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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之我要做主角》第三百三十二章 資產“縮水”
對於韓春明來說,他不“需要”在那麽多的公司裡面,都擔任“具體”的職務。

他只要能夠保證,自己對公司的“掌控”,不會出現意外,那就可以了!

就像“銀河文化”,在經過這次的“梳理”以後, 韓春明的“身影”,就會逐漸的從那邊“消失”。

而“銀河報業”、“銀河動漫”、“銀河雜志”,“銀河出版”,“銀河印刷”這些公司,都會去進行單獨的“上市”操作。

從而,去向“外界”籌集資金,來促進各個公司的發展。

如果,全靠韓春明的“資金”,那就顯得有點不現實了!

因為,他旗下那麽多的公司,他的那些資金,也根本就不夠用啊!

……

並且,經過這次的“梳理”,那些公司的股份,也會被韓春明,給分為好幾部份。

不會再像以前那樣,除了市面上流通的股份,其他的股份都是韓春明在持有。

那樣,就會顯得十分“特殊”,與其他的“上市公司”,一點都不一樣。

現在的話,韓春明只會直接的持有,其中不到“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然後, 公司管理層持有的股份, 市面上流通的股份, 那又會在“百分之二十”左右。

並且, 上面的“控股公司”, 那又會持有“百分之三十”左右的股份。

還有“銀河金融”那邊,也會來持有,大概“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最後的話,就是那些公司之間,會互相的持有“百分之十”的股份。

雖然這樣做的話,韓春明持有的股份,也沒有減少,但是看上去,就不會那麽顯眼了。

……

而且“銀河金融”,還有那些“控股公司”,也都不會去上市。

這樣一來的話,他們也就沒有必要,去向“外界”公布,公司的具體經營情況了!

這樣做的話,那也十分的有利於,韓春明“隱藏”自身的財富。

總之,在經過這一系列的操作以後,韓春明的“身價”,那大概就只有, 原來的“三分之一”了!

不過,就算是這“三分之一”,那也是一個,相當“龐大”的數字。

經過韓春明的“預估”,他明面上的“身價”,那大概會在“兩百億”左右。

當然,這些“財富”,那也足夠韓春明,排在香江富豪的“前十名”了。

……

以後,在“一般的人”看來,韓春明擔任的公司職務,那就沒有多少了!

他只會擔任,“華人置業”、“香江電訊”,還有“亞洲電視台”,這三家公司的董事局主席。

至於,那些還沒有上市的公司,因為不需要對外公開資料,一般的人也不就會知道,韓春明的存在了。

而等到它們,要去“上市”的那天,那關於韓春明的事情,也早就被隱藏好了。

總之,以後韓春明旗下的公司,那都會去這樣“處理”,而不是全部的,都擺在“明面”上。

……

在經過,這一番的“處理”以後,對韓春明來說,那是“好處”多多啊!

一是,有利於他“扮豬吃虎”,如果誰敢對他“不懷好意”。

那韓春明,一定會趁此機會,讓對方吃一個“大虧”,再也不敢來招惹自己。

二是,這個“身價”,既有利於韓春明,維持自己的“身份、地位”,又會讓“某些人”頂在他的前面。

如果發生“意外”了,那韓春明也不用去承受,太多的“責怪”。

三是,在香江這邊,乃至於是世界各地,都有會這種“隱藏”起來的人物。

大家可不要,

隨便的“看不起”某些人,因為有些人,你真的得罪不起。總之,這一次的行動,那真的是,十分的有“必要”。

並且,在以後的話,韓春明還會繼續的進行,並進一步的“隱藏”自己的身價。

……

等到了以後,韓春明旗下的“上市公司”,那會直接的達到“幾十家”。

雖然在“明面”上,那些公司與韓春明,都沒有多大的關系。

但是在“實際”上,那些公司,都是受他所“控制”。

並且,那些公司,都會有“兩、三個”發展領域,足夠它們去發展了。

韓春明的“辦法”,那就是把一個“集團公司”,給劃分為“好幾部分”。

而這些“部份”之間,那又會通過“戰略聯盟”的關系,來進行共同的發展。

……

以後,任誰也不會想到,在一家“公司”的後面,還有“一連串”的公司的跟著。

如果,誰敢對“某家”公司動手,那在其他公司的幫助下,他一定會踢在鐵板上。

從而“得不嘗失”,再也不敢來“招惹”這些公司了。

當然,對於一般的人來說,如果他們要這樣“操作”,那很容易會被人,給直接掐住“要害”。

但對韓春明來說,這卻不算什麽,因為這些公司的股份,他都持有著“一大半”。

那些公司的“掌控權”,全部都在他的手裡,他根本就不擔心,那些公司會“失控”。

……

總而言之,在經過這一次的“梳理”以後,韓春明旗下的公司,那都會更加的有條理。

他通過“銀河文化”,來間接的管理,自己在“文化領域”的公司。

其他的,像“銀河娛樂”,“銀河零售”這些公司,都是在間接的管理,韓春明各個領域的公司。

而韓春明,他擺在明面上的那些公司,“華人置業”是“地產領域”的代表。

特別,是在香江這個地方,大多數的富豪,都是靠“地產”起家的。

他如果,要是沒有一家“地產公司”,那他的“實力”,也就無從體現了!

“亞洲電視台”,則是韓春明在“傳媒、娛樂”,這兩個領域的“代表”。

這也是他,維護自己“話語權”的體現,對韓春明顯得十分的“重要”。

至於“香江電訊”的話,那一是它不好隱藏,二是它也沒有必要隱藏。

因為在香江這邊,最頂層的“大富豪”,那都是壟斷了,某一個“生活必須品”的領域。

就像“水、電、煤氣、公交”這些領域,那都是有人“壟斷”的。

“香江電訊”,則代表韓了春明,對“通訊”這個領域的壟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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