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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映江湖》第2章、軍中老卒
  九州新歷二年暮春,趙煜率軍入蜀。行至鳳凰山,修整軍隊之時,軍中突然闖入一年逾六旬衣衫襤褸的老頭,直至中軍大帳,軍中竟無一人察覺,幸得陣前先鋒獨孤武警覺將其拿下,說是警覺還是因為老頭在帳外被嗆了一口風咳嗽了一聲這才暴露了蹤跡。

  新皇很好奇,老者是用何種手段闖入軍營而不被察,因為用獨孤武的話說,這個年邁的老頭身上毫無氣息波動,並非練武之人。

  說他是高人,那有點牽強附會,要說他沒有任何本事,他又能神不知鬼不覺的走到這中軍大帳,而巡營的兵士卻毫無察覺倒也是非常神奇。

  畢竟非營中兵士擅闖中軍大帳者皆是死罪,問及緣由,老頭居然說自己想要投軍,可是征兵的時候,負責征兵的將軍嫌其老邁不予接受,老頭心有不甘,只能擅闖軍營,懇請主帥留其效力。

  面對一個手無寸鐵毫無威脅的老頭,殺之,於心不忍,留下,又嫌其老邁,凡事例外得找個由頭,問及老頭擅長些什麽的時候,老頭隻說了一句:那些孩子能做的事情,我這個老頭子都能做。

  十萬青年十萬兵,總沒說十萬老頭十萬兵,衝鋒陷陣那是麾下年輕兒郎做的事情,如果讓一個半截入土的老頭提著大刀往前衝總不大像話,萬一衝鋒路上沒有砍到敵人把自個兒命給弄沒了那就是一件貽笑大方的事情了,這要傳出去還不得被天下人笑掉大牙。

  不忍拂了老人好意,畢竟人心向背是一件好事情,至少從老人的態度可以得知,自己治軍的方針沒錯,逐鹿天下的初衷也沒錯。

  於是,新皇就讓他成了夥頭軍中的一名老卒。

  摘菜淘米之類的活只要有手有腳的人都會做,新皇也從未想過老頭會是敵軍派來的奸細,會做一些飯食中投毒的事情,派一個腿腳不便的老頭做奸細除非對方主帥腦子進了水,況且夥頭軍幾百人要想看住一個老頭還是很容易的事情。

  從軍三四個月,老卒做事總是丟三落四,好幾次等了好久以為飯做好了,士兵們等著吃飯的時候打開鍋蓋一看,只見一鍋清水,忘記放米了,做菜要麽忘記放鹽,要麽放了好幾次鹽,所以每次只要老卒當值,將士們都有一種坐等開獎的感覺,一頓飯能不能順利吃上,那就得全靠天意,弄得軍中的士兵苦不堪言。

  幾次三番的訴苦告狀,新皇亦是左右為難,將一個老卒逐出軍營那是一件很影響士氣的事情,幸得手下知曉主帥難處,自行處置,況且軍中也不缺老卒一人的夥食,權且將此地當做他的養老之所。

  漸漸的,火頭軍老大就不讓他參與夥食一事,偶爾會讓他做一些摘菜劈柴的活,要不就是讓他去後勤幫忙喂喂馬,搬搬東西而已。老卒也就成了閑人一個,夥房只有每次忙不過來的時候才會讓他去幫幫忙,只是每次老卒都會幫一些倒忙。

  老卒脾氣古怪,一直獨來獨往,跟同營的士兵一天也說不上幾句話,冬天就喜歡坐著曬太陽,夏天就喜歡鑽到樹蔭下去乘涼,一副混吃等死的模樣,一雙渾濁的眼睛好像看透了世間諸事,又好似這個世界上就沒有讓他真正感興趣的事情,除了酒。

  老卒好酒,每次打仗之前,他總能變戲法似的弄來一些烈酒,眯著眼喝上一口,也能瞬間迸發出一陣所謂的豪氣,用他的話說就是酒壯慫人膽,有了酒就能淡然直面生死,或者說有了酒他就能慷慨赴死。

  生逢亂世,死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活著反而很難,但是活著總比死了強。  平淡的生活毫無波瀾,日子就這麽一天天過去,每日少事,老卒倒是樂的自在,畢竟人還活著。

  攻打蜀中之地時,新皇遭遇了起事以來的連續幾次硬仗,幾營士兵傷亡慘重,軍中大夫每日在哀嚎聲中忙的焦頭爛額。

  一日,老卒在治療傷兵的營地轉了一圈,東看看,西轉轉,沒有駐足幫上一手,行至湯藥煎煮處時,停下看到大夫熬製的草藥,隨口說了一句:“庸才。”

  軍中大夫也是心高氣傲之人,頓時不樂意了,拉著老卒的衣服不讓他走,一定要他說出個所以然來,何為庸才?

  老卒不言,在成筐的草藥裡挑挑揀揀,將挑出的新的草藥連同原先軍中大夫配置的藥方一起熬製,藥成之後,自己拿起杓子喝了一口,慢悠悠的說道:“此藥療效遠勝從前。”此後便晃悠悠踱步而出,不再言語。

  軍中大夫將信將疑,加之新加入的藥材同原本藥材藥理並不相克,於是吩咐將新熬製的藥湯分至眾傷兵手中。

  說來奇怪,喝過他調製的藥湯以後,原本需要幾個月才能恢復行動能力的傷兵僅僅個把月就能摸索著下床行走,這樣的恢復速度可謂神速,而且傷者的身體狀態同常人無異。

  醫者父母心,見老卒有如此“神術”,軍中大夫時常過來請教,問及各種草藥的藥理藥效,老頭均能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不管是常見的還是稀有的,老卒就像一部活著的藥典。

  軍中大夫每次遇到棘手問題,均虛心向其請教,老卒也時不時的指導軍中大夫如何縫合傷口,如何配置藥材,劑量、藥性拿捏之準無人能出其右,一時間,軍中大夫皆以先生二字相敬。

  雖然沒有生死人肉白骨之類神奇的事情發生,但是軍中的大夫都一致公認,老卒是整個軍營醫術最為高超的那個。

  獨孤武跟新皇趙煜閑聊的時候偶爾會說上這麽一句:“這老爺子,即使給我十萬鐵騎我也不換。”

  九州新歷三年秋,一日無事,老頭正在營房前的空地上曬太陽,吵吵鬧鬧闖進來一幫斥候營的人,抬著一個渾身是血的半大孩子。

  看到這孩子滿身的鮮血,老卒知道這是向自己求援來了。

  看慣了生死,老卒似乎也淡漠了很多,一雙渾濁的眼睛僅僅瞄了一眼,說了一句:生死本就是常事,何況是在行軍打仗,每日戰死之兵士如此眾多,縱是醫仙也會無能為力,我輩能做的就是盡人事,他們能否存活,那得聽天命。

  聽到老卒的話語。跟隨斥候營一起過來的新皇不顧身份,雙膝跪地,懇請老卒能夠出手救這孩子一命。

  也就是這一跪,讓趙煜博得了愛兵如子的大好名聲。

  這是老卒第一次看到一個視人命如草芥的最高統帥能為了一個半大孩子如此屈尊,渾濁的眼睛也第一次燃出了火花。

  老卒吩咐兩個年輕力壯的士兵將這個半大的孩子抬到了自己的營房,遣散了其余眾人,留下了兩個醫術最高的大夫幫忙,在兩名大夫的瞠目結舌中,老卒施展了恍若天人的手段,用換血秘法救了他一命。

  這個半大孩子就是秦小乙。

  昏睡三日後,秦小乙醒轉,看到老卒的第一句話就是:“老頭,你是閻王嗎?”

  老卒一聽,不氣反樂,露出了滿口黃牙笑著說:“小子,你的命太賤,閻王不收。”

  秦小乙聞言這才明白是眼前這個其貌不揚的老頭救了自己,掙扎著欲下床給老卒行禮,老卒一把把他按住,卻一不小心牽動了他的傷口,秦小乙呲了一下牙,沒有發出一聲哼叫。老頭不免高看了他一眼:“你的傷還沒好,不易亂動,好生躺著。”

  “小子無禮,還望先生莫怪,多謝先生的救命之恩。”秦小乙用手按了按縫好的傷口,恭敬的說道。

  “救你是因為老頭我承了趙煜人情,要謝你就去謝他,以後你就安心在我這裡養傷。”老卒搗鼓著一些草藥,頭也沒抬。

  秦小乙眯著眼睛仔細看了看這個老頭,因為之前在斥候營聽聞老卒的一些趣事,但是未曾謀面,老卒身形瘦小,顴骨突出,一撇山羊胡子加之渾濁的眼睛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味道,用現在的話說就是這個老頭很猥瑣,十分的猥瑣。

  但是秦小乙從這個猥瑣老頭的身上卻嗅到了一種十分親近的氣息,說不清道不明,就像動物遇到同類時候的那種感覺,很神奇。

  似乎感覺到了秦小乙的注視,老卒抬起頭對他笑了一下,露出了滿口的大黃牙:“小子,你是怎麽受的傷?”

  “我們一夥十人前往敵營探知軍情,回來時誤入了敵軍先鋒營一百多人的埋伏,拚盡全力殺盡敵人,這才逃了回來,我們十人也就我一人幸存。”秦小乙神色有些黯然,這十人都是情如手足的兄弟,為了救他全部戰死。

  “十人殺百人,膽氣可嘉。”老卒揶揄道:“莽夫所為。”

  “小子自幼和母親相依為命,雖然跟著老師學過幾年文,但是聖人所說的微言大義, 小子不懂,也不想那所謂的建功立業,只知道長大後,好生孝敬母親,娶一房媳婦,讓我娘早點抱上孫子,享享天倫之樂,可是這亂世又可曾讓有過半點安生,世道不平,我娘就不能真正過上幸福的日子,老師起事時就說,逐鹿中原就是以戰止戰,打出一個太平盛世來,讓天下百姓不再受戰亂之苦,真正過上好日子。我個人力量微薄不假,但跟我一樣想法的人大有人在,人總不能碌碌無為的過一生,戰場上能夠多殺一人,我軍面對的壓力就會小一些,雖然我所做的於大局微不足道,但是總得有人去做不是。”秦小乙一口氣說完這些話有點喘不上氣來。

  “你就這麽不怕死?要知道這個世道活著比什麽都強。”聽到秦小乙的話,老卒有些感慨,但是依舊板著臉教訓道。“斥候最大的作用就是將探知的情報及時報至我軍主帥,讓我軍主帥根據敵情指制定行之有效的作戰方案而不是正面戰場與敵搏殺,要不然要你們這些斥候幹嘛?”

  “小子謹記先生教誨!”秦小乙看似謙恭,實則不以為然,畢竟遇敵抱頭鼠竄實在不是他的性格。

  “跟我老頭子說話不用這麽文縐縐的,聽著就酸,以後你就好生在這裡養傷,我給你配些草藥,傷會好的快一點。”老頭低下頭繼續搗鼓著手裡的草藥,沒人聽到他低下頭時嘴裡鼓囊的那一句:“愣頭青一個。”

  得知秦小乙無事,新皇專程前來拜謝,老卒淡淡回了一句:這孩子命硬,閻王不敢收!

  眼睛依舊渾濁,依舊一副諸事不理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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