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瑋瑋很快出來了,看她一臉的怒意,陳知壑估計她已經知道了發生了什麽。
陳知壑拍了拍她的肩膀,沒有說什麽。
明哲保身,人之常情。
雖然道義上說不過去,但是人依舊是如此。
不過,有了陳瑋瑋的筆錄,另外一些參與者也跑不了。
法律是講證據的,口說無憑,又如何跑的掉。
更何況,雙方起衝突的地方未必就沒有監控。
而且他們自己能串供,對方可不能和他們想的一樣。
作為老律師,陳知壑來之前就想清楚了所有的應對策略。
帶著陳瑋瑋,兩人把醫院的診斷報告給了警察,並提出了查看監控的申請。
按照流程,這是不能拒絕的,而且,這種公共場所的攝像頭未必就會那麽巧就壞了。
做完筆錄,陳瑋瑋就能走了。
本來她也是受害者,加上學生的身份,派出所也不好為難。
之前來的兩男一女對此很是生氣,但是也無可奈何,只能叫囂幾句。
陳知壑沒有搭理他們,帶著陳瑋瑋打算去做傷情鑒定。
在外面等了一陣子,見到兩人出來,林青璿上前關切道:“情況怎麽樣了?”
陳瑋瑋似乎還在生氣當中,強笑道:“剛做了筆錄,後面還不清楚。”
陳知壑笑了笑,說:“問題不大,我們去給瑋瑋姐做個傷情鑒定再說。”
林青璿聽陳知壑這麽說,放心了不少。
但是她還是關心問道:“用不用我去找找我爸?”
路上她也聽陳瑋瑋說過事情的經過,同樣有些義憤填膺,倒不是單純的因為陳知壑的原因。
陳知壑搖了搖頭,笑道:“放心吧,這點事就去麻煩你爸,沒必要。”
林青璿“哦”了一聲,乖巧地點了點頭,把鑰匙給了陳知壑。
魔都哪裡有司法鑒定機構,陳知壑很清楚,帶著兩人很快就來到了一家機構門口。
三人走進去,和工作人員說了一下情況,便讓陳瑋瑋進去了。
等了一會兒,陳瑋瑋出來了。
結果需要等兩周才能出來,但是倒也不影響什麽。
剛出司法鑒定的門口,派出所的電話便打過來了。
說是對方要求賠償,派出所那邊可以做調解,需要陳瑋瑋過去一趟。
陳瑋瑋不知道該怎麽辦,看向陳知壑。
陳知壑點了點頭,說:“去看看吧,現在的最主要的是帶你去看醫生,早點把事了結了最好。”
於是,三人又轉頭去了派出所。
派出所的調解室。
陳知壑三人到的時候,已經坐滿了人。
長條形的桌子,陳瑋瑋她室友們和她們的男朋友在一邊,對方在另一邊,有兩個警察分坐兩端。
見到陳瑋瑋進來,她的幾個室友的眼神都有些閃躲,也許是覺得羞愧,沒好意思直視她。
其中一個女生訕訕道:“瑋瑋,你沒事吧?”
陳瑋瑋在她旁邊坐下,面無表情,說:“放心,死不了。”
警察見人到齊了,打斷了兩人的對話。
“既然人都到齊了,就開始吧。”
“本來你們這屬於聚眾鬥毆,但是鑒於你們還年輕,也都是初犯,我們也是為你們考慮,決定調解結案。”
“你們雙方有什麽要求,現在都可以提出來,我們可以幫你們調解。如果你們調解不成,就只能交給檢察院了,你們考慮清楚。”
警察的話說完,房間裡靜了一下,然後開始躁動起來。
顯然,聚眾鬥毆,聽起來就很有威懾力。
不過有人似乎有些有恃無恐。
還是之前遇到的那個中年女人,
只見她一臉囂張道:“我兒子被你們打得腿都骨折了,他的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還是精神損失費你們必須得賠。”說完,她威脅道:“我可打聽清楚了,骨折算是輕傷,你們是要坐牢的。”
對方參與打架的有三個人,女人的兒子也來了,鼻青臉腫的,推上還纏著繃帶,看起來確實有些慘,另外兩個倒是沒看出有什麽外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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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瑋瑋室友這邊,一聽到對方這話臉都嚇白了,互相看了看,都不敢說話。
見她們被自己唬住了,女生更是得寸進尺,叫道:“你們還大學生呢,一點素質都沒有,你們家長沒教育好你們,學校沒教育好你們,今天我非要教訓教訓你們不可。”
“要麽賠錢,要麽坐牢,你們自己選。”
看起來很淒慘的那位,也桀驁道:“對,必須賠。”
這話一出,坐在對面的幾人更是低下了頭。
都是還未出社會的學生,哪見過這場面,一下就被嚇住了。
警察坐在兩邊默不作聲,仿佛事不關己。
陳瑋瑋也擔心地看著陳知壑。
陳知壑清了清嗓子,敲了下桌子,說:“賠償的事先不說,我們先談談我堂姐的事。”
“她也受傷了,而且還不輕,我們已經去做司法鑒定了,不出意外的話,肯定就是輕傷了。”
指了指對面受傷的男生,陳知壑說:“你是骨折對吧,但是,骨折未必是輕傷,輕傷也不都是骨折,這一點我希望你們能清楚。”
“還有,我要糾正一下什麽叫聚眾鬥毆。雙方只是偶然湊到了一塊,然後因為之前的衝突產生了矛盾,是誰挑起的,這一點想必你們自己也清楚。”
“我們並沒有聚眾,只是剛好一起出來玩,我們也沒有鬥毆,只是為了反抗你們的騷擾。 ”
“真要論起來,我們是正當防衛,你們才是故意傷害,而且還造成了輕傷。這一點,我們已經申請了監控,到時候一看便知。”
“所以,到底誰賠誰,誰坐牢,這還真不一定。”
說完,陳知壑雙手抱胸,靠在椅背上,看著對面。
當然,聚眾鬥毆和正當防衛只是他的說辭。
嚴格來講,這一點在國內比較模糊,自由裁量權過大,這還是要看具體怎麽裁定。
不論怎麽說,雙方在公共場合打架,就是認定聚眾鬥毆也說得過去,只是這對雙方都沒好處就是了。
通常來說,不是為了鬥毆而聚眾的,偶然遇到的,可以不這麽認定。
但是要注意,這裡是“可以”而不是“應該”,這就有很大的裁量空間了。
女人看了看一旁的警察,似乎在詢問什麽。
警察咳嗽了一聲,說:“是不是聚眾鬥毆,法律說了算,正當防衛也不是說誰說是就是。”
對於女人的詢問,他似乎回答了,也似乎沒有回答。
但是女人聽明白了,之前陳知壑把陳瑋瑋的診斷報告給警察看了,她問過,確實足以構成輕傷。
而且,她看過監控視頻,確實是他兒子先動的手。
本來她就是欺負幾個學生不懂,加上有點關系,想敲詐一把。
現在陳知壑看起來不僅懂,還非常了解法律,讓她有些猶豫。
……
第三百一十七章 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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