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第一次全明星
更衣室裡,太陽主教練蒙蒂-威廉姆斯侃侃而談。
談的並不是戰術,也不是雞湯,只是在拉家常。
第一次執教全明星,雖然提前好幾輪鎖定,早有心理準備,他還是很興奮。
球員們也抓緊時間, 相互加深感情,特別是分處東西部的球員。
德羅讚和詹姆斯聊得最起勁,賽季初,他本想加盟湖人,可惜最後未能成行。
看到他打出這麽逆天的狀態,估計湖人管理層腸子都悔青了。
巴特勒、哈登和加蘭, 也都主動上前和詹姆斯打招呼, 看得出詹姆斯在球員中,還是很有威信和人緣。
球員出場,詹姆斯壓軸,現場DJ山崩海嘯般,瘋狂喊著詹姆斯的姓名,整座球館瞬間燃爆。
巨大的歡呼聲,哪怕在湖人主場,都從來沒有過。
詹姆斯眼角濕潤,也頗為感動,離開這麽多年,他依然是這裡的王者,享受著英雄般的待遇。
他是給克城帶來一次總冠軍,但是這裡的球迷給予他更多。
比賽開始,約基奇和恩比德中圈跳球。
約基奇沒有起跳,在恩比德起跳後,他忽然衝過來,把他往上一托,這個動作,讓他博得滿堂彩。
要是以往, 估計恩比德會誤以為他要墊腳,一拳就砸過去了,但是今天,他知道對手不會這樣,兩人友好地在中圈擁抱、聊天,全然不管球去了哪裡。
球總是要打,死神夜引弓,杜蘭特三分出手,這麽大的空位,以他的投射技術,想不進很難。
詹姆斯隊進攻,雖然對手不防守,但是和杜蘭特比起來,詹姆斯的準度還是差點,所以他選擇了傳球。
傳給杜蘭特昔日的隊友,傳給三分獨一檔的那個男人。
庫裡挽弓搭箭,極速三分出手,回敬了杜蘭特。
打了幾分鍾,威廉姆斯就換上加蘭,畢竟是騎士主場,要給現場觀眾面子。
球迷投桃報李,報以熱烈的掌聲,紛紛誇讚威廉姆斯能處。
前三節都是表演性質,沒人真正防守,第一節很快打完,杜蘭特隊47-45領先詹姆斯隊2分。
杜蘭特隊中,恩比德和布克發揮搶眼,想要拿MVP,得分一定要多,斯波教練便做了個送水人情,號召大家給恩比德傳球。
同在東部,熱火和76人很有可能在季後賽相遇,是以斯波一點也不介意讓恩比德多打一會。
至於自己隊中的巴特勒,被分在詹姆斯隊,那他是一定希望威廉姆斯限制他上場時間的。
第二節開打,雙方放開手腳,進攻猶如水銀瀉地,防守如空氣,盡力地表演著。
每一個回合,球員不約而同,幾乎都以三分和扣籃為終結。
單節比賽,詹姆斯隊落後3分,他們反而以93-94落後對手1分。
在賽前搞出火花的唐斯和孟華,都是替補上場,也沒有直接對位。
兩人表現不溫不火,不到十分鍾的上場時間裡,抓住機會,分別攻下10分。
易邊再戰,雙方依然狂轟濫炸,單節45打平。
進入第四節,替補上場,氣氛陡然緊張起來。
也不知道是錯位還是怎麽回事,總之,唐斯持球,和孟華對在了一起。
唐斯的橫向速度,在孟華看來就是慢動作,他自然突破不了孟華。
但是他不用突破,211的身高,他想投三分,誰防得住啊。
防不住他投三分,但是他三分也未必能進。
梆!
響亮的打鐵聲。
東契奇搶下籃板,快速推進,到了前場,十分隱蔽地傳給孟華。
孟華抬手就射,防守他的正是三球。
之前曾被孟華防得吞下鴨蛋,三球在孟華跟前,更像是個小弟。
孟華沒有突破,而是選擇投三分,他巴不得呢。
唰!
似乎要和唐斯一較高低,進球聲也很響亮。
孟華緩緩後退,迎著唐斯的目光,舉起手,做出他獨有的拱手禮。
愛屋及烏,球迷自然知道他是詹姆斯的人,為他喝彩的不在少數。
唐斯皺了皺眉,感覺自己有必要回應點什麽。
斯波教練選擇成人之美,為唐斯設計了戰術,一個交叉掩護後,唐斯在肘區接球,錯位單打孟華。
在這種位置,只要往裡再拱兩下,以唐斯的手感,一個轉身,等於是白送兩分。
唐斯獰笑,孟華怎麽可能防得住他呢?
他放下球,背轉身,背部試探,找到孟華位置,然後一個靠打。
嘭!
兩人肌肉,發生史詩級對碰,孟華紋絲不動,倒是唐斯,好像還往後晃了晃。
唐斯晃了晃腦袋,這是怎回事,不可能啊。
他猛然發力,繼續靠打,這種力量,恩比德都扛不住,剛剛他也打過約老師和字母哥,手到擒來。
孟華微微後撤了半步,但並不是因為對抗,而是要避開唐斯凶猛的衝撞。
他的胸膛畢竟是血肉之軀。
唐斯翻身跳投,這時的他,將背打的劣勢體現了出來。
他的力量不足於擠開孟華,孟華的下肢力量已經提升到A級。
而他是背著身,看不清後面情況,他轉身,孟華等的就是他轉身。
啪!
唐斯剛出手,球就被帽掉,在地板上有氣無力滾著。
兩人彎腰,手忙腳亂搶著地板球。
比拚空中,孟華沒有優勢,只能出其不意帽掉唐斯一個。
比地板球,十個唐斯也搶不過一個孟華。
唐斯扶著腰,喘著氣,不甘心地望著孟華向前場跑去。
孟華衝到三分線內,猛地一個回拉,甩開追防的莫蘭特。
堅決的起跳,三分出手,球飛在空中,穩穩命中籃筐。
球迷沸騰了, 這是反超比分的一球。
只有比賽贏了,詹姆斯或者加蘭才可能拿下MVP。
孟華回身,追上來的唐斯眼神頗為不善,充滿殺氣。
球已經進了,你這殺氣,到底是想幹什麽?
唐斯狠狠說道:“華夏佬,給我記住,下個回合我要投三分了,投死你。”
孟華笑了,唐斯本是中鋒,最厲害的武器是在內線,剛剛他背打自己,雖然未能推動自己,但是他腳下嫻熟,如果繼續打,多用假動作,自己也不好防守。
在自己偷帽了他一個後,他就心生恐懼,不想著打回來,而是要放棄最拿手的武器。
這種智商,到底是怎麽當上狼王的?
想投三分,你一定可以投,但是球出手,你自己知道飛哪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