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我就是顯擺顯擺(跪求訂閱)
五星級酒店配置的司機技術還是不錯的,車子開的很穩。
起碼,可能比小丫頭要好一些。
車子從酒店出發,直奔長安街的方向駛去。
陳墨雖然來帝都比較少,但是帝都的主要街道還是認識的。
更何況,昨天他和林夏清才剛來過。
“夏清,怎麽又來長安街了?”
陳墨好好奇道。
“什麽叫又來長安街,本來我們就是要來這的啊,你昨天不是說今天要研究一下四合院裝修的事情嗎,今天就是辦這個啊。”
林夏清抱著陳墨的胳膊,精致的俏臉上一直掛著明媚的笑容,整個人精氣神十足,一點都不像折騰了一晚上的樣子。
反觀陳墨,雖然因為身體素質強悍,但是因為起的早,並沒有睡好,精神頭還是有點不足的。
和以往的經驗相比,陳墨眼中懷疑昨天晚上自己是不是被采陽補陰了。
“來弄房子就弄房子唄,幹嘛約外公他們過來?”
陳墨問道。
“不為什麽啊,我男朋友給我買的四合院,我給家裡人介紹介紹,顯擺一下,不過分吧?”
林夏清說道買房子的時候,小嘴忍不住咧開笑得很開心,說完,還在陳墨的臉頰上吧唧了一口。
在娛樂圈的這六年,林夏清見過的分分合合太多了。
而這些人,大多有一個共同的毛病,那就是,無論是離婚還是分手,沒有一個不跟錢掛上邊的。
因為錢,因為孩子撫養費,因為豪宅別墅,基本上,每一對最後都是撕破臉,鬧得不可開交。
因此走上法庭的,至少都在一半的比例以上。
可陳墨呢,竟然在兩人還沒結婚的時候,就給林夏清送了一個價值五個億的四合院。
雖然林夏清從來都不覺得錢是衡量愛情的唯一標準。
可是,在這個世界上,錢一定是衡量愛情的標準之一。
林夏清現在是歌壇天后,賺錢能力可以說是比較強悍了。
起碼在娛樂圈內能排進最頂尖的那一批次。
可是,即便如此,林夏清的總資產也沒有五個億。
別說五個億,就是1個億,林夏清都沒有。
當然這裡說的是現金,算上不動產,還是有的。
可是,這可是林夏清打拚了六年的結果。
一年平均收益大概3000萬。
這樣計算,林夏清要想賺5個億,也差不多要小20年吧。
而20年的時間,說不定她早就退出歌壇了。
但是現在呢,陳墨竟然把5個億的房產,隨便就落在了林夏清的頭上。
林大天后覺得,這件事吧嗎,有必要在外公他們面前展示一下,顯擺一下。
沒別的意思,就是單純的虛榮心作怪。
陳墨聽見林夏清的回答,一時之間突然有些不知道該怎麽說了。
這是人之常情啊,沒什麽不對的。
可是,咱們就不能含蓄點?
“夏清,我覺得吧,咱們還是低調點,你外公他們可比我們有錢多了……”
陳墨的資產才多少錢啊,不過30億罷了。
雖然絕對算的上是土豪,可是可巨石娛樂這種企業相比,那還是小巫見大巫。
“我沒不低調啊,又不是開新聞發布會,只是跟家裡人顯擺一下,走吧,沒事!”
說話間,兩人已將來到了胡同口。
春風胡同的標牌,釘在牆上,頗有些時代的陳舊感。
既然如此,陳墨自然不好再說什麽,反正都是林夏清的家人,他倒是無所謂。
只不過,感覺都有點張揚而已。
“好啦,沒事的,其實主要是我舅舅認識不少搞高檔裝飾的公司老總,咱們裝修四合院,讓他幫忙找人,肯定比我們自己去找要好的多。”
胡同裡,帶著口罩的林夏清挽著陳墨的胳膊,好像散步一般,走向胡同的盡頭。
這一走,兩人的感覺和昨天又有些不一樣。
昨天,就好像來參觀似的,到處看看,感覺上挺有意思。
可是今天一走,就是那種回自己的家的感覺。
這胡同,就是通往自家大門的小道。
春風胡同是整個長安街上最大幾個胡同之一了。
胡同裡有行車道,不像其他的胡同,只能進去自行車,汽車根本就進不去。
不一會,熟悉的朱紅色大門再次出現在陳墨和林夏清眼前。
鎖頭昨天已經換過了,鑰匙就在林夏清手裡。
打開大門,林夏清就迫不及待的挨個屋子開門。
“這裡,陳墨,這裡弄成客廳……”
“還有這個,這個,這間房子最大,改成主臥,你說好不好……”
陳墨看著林夏清挨個房子指點,計劃著要弄成什麽什麽的,心裡突然感覺很滿足。
賺錢為了什麽,不就是為了這些嗎。
在夏國帝都,長安街,有一座自己的院子,這就是住宅的終極追求了吧。
陳墨以前回家的時候,問自己父母跟自己住怎麽樣,他們的回答總是不願意。
陳墨問為什麽,老爸總是說,樓房住著不方便,沒有平房舒服。
陳墨原本還不理解。
樓房不行的話,咱們住別墅不就行了嘛。
可是,直到現在,陳墨才知道,什麽樓房啊,別墅啊。
在四合院面前都弱爆了。
陳墨如果將自己的父母接到這座四合院來住,他們肯定不會有什麽不習慣的。
頂多就是親戚不在,沒有人聊天說話而已。
現在,陳墨越發的覺得,這5個億花的值當。
正當此時,林夏清的手機響了。
“夏清, 你說的地方是不是春風胡同最裡邊?”
陳墨這邊聽著免提裡的聲音,另一邊的院子外,也傳來了王文海的聲音。
和林夏清對視一眼,知道王天霸他們到了門外了。
今天一早,王文海就接到了外甥女的電話。
讓他務必帶著老爺子,舅媽和狗蛋來長安街。
說是要幫她參謀參謀裝修房子的事情。
王文海還以為是老爺子給林夏清準備的嫁妝呢。
結果,老爺子根本就不知道這個事。
春風胡同,無論是王文海還是王天霸,都很熟悉。
這裡距離他們當年住的胡同距離不遠。
王文海小的時候就是在胡同裡長大的。
現在,他就站在春風胡同最裡邊的朱紅色大門前。
給林夏清打的電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