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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擬通過日軍佔領下的西婆羅洲(現加裡曼丹)州的州府龐提納克市所發生的所謂龐提納克事件,考察二戰時期的日本與印尼關系的一個側面參考知網論文。
作為日本軍政下的印尼所發生的抗日事件,該地出現了“最大規模”的檢舉者和犧牲者,並在戰後幾年期間被說為印尼最為反日的地方,但是,迄今在研究史上並沒有對龐提
納克事件進行過充分的考察。特別是與日本軍政的中心地爪哇所發生的勿裡達事件等各種起義事件相比,這種情況更是顯而易見。
但是,在考察日本軍政時期時,將視點置於無論對日本還是對印尼來說都是“邊境”的西加裡曼丹無疑是必要的。我們以往總是被爪哇的“動態性”情況所吸引,並容易根據
由此得出的各種結果來導出印尼的整體日本軍政狀況,但通過對西加裡曼丹的日本軍政加以考察,將可獲得新的結果。
本文將在第二節和第三節中論述龐提納克事件,此前先在第一節中概述一下日本佔領下東南亞的抵抗運動的狀況及印尼抗日運動的特征。
一.日本軍政下抵抗運動的各種類型
就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的日本與東南亞各國的關系來看,無疑統治和被統治是最大的特
征。而且如果將日本的統治形態進行大致區分,大概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舊宗主國的共同統治(1945 年 3 月日軍發動“政變”之前的法屬印度支那)。
(2)基於日泰同盟條約(1941 年 12 月)的與泰國的“同盟”關系。
(3)實施直接軍政的地區。這種類型可以分為以下兩種:中途獲得名義上獨立的緬甸(1943 年 8 月)及菲律賓(同年 10 月)、軍政一直實施到日本戰敗的印尼及馬來亞反映了這種統治形態的狀況、或該國與舊宗主國的關系、該國民族主義運動的強弱或各種社會經濟條件等,戰時的東南亞各地所發生的抗日抵抗運動也采取了各種各樣的形態。如果從進行抵抗運動的主體的觀點對此進行分類,可以歸納出以下幾點。
(1)在與舊宗主國或聯軍保持著密切關系的情況下所組織的抗日運動。其最典型的
是菲律賓的遠東美軍(USAFFE)所指揮的遊擊活動。此外,泰國的自由泰人運動也可以納入這種類型。
(2)在受到某主義影響的抵抗運動中,可以說其主要運動是在與戰前開始的農民運動保持著密切關系的情況下展開的。越南的越盟(越南獨立同盟)或以呂宋島為中心的菲律賓人民抗日軍所領導的運動便是如此。其中,越盟一貫以抗日抗法方針對待,最後掌握了權力,而人民抗日軍則遵照應該說是其上層組織的菲律賓共產黨的方針,認為對美合作是正確的,進行了活動,其結果,戰爭末期受到美軍、獨立後受到菲律賓政府的毀滅性
打擊,這一點與越南形成了鮮明的對照。此外,在戰前開始的華人的排日抗日運動的延長
線上,主要有馬來亞共產黨所率領的馬來亞人民抗日軍的動向,這也可以納入這種類型。
總的說來,(1)和(2)的抗日運動的最大特點是將日本定為***主義、****國家,
並旗幟鮮明地站在原理上對抗日本的立場。
(3)第三種類型是日本軍政作為統治的輔助工具而組織起來的集團扮演了抗日的主
角。這種對日本的統治公然舉旗造反的事例有印尼的爪哇地方防衛義勇軍的勿裡達起義
(1945 年 2 月)及緬甸政府軍的叛亂(1945 年 3 月)。補充說一下,在受到比較強烈的日
本軍政影響的這兩個國家,在獨立後的 20 世紀 50 年代後半期以後,軍部受到了國政中樞
的影響。應該注意的是,兩國政府軍在自己編篡的“正史”中分別將上述的起義定為民族
主義的義舉,並作為加強自己的統治的正統性的根據。
(4)上述各種運動多多少少是出於政治的、意識形態的動機,而軍政所帶來的嚴酷
的社會經濟條件或文化摩擦的因素也起到了作用,可以說是“自然發生”的民眾的抵抗運
動。在美國的強製銷售、征用勞務人員等社會不穩定的背景下,***教地方領導人所主
導的西爪哇、新加巴爾納事件(1944 年 2 月)可以說是其典型事例。
(5)這種類型的“抗日運動”像本文所述的龐提納克事件那樣,日本方面認為有反
日起義乃至親聯軍活動,事前便對此加以鎮壓。
下面主要以印尼為對象,整理一下日本軍政時期所發生的抵抗運動的特征。如果按照
上述分類,第三種或第四種類型的運動較多,龐提納克事件那樣的第五種及第一種類型次
之,但第二種類型基本上沒有見到。其主要原因可以說有如下幾點。
(1)在日本軍政開始實施的近兩年前,荷蘭本國政府亡命到了倫敦(1940 年 5 月)。
為此,無法利用自己的力量實施對殖民地的防衛,對英美的依賴程度極大。另外,荷蘭歷
來標榜中立外交,因此殖民地的軍事力量(荷屬印度軍)的主要職能與其說是防備外敵的
侵略,不如說是維持國內治安。因此,能夠組織充分有效的與日本對抗的軍事力量的能力
是很弱的。
從政治的觀點來看,荷蘭在開戰前夜做出了可滿足民族主義者要求的一定的讓步,沒
有采取形成支持荷蘭局勢的積極措施。政府將極少數的著名民族主義者錄用為高級官吏,但這種措施反而引起了大多數民族主義者的反感。總之,在爪哇多少有些意義的荷蘭的抗日第五縱隊活動,僅僅是出於利用阿米爾·沙裡夫丁。但尚未對日本帶來任何實質上的打
擊之前便被鎮壓了。
(2)其次,在戰前印尼的民族主義者之間,可以說對日本表示了較大的好感。在印
尼,並沒有越南的東遊運動或菲律賓革命的部分領導人所具有的那些與日本之間的具體關
系及由此產生的挫折經歷。另一方面,日俄戰爭以後,許多人認為要將日本作為亞洲近代
化的模式加以積極的評價。
這種親日感情即使經歷了日本的台灣、朝鮮的殖民統治或日中戰爭,也沒有從根本上
改變,不如說部分主要政黨大印尼黨(PARINDRA)等有著很強的利用日本南進對荷蘭施加
壓力的戰術。從結果來看,在分析日本對外政策本質時抱著某種“樂觀”情緒,缺乏將日
本的南進作為新的殖民主義來把握的觀點。
(3)這一點與下列這種情況也有很深的關系,即:哈達、沙赫利爾等持西歐社會主
義觀點的知識分子——政治領導人在流放中,或共產黨被定為非法組織,大部分舊黨員沒
有機會在國內從事政治活動。
(4)從社會經濟方面來看,在戰前,急進的農民運動趨於活躍的機會相對較小。當
然,荷蘭當局極度警惕農村地區的政治化,而在印尼全國,如菲律賓、越南等所看到的那
樣,農村社會的階級分裂並不太嚴重,可以說這些都是難以組織急進的政治運動的原因。
(5)在馬來亞等,站在抗日運動前列的是對日本的中國政策持批評態度的華人。但
是,在印尼,華人人口很少(約佔 3.5%),而且僑生佔有優勢,再者戰前荷蘭又很警惕本
國殖民地內華人政治活動的高漲,因此華人的排斥日貨運動未能轉化為政治上的反日遊擊
運動。
(6)最後可以指出,在民眾運動中能夠使積極的反日形勢高漲的要素很少,這一點
與(2)有關。特別是在爪哇,民眾之間樸素的親日感情及日方各種各樣的“輿論工作”
都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二.西加裡曼丹社會與日本軍政
龐提納克事件的最大特點是,事件本身在以反日起義的形式爆發之前便被日軍封殺
了。進一步說,盡管沒有確鑿的證據,但日本治安當局(海軍特別警察隊)在知道有起義
計劃的前提下,對可疑分子采取了預防性鎮壓的形式。
這一點與勿裡達事件和新加帕爾納(Singaparna)事件有很大的不同。雖然同樣是被
日軍的軍事力量所鎮壓,但勿裡達事件和新加帕爾納事件是在具有一定的目的和領導之下
組織、發生的。
那麽,究竟為什麽這種奇怪的“事件”會在龐提納克發生呢?關於這一點,首先擬從
西加裡曼丹這一地區所具有的特性及統治該地區的海軍的統治方針等側面來加以考察。
1.西加裡曼丹社會的特性
戰前,荷蘭當局在人口稀少的這個地區,保留並利用了傳統首長(政治的、宗教的),將全州分為 12 個自治領域進行了間接統治。另外,在教育方面,與爪哇不同,接受了西
歐教育的“開明”知識分子的人數也很少。進而,應該說是民族主義的萌芽、旨在地區和
種族一體化的認同的形成也很遲,從這種意義上說,在印尼的主要四島中,可以說該地區
是政治上最“落後”的地區。
考慮到這種情況,可以說戰前在西加裡曼丹地區,一小撮統治階層、知識分子之間積
極的反荷感情並沒有高漲,何況將日本視為“解放者”的契機極小。
從社會經濟的側面來看,其最大的特色(尤其是州府龐提納克市)是華人人口比重很
高,且與印尼的其他地區相比,華人的“土著化”現象很明顯。根據 1930 年的荷屬印度
的人口普查結果,華人人口為 108 萬人,約佔該州人口的 13%。而其中約 75%是荷屬印
度出生者。
進而從表 1 可以看出,農村居住者的比率極高也是一個特征。總的加起約100萬。
該數字顯示,在基本上沒有歐洲大企業投資的西加裡曼丹州的農業(以椰子、胡椒、橡膠、黑兒茶等小規模經營為主)中,華人與印尼人一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該地可以說是“(華人)基本上已土著化、構成基本社會的一員、形成了荷屬印度的特殊華僑地區”的一個事例。
進而在與外部經濟的關系中,一部分華人商人與其說在加裡曼丹島內的南加裡曼丹或英屬婆羅洲,不如說在馬來亞(新加坡)、西爪哇、南蘇門答臘等形成了一個經濟圈,在西加裡曼丹、爪哇、馬來亞的三角貿易中獲得了巨大的利益,這也是眾所周知的事實。
反映了這種人口學、經濟地理學的特殊性,在文化方面州府龐提納克受新加坡的影響比爪哇更加強烈。因此,在日中關系進入全面戰爭的狀態後,來自華人進行排斥日貨運動的中心地新加坡的、通過廣播及報紙等的宣傳活動的影響也是極為強烈的。其狀態是“隨著事變的擴大,當地華僑的對日感情日趨惡化……雖然沒有特別組織的抵製活動,但事態
卻在默默地進展著”。
上述兩點、即荷蘭對西加裡曼丹的統治狀態和華人影響力之大可以說是考察龐提納克
事件時的重要的伏筆。.海軍的統治方針
根據 1941 年 11 月 26 日決定的“關於實施佔領地軍政的陸海軍中央協定”,荷屬婆羅洲連同西裡伯斯、東印尼地區都成為了海軍的主要負責地區。但是,根據對荷屬印度的進攻戰略,最初佔領西加裡曼丹的是陸軍的海上機動部隊
(1942 年 1 月 29 日)。其結果,陸軍的統治一直持續到了同年 7 月,之後才由海軍接管。
而且,根據上述的“陸海軍中央協定”,海軍主要負責的地區被定為“人口稀少,將來帝
國應擁有的處女地區”。接著在 1942 年 3 月 14 日決定的“佔領地軍政處理綱要”中,再
次確認了對該地區的統治方針:“海軍的主要負責地區以我方永久確保該地區為目標,並
在全部地區進行以帝國為中心的有機結合……”。
如這一方針中使用的“永久確保”或“處女地區”所示,可以說在納入海軍統治的各
地區,有著日方可最大限度地隨意處理的含義。不用說,這種認識引出了這樣的評價:該
地區不僅是文化上劣等之地,而且是缺乏爪哇那種民族主義運動基礎的地區。
在這種統治方針下, 擔任軍政的海軍在西加裡曼丹始終如一地實行了極為保守的施
政。
但是,在當初陸軍管轄時期,該地區原有的各政黨、組織解散後,在日方的倡議下組
織了稱為“日新會”的組織。與爪哇的三 A 運動一樣,是以對日本持較友善態度的大印尼
黨的地方領導人諾多蘇爵諾(音譯)、蘇威古諾(音譯)等為中心的組織。
從內容上看,表面上是三 A 運動式的支持日本團體,以發揚*****圈的對日合作
精神、加強全亞洲人的團結、製止“第三國際侵入亞洲、尤其是印尼”為共同目標,但並
沒有進行特別可記載的實質性的活動,在海軍統治開始後不久便自然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