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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金手指試用員》第四百五十二章:開心盲盒機(一)
雖然處理完絕代妖姬紅包群內部九尾妖後等人之後的那段日子,丁雲過得相當逍遙自在,但是等她回來,並且做金手指試用報告最後梳理總結的時候。

 她還是大大批判了金手指的瑕疵。

 然後才提交試用報告。

 並且再次隨機了個任務和金手指。

 ……

 【委托人:宋明月

 委托任務:希望有人能夠照顧我女兒,直到她長大成人,結婚生子,還希望偷我錢的人,最好是死無葬身之地。

 委托獎勵:十點靈魂點】

 看完委托任務,丁雲心裡其實就已經有了點猜測,但她因為明顯感覺到有人正在掐她的人中,那力道大的,她覺得她再不醒過來人中都能直接被掐斷。

 所以只能暫時先不去梳理記憶。

 而是先與原身融合並努力睜開眼。

 隨著她睜開眼,邊上立刻有人興奮道:“醒了醒了,太好了,終於醒了。”

 “媽呀,剛剛嚇死我了,差點還以為斷氣了呢,有好一段時間,我感覺我都摸不到她的鼻息,現在能醒就好。”

 “大姐你不要太傷心,公安肯定會為你主持公道的,千萬控制情緒啊!”

 “是啊,人活著比啥都重要。”

 “你可千萬得撐住,小偷回頭肯定會被繩之以法的,你可要相信公安。”

 通過周圍幾人七嘴八舌的安慰,原身的大概情況丁雲便基本了然了,看樣子應該是被人偷了數額不小的錢,然後來這邊報案,之後不知道什麽原因,但大概率是覺得錢很難找回來,受到的刺激過大,心痛和後悔之類的情緒交叉。

 然後便一命嗚呼了。

 丟錢少的可能理解不了這種絕望。

 但如果一個人基本沒有什麽收入來源,然後手裡的錢,多年積攢的錢又全部都被人偷了的話,絕望是很必然的。

 對此,丁雲先感激了番眾人。

 然後才借口要緩緩,扶著牆走到不遠處的凳子邊上坐下,閉眼梳理記憶。

 原身出生於五五年,家庭情況那是相當一般,上面有一個哥哥,下面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然後她是理所當然的被承擔起了長姐的責任,既沒資格念書,也沒資格偷閑躲懶,四五歲就開始幫忙乾家務,十歲左右的時候,便已經是忙裡忙外的一把好手了,不但能乾活乾家務,還能割豬草啥的,賺點工分。

 正因為她能乾,即便家裡長輩重男輕女,也沒怎麽短缺她的夥食,畢竟要是吃的太少太差影響身體,那不耽誤乾活,這點經濟帳他們還是能算得清的。

 另外就是,原身從小任勞任怨的乾活這一點,讓周邊其他人對她的評價相當不錯,特別是那些媒婆啥的,都覺得她過些年能當個吃苦耐勞的好兒媳婦。

 所以等原身稍微年長些。

 也就是十六七歲的時候。

 願意跟她相看的人家還是不少的。

 要不是原身父母要的彩禮較高,高達整整一百二十塊,同時還明確表示不會帶回婆家,那估計求娶的人會更多。

 畢竟這年頭還沒那麽多自由戀愛的人,而作為選兒媳核心的婆婆,那個時候挑兒媳最關心的可不是漂亮與否,而是能不能乾,夠不夠勤勞,以及能不能生養,原身她要不是家世稍微差了點。

 那可就不僅僅這麽點人求娶了。

 如此一番精挑細選後,原身父母特地給她挑了個城裡的工人,雖然當時只是臨時工,但在他們看來,也比其他在地裡刨食的強多了,而且有了個在城裡當工人的女婿之後,以後進城買東西啥的,不都能比村裡其他人方便一些嗎。

 最關鍵的是嫁給城裡人,工人,那說出去也有面子,所以即便對方願意給的彩禮不算高,但考慮到身份的原因。

 原身父母最終還是定下了袁海。

 也就是原身的丈夫。

 整個訂婚結婚的流程並不是那麽一帆風順,但也沒太大波折,彼此最多也就是就彩禮聘禮,嫁妝以及在哪邊辦婚禮之類的問題,很是爭論了一段時間。

 但不管怎麽說,最終婚事還是順利辦成了,他們小兩口彼此也還算滿意。

 然後當然就是婚後生活。

 因為袁海只是個臨時工,並沒有轉正,就是自己申請個單身公寓的資格都沒有,更別說申請個小房間,把原身接過去一起住了,所以他們結婚後依舊還是全家住在一起,一家近十口人住在不到五十平方的房子裡,那叫一個擠啊。

 就是原身都不太適應。

 畢竟原身家雖然是農村的,家裡房子質量可能也沒城裡的磚瓦房好,但至少面積大,她跟她妹妹兩個人住的屋子就有十五六個平方呢,哪像這,結了婚她跟丈夫兩個人都沒有一間房,只能跟大哥大嫂住在同一間房裡,中間用簾布隔開,平均下來,他們兩口子住的臥室面積加起來,撐死了也就五六個平方。

 放上床和衣櫃雜物之後。

 幾乎都沒落腳地方。

 但原身也沒辦法,畢竟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也只能忍了,然後再加上她比她大嫂勤快多了,她那婆婆實在沒什麽好挑剔的,所以家庭氛圍還是可以的。

 日常雖然少不了妯娌鬥嘴。

 但至少沒受到婆婆壓迫啥的。

 這種居住環境持續了有近三年,袁海也順利的轉正了兩年,才得以改善。

 鋼鐵廠給他分了個小單間。

 廠裡分房子需要考慮的事情是很多的,既要考慮員工是不是迫切需要,也要考慮員工本身的工齡夠不夠長,工作夠不夠努力,有沒有功勞,還要考慮年紀大了的員工,前幾次分房都沒分到的員工,做不到完全公平,可也不能太不公平,至少得讓廠裡大多數人沒話說。

 不然很容易鬧矛盾。

 原身丈夫袁海的工齡,那肯定是不夠的,但好在他工作認真負責,過程還立過兩個小功勞,再加上他們家的住房也的確比較緊張,他和他媳婦搬出去的話,確實能緩解他家的住房緊張狀況。

 最重要的是他還願意付一半成本。

 這麽一來,跟其他一毛不拔的人相比,廠裡自然就更傾向給他分套房了。

 不但給他分了套房,因為他出錢的原因,廠裡面還順帶著直接把房屋產權也給了他,雖然其他人沒這個流程,廠裡一般也不會把分出去的房子收回去。

 但不會收回產權和想收也收不回產權還是有區別的,房屋產權證上徹底寫上他們夫妻兩人的名字,無疑讓他們更為滿意,因此倒也不介意把前兩年省吃儉用攢下來錢, 全部都花光這一點了。

 拿到房子的當天下午。

 夫妻兩便興衝衝地開始搬家。

 至於分家的問題,他們家那套房子顯然是不可能分給袁海這個老二的,除了房子,家裡很多東西都只有一套,也不可能分給他們,錢財更是早幾年前就協商過,原身夫妻隻交家用就行,剩下的可以自己攢著,而分家就不分錢了。

 所以他們壓根就沒啥好分的,分家這事也用不著刻意協商,說聲搬家把自己的東西搬走,其實就相當於分家了。

 至此,原身小夫妻倆才算是過上了自己的日子,那啥也不用偷偷摸摸的。

 更不用擔心一簾之隔的大哥大嫂。

 於是原本三年沒動靜的原身,搬到雖然小,但的確屬於他們自己,也沒人打擾的小房子之後不到半年就懷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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