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中,除了學習,能想起的其他並不多,而我所寫的日子,多數都是記的放假在家的日子。
認識了一個有點怪的同學,名字挺好聽的叫舟起,軍訓的時候由於走步同手同腳,所以有了一個綽號“僵屍”,其人腦袋大大的圓圓的,成績也不錯,就是性格不太好,喜怒無常的,而且很好色。
有一次他做題做不出,一拳就將教室玻璃給錘破了,那時候我正坐他後排,倒嚇我一大跳。他的手也流血了,有好心的女生給他貼上創可貼。可苦了我,大冬天的,冷風嗖嗖直往教室裡灌,而我身後的壞同學把僅剩的那扇玻璃拉到他自己那邊去了,我又不敢拉回來。
還有一次“僵屍”心情好,叫上我和吳宏到他家裡做客,我們才發現他家裡很有錢,住的大房子,他爸是乾會計的,也很熱情,見了我們就買了很多乾果回來請我們吃。
我們來到他小區樓下,看到幾個小孩在打籃球,就加入了其中,我們三個大男孩對戰五個小屁孩,結果被小屁孩們打得慘不忍睹,一個球都沒進。
回到學校我們痛定思痛,苦練籃球準備報仇,某天練球的時候,我把“僵屍”的球給蓋了,正好被他喜歡的女生看見,“僵屍”於是懷恨在心,第二回打球的時候,我正運了球跨步上籃,但見“僵屍”高高跳起,揮手狠狠蓋將下來!
“啪!”我的眼睛立刻青腫起來……
我知道“僵屍”肯定是故意的,誰特麽打球蓋帽用拳頭蓋啊?就算用拳頭蓋,那麽大隻籃球你蓋不到,偏偏蓋到了我眼睛上。
從此我退出了籃球界,到現在都不會運球……
後來“僵屍”高考沒發揮好,進了嘉興學院,吳宏也沒發揮好,進了台州學院,我也沒發揮好,進了麗水學院,不過我沒去,扭頭複讀去了,複讀一年後發揮好了,進了理工。
不過我雖進了理工,混到今天依然混得一塌糊塗,“僵屍”就不一樣了,畢業就進了信用社窗口,然後考了公,現在已然是一名光榮而悠閑的森林公安了。
某一年我們都畢業許久了,吳宏心血來潮,將我們拉入一個群,我在群裡說了半天話,“僵屍”都不搭理我,一怒之下,我就將他給刪了,從此再也不曾聯系過。
高一的時候,我一直牢記著我們初中老師的名言——“進了一中你就相當於一隻腳踏進大學校門了”。於是我得意忘形,整個高中都在玩兒,台球就是那時候學起來的,打台球,打電玩,還學會了給女生寫情書。
我喜歡的女生叫許菁,能歌善舞的,是我們班的文藝委員,她並不漂亮,只是當時我覺得她長得挺俏皮可愛的,尤其是那兩顆小虎牙。
可人家壓根不理我,反倒對我的舍友羅強很是熱情,於是,寫完一封情書之後,我就沒再繼續了。
倒是同學江衛平見我文筆不錯,就央我幫他寫了一份情書,還給了我一塊錢,這一塊錢,就成為了我生平第一筆稿費。
我到高三時候才明白過來,其實高一才是最重要的一年,高一基礎學好了,高二高三就會越學越順利,相反,高一基礎沒打好,越往後學,就會越吃力。
我就是吃了年輕不懂事的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