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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只是動作巨星》第一百八十二章 要提價
  北狼服飾老板令狐淼看向手下,眉頭微皺。

  “你是說,他們找吳龍代言和寫歌,吳龍開價一千萬加歌五百萬?”

  手下點頭。

  “他們沒有答應。我們不是收購了飛凡運動鞋嗎,不如我們請吳龍代言寫歌。我覺得吳龍能開這個價格,那首歌應該值五百萬。”

  聽到手下的建議,令狐淼沒有馬上做決定。他在思考值不值。

  可以說,當初請吳龍為北狼服飾做廣告寫歌,賺大了。北狼服飾成功進入一線正裝和時尚男裝品牌。

  不到一年時間,讓北狼服飾有了質一般飛躍。當初反對他全力進入正裝時尚男裝的高層,如今一個個稱讚他當初的英明決定。

  也正因為北狼正裝時尚男裝進入正軌,讓他有錢反哺運動系列。

  北狼服飾的運動服飾,已不能滿足他的野心。

  當初進軍運動服飾時,他就存了做運動鞋的心思。只是運動鞋競爭更激烈,讓他不敢輕易進入。

  現在有運動服飾和正裝時尚男裝在後面支撐,做運動鞋的計劃重新提上日程。

  恰好飛凡運動鞋的老板投資金融失手,急於變現還債找到他。他去考察過,機器並非老舊淘汰貨,生產出的運動鞋有競爭力。

  壓到最低價後,飛凡運動鞋老板割肉把廠子賣給他。那老板欠的債與飛凡運動鞋無關,令狐淼不用擔心要替飛凡運動鞋背一屁股債。如果要背債,令狐淼寧願不要。

  令狐淼要做運動鞋是有所考慮的。

  北狼服飾漸漸成為正裝時尚男裝的品牌,再牽扯到運動服飾,將來反而會給人品牌定位上的迷惑,讓人會認為北狼服飾太多太雜、不純。拖累北狼服飾正裝時尚男裝的發展。

  只有將運動服飾分出去,北狼服飾隻保持一些高端的運動時尚服飾,才能讓人認可北狼服飾的正裝時尚男裝品牌。

  運動服飾分出去後,沒了北狼這個招牌,市場份額肯定要掉,老用戶會被分流。

  如果做運動鞋,那麽新的品牌就包含服飾和鞋包,運動用品品類齊全,更容易形成品牌效應。

  可吳龍要價太高了。連那個一線品牌運動鞋都覺得貴,他有點舍不得投入太大。

  當初請吳龍拍廣告加歌才一百萬,現在吳龍代言加歌居然要一千五百萬,翻了十五倍!

  還不到一年啊。

  令狐淼感覺是在薅自己的羊毛,養肥了吳龍。他不是老板,他是給吳龍打工的。

  “我們沒那麽多資金。錢都拿來買了飛凡,別說一千五百萬,就算一百萬我們也拿不出來。”

  令狐淼搖頭,還找了個借口。

  其實真要拿,還是能拿得出來的。用飛凡品牌找銀行貸款就可以。飛凡品牌沒有不良負債,北狼服飾發展勢頭又猛,銀行都想著送錢。

  “和吳龍談談可以嗎?大家老熟人,分期付給他。”

  手下還想說,給吳龍一點乾股。只是這種話他如果說出來,恐怕會引起令狐淼懷疑。

  “吳龍什麽人?不見兔子不撒鷹。他做那個遊戲廣告,給錢了才說創意。”

  手下看到令狐淼的樣子,明白了令狐淼的意思。本想再勸令狐淼,想想還是算了。

  有時候好心不會得好報。

  他感覺令狐淼變了。當初眾人反對他進入正裝時尚男裝,他力排眾議堅持要打入正裝時尚男裝市場,還敢果斷拍板拿出一百萬給吳龍。

  現在,令狐淼聽多了吹捧,

變得有點沾沾自喜。  老板忘記了沒有吳龍,北狼服飾說不定會被打回運動服飾市場,並且受大內傷。

  北狼服飾發展勢頭迅猛,那是建立在吳龍的發展勢頭更迅猛的基本上!

  換個說法,是吳龍一手帶北狼服飾起飛,而不是令狐淼這位北狼服飾的老板。

  令狐淼的功勞,就是慧眼識吳龍!

  手下本以為令狐淼還會繼續買吳龍,結果,卻不敢賭了。

  對比邢中飛,真是不能比。

  手下的表情被令狐淼察覺到。

  “你似乎有話想說又不敢說?”

  “說出來,你知道我的為人。”

  “說了,不管對錯,只要是為公司好,我都不會責怪你。如果你不說,你覺得我心裡會怎麽想?”

  手下組織了下語言,說道:

  “我覺得現在一千五百萬或許很貴,等他主演的電影放映後,一千五百萬恐怕他就看不上了。”

  令狐淼沒時間關心吳龍。

  “什麽戲?”

  “少林寺投拍的《少林保鏢》,還有港島風水行業投拍的《道高一丈》,估計準備上映。”

  “少林寺投拍的電影?少林寺也拍電影?”

  手下點頭。

  “對,傳聞是為了宣傳少林功夫。聽說過年前少林方丈特意來帝都請吳龍主演。”

  令狐淼默默地想,揮手讓手下離開。

  吳龍肯定會要全款,這是他的慣例。找銀行貸款,令狐淼不舍得。

  給乾股?

  如果吳龍拿了飛凡品牌的股份,他就會賣力宣傳飛凡品牌。飛凡品牌能不能起來,令狐淼沒底,正好可以把吳龍代言費用轉嫁給吳龍自己。

  反正不是北狼服飾,現在飛凡品牌不算很值錢。正處於轉折點的飛凡品牌,和從北狼服飾分出來的運動服飾,也許是危機,也許是機遇,誰都說不好。

  吳龍拍完戲,看到秋雅的留言,回酒店與秋雅通視頻。

  “你說北狼服飾老板令狐淼買了個飛凡運動鞋品牌,還擴展運動服飾,請我代言飛凡運動品牌。代言加歌一千五百萬,他折算股份給我?”

  “是的。”

  “你的建議呢?”

  秋雅顯然做了準備,馬上回答:

  “長期來看,可以,但要提價。”

  “不過,我考慮你的個性,不會接受。”

  吳龍笑了。

  “你倒是知道我的心思。”

  “我只要現金,其他免談。說得好聽是給我股份,其實就是用我的錢,把我拴在飛凡品牌上替他打工、替他賣力。”

  “把合作者變成他的工仔,這令狐淼果然厲害。”

  “我記得北狼服飾原來不做運動鞋的,萬一這運動鞋做不起來虧了,我豈不是白打工,還要被人笑話?”

  秋雅也笑了。

  “我查了一下,飛凡品牌原來就有,應該是被令狐淼買了過來。現在北狼服飾進入時尚正裝,他肯定是想把原來北狼服飾的運動服飾剝離出來,不讓運動服飾影響時尚正裝的純正。”

  “我不知飛凡品牌有沒有出問題,他剝離運動服飾出來換名稱,對運動服飾是有風險的。股份不知算多少,但是能把你綁到飛凡品牌上,讓你賣力宣傳。”

  吳龍稱讚秋雅。

  “不愧為高材生,一眼就看穿令狐淼的陰謀。”

  “只是運動鞋才是一千萬的代言費,加上運動服全品類,要加一千萬。再加上五百萬的歌,一共兩千五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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