利,收山澤之稅”。

 秦國讓鹽鐵私營,但稅率極高。

 可以看出,在資本增值方面,秦朝的制度已經極大進行限制了,給收入增加層層阻攔,給享受加大支出,在竭力削平富人的財富。

 然而,這還只是一半的手段,另一半的手段在於……資產稅。

 秦朝喜歡叫這個貲產稅,字不同,意思一樣。

 在秦朝,不光是爵位繼承會降級,就連財產的繼承,都是全部都要給官府報備的,後世睡虎地秦簡就有案例展示。

 《識劫冤案》中,一女子為自己兒子申報家產時,隱匿了他人所欠債款68300錢,還有一間布肆、一間客舍。

 在她辦理財產申報時,她家原本的隸臣識當兵立功成為了公士,識回家,發現了她“匿貲”。

 於是識勒索她,索要了布肆和客舍。

 她先是很恐懼,將布肆和客舍給了識,但後來又告發了識的勒索行為,然後兩人都受到了法律的懲罰……

 在這個案例中,我們知道,隱匿資產是重罪,否則女子也不用將布肆和客舍給那名公士了。

 那麽判罰結果如何呢?

 女子的丈夫原本是大夫(5級),按理說,嫡長子是可以繼承簪嫋的爵位的,因為隱匿資產,爵位被貶為了庶人,然後罰款二甲(約3200錢)。

 而識因為勒索,被貶為城旦,綁上鐐銬,押送蜀地。

 女子隱匿的資產是68300錢和布肆、客舍,這個錢很多,但在級別上,屬於第三級隱匿。在秦朝隱匿資產的罪責分三等,第一等,隱匿110錢,第二等,隱匿220錢,第三等,隱匿660錢。

 在女子主動自首的情況下,尚且降爵三級,罰了二甲。

 可見秦朝隱匿資產有多嚴重。

 在資產稅上,秦朝的力度非常大,至於資產稅有多高,想必風險與收益是相對的,如果不是資產稅高,女子有必要冒著這麽大的風險去隱匿資產嗎?

 目前不知道秦朝資產稅的比例,但是按照降爵繼承製的標準來看,應該是分級且嚴厲的。

 像女子家這麽有錢的,恐怕會直接收走一半的資產都有可能……

 整個秦朝,除了戰死在沙場,自己的爵位可以由兒子繼承外,其余情況下,都是一代就要割掉大半的肉,以求最快的拉平貧富差距。(戰死繼承爵位應該僅限於民爵,主要是用來照顧底層將士的)

 整個秦朝的制度,就像是一個精巧堅實無比的牢籠。

 在這個牢籠裡,普通百姓被逼著、誘惑著努力向前,富貴著被狠辣無比的割去血肉,機械而無情的維持著社會的平衡、平等。

 過去高高在上的六國貴族,在這種制度當中,如同爛肉一樣被攪碎。

 哪怕是秦國宗室,在這種制度下也被極大壓製。

 它的根本目的就在於, 大秦之內,自王以下,唯有民而已,所謂官吏、卿爵,皆一時為國之公仆,若無功於國,便棄之如敝屐。

 有功者上,無功者下。

 律法分明,由心凜然。

 “不寒而栗!不寒而栗!此等國度法制之下,上下之人,豈有心安之處?舉國萬民,皆為犬馬,何處是人耶?!”

 聽張執象講明白大秦的制度後,耿橘更加歇斯底裡的反對了。

 那給耿橘的感覺,不,給所有人的感覺就是,一雙眼睛時刻的盯著自己,從出生到入土,完全沒有半點隱私,讓人極為不適……

 怕了。

 所有人都在懼怕,哪怕現場的民夫都露出了迷茫的眼神,不知道秦律之下的生活是好,還是不好,但總歸,好像不太願意生活在那樣的制度之下……

 (PS:商鞅變法後一畝地為240步,平均每畝產能是3.6石。田賦是十二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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