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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諸天做土匪》第73章:【欲殺世子殿下,必先過青衣屍體】
  世子殿下握住長槍,舞弄兩下,槍刃撩起一片火化電光,地面赫然裂開。

  鋒利無比!

  隨手,將長槍遞給了立於身旁的青鳥。

  青鳥當即愣住,沒伸手去接。

  只是仰頭看著徐千秋,目光之中,滿是複雜。

  “你也習槍,若無危機,平日裡,這槍便借於你感悟之用吧。”

  “公子……”青鳥遲疑,未曾接槍。

  上有真龍盤繞,龍吟北涼三州,由此而來。

  此等聖物,三日前,府邸之人,有目共睹。

  如今,世子殿下卻要交於她之手……

  “傻丫頭,瞎感動些什麽,連你都是我的,既如此,有什麽受不得的,接著吧,若真感動,切莫辜負了我的期望才是。”

  “是!青鳥定不負公子栽培。”

  青鳥雙手抱拳,單膝跪下。

  徐千秋一把將其扶住,腳尖向前微探。

  那膝蓋,終究是未曾落下。

  “你個傻丫頭,就是死腦筋,動不動就跪,枕邊人可不興這些。”

  枕邊人,此等虎狼之詞,使得青鳥忽地紅了脖子根。

  世子殿下雖這般說,卻從未碰過青鳥的身子。

  但仔細想來,極為霸道的世子殿下,是如何也不會便宜了別人的。

  若真那樣,估計會遭天打雷劈,被月票推薦票砸死。

  院裡丫頭,就青鳥最古板。

  這大抵便是死士與普通人的區別吧。

  平日裡,徐千秋入聽潮亭看書,青鳥也定會一直守候在聽潮亭之外。

  這丫頭,如今已然成了世子殿下的影子,如影隨形。

  徐千秋走到哪兒,她便跟到哪兒,形影不離。

  世人欲殺世子殿下,必先過那一襲青衣,踏著她的屍體方可。

  只要一口氣仍在,世子殿下便可安然無恙,衣衫不亂。

  徐千秋揉揉青鳥頭髮,將手中長槍交於其手,笑道:

  “從今日起,閑暇之時,你便專心感悟其中槍意,早日破鏡。”

  “是!”

  青鳥握住長槍,頓感凌厲槍意,撲面而來,順著全身經脈,四處遊走。

  長槍之上,血煞之氣漸起,刹那,已通恢復體血紅色。

  見狀,世子殿下微微皺眉,低語,喝道:“自己人,溫和些!”

  咬破手指,往槍刃之上,滴上三滴鮮血。

  漸漸地,長槍恢復平靜,血煞之氣,亦慢慢褪去,變得樸實無華,溫和起來。

  青鳥雙瞳之中,閃過一絲詫異。

  不知是否錯覺,方才,她竟感覺,那長槍在她手中晃動了兩下,後,漸歸於平靜。

  亭子裡,青鳥盤膝而坐,長槍立與身前,細細感悟。

  徐千秋走至湖邊,瞥了一眼捂住襠部不斷後退的二王爺,笑道:“這槍,在雷電之中溫養十三載,脾氣爆烈得緊,你以後少招惹它。”

  二王爺張口欲言,終究還是點點頭。

  他也萬萬沒想到,這長槍竟如此小氣,而且有偷聽牆腳根兒的習慣,不過背後說了它主人兩句壞話,至於如此凶殘嗎。

  二王爺的小二王爺差點就沒了。

  聽潮亭之中,有兩本絕世武功秘籍,名為葵花寶典、辟邪劍法,乃大內高手常習練之武功。

  徐鳳年小時候有幸翻看過,那之後,就用來墊桌腳了。

  但那開篇第一句話,卻是讓他如今仍舊記憶猶新,想忘,難忘。

  今日,他差一點,

便可以練那兩本武學了。  “世子殿下!”

  雙刀老魁起身,雖未行禮,卻點頭,微微頷首,以示尊敬之意。

  老魁依舊那副憨樣,啃著雞屁股,流著口水。

  手上的油,往衣服上隨便一揩,便算了事。

  如此邋遢之人,多了幾分人間真實,卻少了幾分高手風范。

  亂世風塵,喧囂之意,芸芸眾生,普普通通,苦中作樂。

  一刹那,徐千秋似乎明白了六千裡的威力所在。

  人間之力,確實強大。

  “晚輩觀之,前輩乃是習武之人,性情豪爽,既如此,那我便開門見山了,我欲招納前輩入駐我北涼王府,不知前輩承情否?”

  一旁,徐鳳年搭腔道:“金錢美女,絕世兵器,武功秘籍,前輩可以隨便開價,但是我姐……哥院裡的丫鬟,除外!”

  雙刀老魁對徐千秋客氣抱拳道:“非我不願,只是在下,如今實屬有心願未了。”

  徐千秋回禮道:“不急在這一時半刻,前輩可先行前往了卻心願,北涼王府的大門,永遠為你敞開。”

  話既已說到這份上,老魁也沒再拒絕,抱拳道:“多謝殿下賞識!”

  這便算是應下了。

  老魁雙手搭在腰間,輕輕摩挲著雙刀,神情姿態,似在撫摸情人的臉,道:

  “不知世子殿下此時放我出來,招納我入府,有何要事吩咐老夫,但說無妨。”

  徐千秋抱拳道:“前輩果然快人快語,既如此,我便不再隱瞞了,如今天下將亂,我想請前輩護我這傻弟弟一二,保他性命無憂。”

  一旁,二王爺愣住。

  心中,微有些感動,這才是親哥啊。

  “好,既是世子殿下所托,老夫定當全力而為。”老魁爽朗應了下來。

  “今日我北涼王府再添高手,當賀!二弟啊, 你那壇埋於院落之中,桂花樹之下的百年女兒紅酒,也是時候開封了吧?”

  多年前,北涼王府軍中出叛徒,世子殿下一人一槍,率軍追殺至離陽皇宮,而徐鳳年,則是帶人去抄家。

  沒收得來的財帛,大都變賣,還富於民。

  這其中,卻找到一壇九十五年份的女兒紅。

  女兒紅,顧名思義,女兒出生之日埋下土中,女兒出嫁之日,便挖出作為陪嫁賀禮。

  故而,莫說百年,就是三十年女兒紅,也是稀罕之物。

  封建王朝,女兒家,待閣閨中,大都十一二,便已嫁人,做了人婦。

  如此,女兒紅年份,也就更低了。

  百年女兒紅,就是當今皇帝陛下,此生也未曾喝過。

  故而,“百年”一出,老黃哈喇子已流了一地。

  那壇酒,他也是知道的。

  如今武帝城之行,勢在必行,也不知能不能活著回來,有此等人間美酒踐行,死而無憾。

  徐鳳年卻是變了臉色,也不顧襠部還漏風,當即張開雙臂,攔住三人,急道:

  “那可是我準備留給我女兒的陪嫁之物,你等三人,老酒鬼,休想!”

  可憐的二王爺,本以為這壇酒,他藏得嚴實,天知地知他知,除此之外,人間再無人知曉。

  殊不知,不止徐千秋知道,老黃知道,就連徐曉也是知道的。

  聽潮亭湖底壓著那位,如果不是一直迫於自己的心境,不肯出來,只怕這壇酒,也不會留到今日。

  埋酒之時,那位也是知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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