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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太孫》第四百零七章 登聞鼓
朱允熥站起身來,滿臉的不忍心,還有無盡的糾結,

 說道:“你們這是幹什麽,孔訥畢竟是聖人之後,衍聖公的名號也多年了,如何能輕易處置……”

 “殿下!”

 楊靖看似反駁的說道:“幾位大人說的是,不忠不孝之家,不仁不義之徒,應當按照大明律法處以絞刑!

 臣等請命,誅殺孔訥,廢黜衍聖公!求殿下成全!”

 跪倒在地上的群臣一起說道:“臣等請命,誅殺孔訥,廢黜衍聖公!求殿下成全!”

 “臣等請命,誅殺孔訥,廢黜衍聖公!求殿下成全!”

 “唉……”

 朱允熥重重的歎息了一聲,“諸位愛情何苦如此堅持呢,唉……罷了罷了……

 傳本王令旨,就按諸位愛卿所請的,廢黜衍聖公之爵位,

 不過看在孔聖人的份上,孔訥殺不得!就讓他流放三千裡吧……”

 朝臣們抬起頭來,剛要開口說話,朱允熥似乎知道還要諫言,立即伸手將他們的話攔住,

 “諸位愛卿,孤心已決,不必再勸!退朝!

 說完邁步離去,態度非常堅決!

 “臣等恭送殿下……”

 朱允熥為什麽沒有誅殺孔訥?

 因為沒有必要!

 只要費出了衍聖公的爵位,從此孔家再也無法生出任何風浪,自己的目的就達到了!

 誅殺孔家三十一人,還有流放加上關押的,百姓的仇怨能夠報,暴昭的仇也能報了

 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孔家那麽多的罪過,很多何衍聖公本人都沒有直接關系,也不用他本人親自下場做惡事。

 當然,也可以把這些罪名歸到他的頭上,可無論怎麽死,都不過是個死罷了。

 古代階級思想嚴重,

就算孔訥真該死,朝廷也要給他們留一些恩德,否則會顯得太冷血。

 用一個被貶罪人的人,堵住一些人的口,既能夠彰顯自己的“仁慈”,也免得他們再提冊封衍聖公的事,何樂而不為呢。

 況且孔訥,能活多久,是死是活,那還不是一句話的事兒嗎……

 下朝以後,朱允熥讓人把刑部尚書楊靖,和大理寺卿周志清,留了下來。

 在文華殿的西配殿,集義殿中,還有戶部鬱新、傅友文、齊泰、鐵鉉、暴昭等人。

 因為不是正式的朝會,所以沒有那麽多規矩,每個人都坐在錦凳上,氣氛也比較融洽。

 楊靖詢問說道:“殿下,不知召微臣前來有何吩咐?”

 朱允熥道:“楊部堂,關於大明律法,你前些日子有所提議,今日再說說吧。”

 楊靖點點頭,說道:“殿下,大明立國之後,陛下就非常重視律法的頒布,經常讓官員講解《唐律》,陛下聽過之後就去其精華,保留了一些。

 後來又經過修訂,才有了現在律法的框架,所以在刑法上,《大明律》淵源於《唐律》,以笞、杖、徒、流、死為五刑,即所謂正刑。

 其它如律例內的雜犯、斬、絞、遷徙、充軍、枷號、刺字、論贖、凌遲、梟首、戮屍等,有的承自前代,有的為明代所創。”

 “其中“五刑”條規定刑有五種﹐即笞﹐杖﹑徒﹑流﹑死﹔在“六律”的具體條款中又有凌遲處死﹑邊遠充軍﹑遷徒﹑刺字等刑罰﹔

 “十惡”條規定了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內亂等十種所謂“常赦所不原”的重罪。”

 “不過現在的大明律,還不完善,依然在補充的過程當中,臣想請加大完善的進度,以求能夠盡快刊印頒行。”

 朱允熥道:“律法乃是治國之根本,楊部堂所言極是。”

 “殿下客氣了……”

 朱允熥話鋒一轉又說道:“不過在現有的律法當中,有些過於嚴苛了,需要做些修改。”

 楊靖不由得問道:“敢問殿下所說的,是哪些地方?”

 朱允熥並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說道:“大明建國之初,重新制定了律例,以適應當時的局面,本王對於律法,不知道楊大人準備如何完善。”

 “殿下請看……”

 楊靖就將一冊書卷遞到太監王忠,王忠放到朱允熥面前的書案上。

 楊靖解釋說道:“殿下,微臣覺得完善律法,總括的來說,那就是寬刑律法,以嚴治民,內外公平。”

 鬱新並沒有參與制定這些律科,說具體的情況並不清楚,可是一聽到要以嚴治民,不由得就皺起了眉頭。

 “楊部堂,不知道這以嚴治民是何意思?”

 畢竟在這個時代,百姓生活已經很不易了,如果再按照律法非常嚴苛對待百姓,就有些不合時宜了。

 楊靖看出來鬱新並不認同,於是笑著解釋說道:“這以嚴治民,是建立在寬刑律法的前提之下。

 按照大明的律法,人有了一些小的過錯,輕則杖責鞭打,留下滿身的傷痕,嚴重的還有可能因此送命,往往在這輕重之間,就有了給貪官汙吏施展的機會。”

 “十杖可以打死人,百杖也可以使人不傷皮肉,全看施刑者的心情,所以許多百姓若是觸犯了律法,就會買通官吏免受皮肉之苦。

 而那些沒有錢的窮苦人家,官吏勒索不成沒有好處,往往就會重打,就算是致人死亡,也會推脫罪犯有疾病或者身體病弱,所以就留下了很大的漏洞。”

 頓了一下,楊靖又說道:“所以微臣覺得,對於百姓犯了一些小過錯的,可以罰他們一些錢財或者糧食,也可以用勞動相抵,服幾天的勞役,

 修一段路或者開墾幾畝土地,再或者疏通河道都可以,如此一來就減輕了百姓的苦楚,也能夠增加官府的收入和建設。”

 “好!”朱允熥暗道了一聲。

 正如楊靖所說的,打得輕打得重全在那些官吏一念之間,

 這不是擺明了給人貪贓枉法,魚肉百姓的機會嗎。

 而且按照這個時代的醫療條件來講,人受了皮肉傷之後,一旦被感染很多人無藥可救!

 輕則潰爛一片,很可能會留下一輩子的病!重則會因為感染而死!

 鬱新點點頭,頗為認同的說道:“律法的制定本來的用意就是為了讓人向善,使人畏威而不敢作惡,

 若是百姓犯了一些小錯,就鞭打杖責,只會讓人害怕而懷恨,使二者對立起來。”

 “若是風調雨順百姓安居樂業,倒還罷了,一旦流年不利,百姓困頓,就會演變成為土匪強盜攻擊官府,這使得百姓很難和官府朝廷同心同德。”

 楊靖向朱允熥行了一禮說道:“殿下,朝廷若是能夠寬刑律法,實在是百姓之福。”

 朱允熥點點頭,並沒有說話。

 楊靖又接著說道:“至於以嚴治民,就是說的就是對於那些大奸大惡,觸犯律法之人,需要嚴格的執行,

 絕不徇私舞弊,絕不任由歹人逍遙法外!該囚禁的就囚禁起來,該殺的就殺,絕不姑息!”

 朱允熥點點頭說道:“對惡人寬容,就是對好人的懲罰!那些大奸大惡之徒,殺人放火之輩,百姓深惡痛疾!

 若是不能夠將之繩之於法,大明的律法何在!官府的臉面何在!不能夠給百姓報仇,伸張正義,別人會指著朝廷的脊梁骨罵的!”

 大理寺卿周志清也說道:“不錯,要想治理百姓贏得民心,就絕不能夠有法外狂徒!否則官府在百姓這種將毫無威嚴!所以對這些罪犯必須嚴懲不貸!”

 他越說越激動,說到最後不由得已經頗為憤慨了!

 朱允熥說道:“我加一條,各地縣衙大門口務必擺上一個大鼓,這就叫做登聞鼓,取“登時上聞”之意,凡是有冤屈的百姓都可以前去擂鼓鳴冤,

 縣衙裡面的官吏要立刻迅速處理百姓的案情,凡有懈怠不處理或者是故意壓下者,絕不姑息!”

 “並且要允許百姓觀看官府審理案件!既然審判的公允,為什麽要避著百姓?有什麽是見不得人的?”

 這是朱允熥在後世看過一些電視劇裡面,一些有冤屈的人既不明冤,得了才得來的靈感。

 來到這個世代之後,朱允熥又特地去查了查歷史資料, 才發現在周朝的時候就已經有類似登聞鼓的東西,叫做肺石。

 《周禮秋官大司寇》記載:“以肺石遠窮民,凡遠近惸獨老幼之欲有複於上,而其長弗達者,立於肺石,三日,士聽其辭,以告於上,而罪其長。“

 又記載:”“肺石是古時設於朝廷門外的赤石,石形如肺,故名。”

 姬苴認為家庭中產生了怨屈,可以申辯糾正,而國家產生了怨屈,特別是官員們背著君臣欺負了老百姓,老百姓該如何申辯?如何監督那些不仁義的官員呢?

 於是他在宮闕前立起一塊紅色的石頭,並告示天下無權無勢的百姓,如有怨屈,或者是受到官員欺侮的,可站在紅石頭上申告,連站三日者,官府受理並上報。

 這種制度被周朝廣泛推廣。史稱:“肺石之製。

 楊靖問道:“殿下,是在各地官府衙門前面都設置登聞鼓嗎?”

 朱允熥道:“不錯,只要是處理民政的衙門,全都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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