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文森大教堂,地下三層,白發蒼蒼的老庫勒手裡捧著文件,一臉嚴肅地聽著威爾金斯的封印物使用報告。威爾金斯詳細敘述了盲人之燭的領取、測試和使用過程,以及在與黑暗途徑非凡者作戰中的特殊發現。他隨後又附上了自己的心得體會,對盲人之燭的效果在特定場合中的表現給出了猜測,並且建議對其進行進一步的測試。
老庫勒聽得極其認真,時不時追問幾句。作為一名新人,威爾金斯生怕第一次封信無使用報告出現紕漏,便盡可能地做了詳細補充。整個報告過程持續了一個多小時,最後威爾金斯實在沒有什麽可以說的了,老庫勒這才點點頭,在文件的空白處寫了一句“藍色封印物盲人之燭有效”,隨即簽上了名,收好,歸檔。
威爾金斯都看呆了,萬沒想到,這位老倉管問了半天,就寫了一句話,早知道就不說那麽多了。他悶悶不樂地出了檔案室,正好遇見維修師勞爾。他正端著一杯從彭斯莊園順來的葡萄酒,美滋滋地喝著,看到威爾金斯一臉不快地走出檔案室,立刻笑道:“報告完了?”
威爾金斯點點頭:“完了。但那位倉管老人家也太敷衍了吧,問了我那麽多,結果就寫了一句話。怪不得連西蒙斯都對盲人之燭的效果了解得不全面。”
勞爾嘿嘿直笑:“藍色封印物而已嘛,多寫一句少寫一句沒什麽區別。”
威爾金斯問道:“什麽是藍色封印物?”
“警報等級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個級別,相應的封印物等級也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個級別。藍色封印物是最低一級的,知道大概作用就好,不用寫的那麽詳細。”
“可萬一使用中出了意外呢?比如盲人之燭的黑霧可以喚醒死者,如果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了,複生的死者很有可能造成死傷。”
勞爾被他的認真模樣惹得哈哈大笑:“你呀你,還是去找菲麗學一點基本的非凡知識吧,到時候你就知道自己有多幼稚了。我手頭還有點工作,有空到機修車間來找我聊天。”說罷,他哼著歌回車間去了。
威爾金斯被他說得一愣,這才想起來,自己在做封印物報告時太認真了,幾乎忘了自己在非凡知識方面完全是個門外漢。他立刻來到地下二層菲麗·格林的辦公室,向這位漂亮的書記員請教。
菲麗的臉上似乎永遠罩著一層拒人千裡之外的冰霜,看到他進來,並沒有過多表示,甚至沒有請他坐下,而是很嚴肅地盯著他。威爾金斯微感不快,忍不住問道:“格林女士,我們現在應該算是隊友了吧,可看起來你好像對我很有意見?”
“是的,很有意見。”菲麗冷冷地回答道。
威爾金斯很誠懇地說道:“如果有意見,請盡管講出來。”
菲麗看了他一陣,這才說道:“在招募你進灰松之前,我對你做了一個詳細的背景調查。我認為你不可能成為一個合格的特勤隊員。”
“為什麽?”
“我承認,作為一名老兵,你的戰鬥經驗很豐富。但你的紀律性太差,性格上過於我行我素,喜歡單打獨鬥,經常違反軍方條例擅自行動,比如月亮河那起案件裡你的表現。”
聽到月亮河的時候,威爾金斯微微皺起了眉頭。
菲麗繼續說道:“還有,你有很多違法行為。你曾在夜間潛入過軍法處前處長的家中,對他進行了恐嚇。在搜集證據的過程中,你以卑劣的手法傷害過軍需處長約翰·彭斯,
逼他說出了你需要的信息,並且還從他家中盜走了不少財物和裝備。這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威爾金斯眉頭皺得更緊了,但依然沒有說話。
“灰松特勤是專門與非凡者作戰的特殊部門,幾乎每一次執行任務都是在刀尖上遊走,非常注重團隊配合。任何出格的行為都有可能導致隊友傷亡,任務失敗。這是其一。其二,灰松特勤隸屬奧德羅教廷管轄,信奉的是秩序之神蘭斯洛斯,順應的是教皇喬治四世的意志,執行的是教廷和政府的命令。而你是無神論者,既非信徒,又不尊重法律,絕對成不了合格的特勤。如果我與你一起執行任務,我絕不敢放心地將後背交給你。”
威爾金斯靜靜地看著她,良久之後,才說道:“你的口才與雄辯能力,很適合當一名法官。”
“謝謝你的認可,但在加入灰松之前,我已經是卡爾文森市政廳第一公訴人了。 ”
“你是不是認為,隻憑秩序和法律就能將世上的一切劃分清楚?”
“那是當然,因為我是秩序之神蘭斯洛斯的忠實信徒。”
“那好,我給你講一個故事。有一個民族從來不吃牛肉,但會吃其他動物的肉,因為他們認為牛是神聖的動物,是他們信奉的神靈的化身。另外一個民族不吃羊肉,但會吃其他的肉,因為他們的祖先曾在絕境中依靠羊奶艱難苟活下來。還有一個民族不吃豬肉,但吃其他的肉,因為他們認為豬是肮髒邪惡的,是世間一切罪惡的化身。請問,這三個民族的存在和習俗,符合秩序與法律嗎?”
菲麗思索了片刻,點頭道:“當然,所有人都有自由選擇信仰和習俗的權力。”
“那好,現在三個民族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不吃牛肉的民族認為另外兩個民族褻瀆他們的神靈;不吃羊肉的民族認為另外兩個民族詛咒他們的祖先;不吃豬肉的民族認為另外兩個民族是沉淪於罪惡的魔鬼。請問,他們的想法,符合秩序與法律嗎?”
菲麗又是一陣沉思,然後沉默不語。
“我們繼續。現在三個民族之間彼此仇視,互相敵對,種族之間因為信仰的衝突而不斷產生摩擦,進而演變成爭鬥,最後轉化為戰爭與仇殺。其中一個民族因為實力弱小,不得不離開故土,而留下來的族人被屠殺殆盡。逃亡者在遠離故土的地方流亡千年,在得到外援支持之後,殺回故鄉,滅掉了曾經屠殺他們的另外兩個民族。請問,他們的行為,符合秩序與法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