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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只是動作巨星》第五十六章 勝利之歌
  第56章先收錢後辦事

  宣傳主管微笑著。

  “龍哥,老板同意了。你能不能先發個消息,我們馬上簽合同。”

  秋雅搖頭。

  “先簽合同,並且先一次性付完十萬,不能先付一半後付一半。”

  “你放心,龍哥是演員,他比你們愛惜自己的名譽,絕不食言。我們可以先發消息,讓龍哥的粉絲不要走,正在和你們協商加演。”

  宣傳主管看向吳龍。

  吳龍點頭。

  “秋小姐是我助理,就按她說的辦。”

  他這種時候屬於坐地起價,對方現在勉強答應。等他唱完,後付的五萬說不定就會拖著不給,這不是不可能。

  而且讓他先發消息說加演,如果簽合同時對方反悔,他不加演就對不起自己的粉絲。自己會很被動。

  秋雅的做法,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

  “這樣,我先打錢再簽合同。錢到你馬上發消息!”宣傳主管咬牙答應,看了秋雅一眼。

  這個女人不簡單。

  宣傳主管又打電話給老板。先付一半後付一半是行規,錢由財務轉,宣傳主管沒那麽大權力讓財務直接一次性先付完。

  老板接到電話,心裡罵著吳龍小瞧他,立即讓財務馬上把錢轉給吳龍。

  早一分鍾,吳龍的粉絲就少走兩步路。說不定就是這一分鍾的耽擱,會讓吳龍的粉絲上車後不想再回來。

  宣傳主管立即通知在商城附近的人,讓他們大聲叫喊,告訴離開的人,吳龍會加演唱歌。

  看到銀行到帳短信,吳龍立即把編輯好的內容發到薇博和鬥音上。

  同時打開直播。

  “大家晚上好,我是吳龍,我們又見面了!”

  原本黑屏沒走的粉絲頓時感到奇怪,彈幕飄過無數的問號。

  你才下直播,又來一句“我們又見面了”,啥意思?

  “剛才來億達商場看我表演的朋友,請慢些走。臨時決定,演出最後,我會再次上台為大家唱兩首歌。想聽歌的朋友,可以先在億達商場逛逛。我先去做準備,一會兒見!”

  退出直播,把這個預告短視頻發上去。

  兌換律師之眼使用卡看過合同沒問題,吳龍刷刷刷簽上名字。

  “走,我們去買吉他。”

  “你們這裡有樂器店嗎?”

  宣傳主管搖頭。

  “找楚健,他是詩音琴行的老板。”秋雅提醒吳龍。

  “對!”吳龍拍額頭。

  秋雅在手機上劃出楚健的電話號碼。

  “楚哥,我是秋雅。”

  “秋雅,龍哥表演結束,是不是想叫我一起喝酒慶祝?”

  “龍哥要加演,他想買把吉他。我想一去一回時間太緊,你看你員工有沒有時間,送一把過來。”

  “沒問題,龍哥要什麽價位的吉他?”

  秋雅看向吳龍。她開著免提的,吳龍也能聽見剛才楚健說的話。

  吳龍對吉他的行情價格並不了解,他又不是專業人士,他是開掛人士。

  按他的想法,幾千塊錢的吉他應該可以了。

  “幾千塊左右吧。”

  “喂,楚哥聽見嗎?龍哥說要幾千塊左右的吉他就可以。”

  “沒問題。龍哥幾點上場?”

  吳龍看向宣傳主管。

  “我幾點上場?”

  “九點半左右。我們預定是九點半結束。”

  “楚哥,我大概九點半上場。”吳龍大聲說。

  “行,有差不多兩個小時呢。放心,肯定能提前送到。”

  結束通話,吳龍要了個房間,假裝在裡面改歌詞。

  他沒本事改歌詞,這個歌詞是系統給的。據系統說明,也不是系統改的,而是用他前世的AI寫作寫歌軟件弄出來的。

  楚健結束與秋雅的通話後,立即打電話給崔陽。

  “龍哥要加演,唱歌。我給他送吉他,你去不去?”

  “他不是演完梅花樁了嗎?又加演唱歌?去,我肯定去!”

  “行,你先去吧,我挑把好吉他送給他。”

  結束通話,楚健開始為吳龍選吉他。

  他問吳龍要什麽價位的吉他,並不是要賣給吳龍,而是看吳龍的要求,他才好知道選擇什麽樣的吉他給吳龍。別自己送的吉他比吳龍想買的吉他便宜,那就尷尬了。

  幾百元的吉他,在行內被稱為燒火棍,肯定不能送。

  以吳龍彈吉他的實力,幾千塊的吉他無法發揮他的實力。

  挑選吉他,音準手感穩定性音色外觀。

  楚健打算送把馬丁D28給吳龍,價格兩萬多,比吳龍想買的價位高。

  D28的音色和動態都非常好,每個音都清晰乾淨。

  他上次在夕子酒吧注意到吳龍彈吉他,用的是指彈,沒有彈片。

  D28用指彈的話,能聽出音的厚重。雖說馬丁的吉他琴弦弦距較高,但吳龍是練過功夫的,指力應該沒問題,弦距高應該也沒問題。

  他試了幾把,決定都帶上,以防萬一。

  “龍哥!”

  “好家夥,你帶了三把?”崔陽先到了。

  “三把都不錯,帶來是有備無患。這一把最好。”楚健把馬丁D28給吳龍。

  另外兩把也打開,讓吳龍選。

  吳龍拿起馬丁D28,試了試手。音色混厚, 音準純正,確實是把好吉他。

  “就這把了,多少錢?”

  楚健既然說這把最好,他就沒必要再試另外兩把。他覺得那樣會顯得不相信楚健。在吳龍認為能彈就行。

  “龍哥,朋友之間不談這個,談錢傷感情。除非你不把我當朋友,把我當朋友,就是知音相贈。”

  崔陽怕吳龍不願接受,在一旁幫勸說:

  “龍哥,他送你琴是有小心思的。等有人到他琴行買琴時,他就會說,功夫王龍哥的琴,就是他琴行的。這樣一來,等於拿你當活廣告,他賺大了!”

  “我覺得,你不僅不能給他錢,還要收他錢。這代言費,怎麽說也要二三十萬吧。”

  楚健假裝生氣。

  “做為朋友,你揭穿我,是不是要讓我和你割袍斷義!”

  吳龍不再推辭。他知道,秋雅認識崔陽、也認識楚健,既然大家都是朋友,再推辭就顯得生分了。

  他手中的琴確實是詩音琴行的。崔陽說的情況,楚健並沒有錯。如果楚健將他的畫像張貼在自己琴行做宣傳,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現在楚健的做法,算是相互幫襯。

  就好像某酒店說,某某名星或某某大人物在酒店吃過飯一樣,不能這也不讓人說。

  “龍哥,你說要唱兩首歌,是什麽歌?”

  “《曾經的你》和《億點點》。”

  “《億點點》?沒聽過,不會又是你創作的吧?”

  “嗯。我改了些歌詞,算是億達商場的廣告歌。億達商場有使用權,可以讓別人宣傳億達時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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