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8章 諸天美食簽到器(11)
為了盡快獲取些好東西提升自己饕餮訣的修煉進度,摸清楚了諸天美食簽到器具體機制的丁雲,立刻就開始堅持每天都不將簽到獲得的一日三餐吃完。
好方便簽到器扣功德氣運。
然後第二天繼續獲得不錯的食物。
不到半個月,丁雲就成功進行了第二次蛻變,並且在第二次蛻變結束後。
變成了真正意義上的厭氧生物。
徹底擺脫了對氧氣的需求。
身體的細胞也已經不能算是癌細胞了,準確來講,是一種比癌細胞更加高級,更加神奇,也更全能健康的細胞。
每一顆細胞都擁有漫長壽命,無限增生的特性,同時它們還可以完美吸收吃進肚裡的東西,將其轉化成為能量。
維持身體的運行。
怎麽形容呢,就是說她的五髒六腑已經完全失去了五髒六腑本該擁有的特性,胃不再主導胃部的功能,肺也不再主導肺部的功能,體內從血液到器官全部都變成了十分近似的同一類型細胞。
無論身體哪個部位受傷。
其他部位的細胞都能夠協同修複。
就是缺胳膊少腿,只要多吃點東西並且花點時間,丁雲也能夠自我恢復。
雖然不像仙人餐風飲露就行,但也已經做到不依賴於呼吸,只要吃東西就能夠正常活下去,而且壽命十分漫長。
理論上來講只要不出意外。
壽命能達千年以上。
甚至如果之後生存環境,飲食條件之類都十分完美的話,活上一萬年都能夠想象一番,不是完全做不到的事情。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丁雲現在的身體就是完美的,作為一個新誕生的厭氧生命,在氧氣濃度較高的這顆生命星球生存,自然會不可避免的受到氧氣侵蝕。
即便她封閉了自己的全身毛孔,但皮膚還是會不可避免的受到些傷害,需要每過一段時間就更換一次自己的表面肌膚細胞,以此來保證肌膚年輕健康。
另外就是呼吸是一種習慣,是一種已經持續了好幾千年的習慣,丁雲時常會忘記自己已經成為了一個厭氧生命。
不需要氧氣,並不由自主呼吸。
然後就把氧氣帶進體內。
給自己造成傷害。
所以即便完成了第二次蛻變,最終丁雲也還是沒能徹底杜絕使用精神力結界,她只是將原本的低氧結界改成了無氧結界,真空結界,並且開始努力嘗試不再自主呼吸,她只有做到不再呼吸。
真空結界才能夠徹底解除。
不然很容易被氧氣毒死。
因為一個生命越是厭氧,氧氣對他而言就越毒,現在的氧氣對於丁雲而言說是劇毒也不為過,而她之所以推測自己此時的理論生命只有一千年,達不到一萬年,就是因為她生活在一個富氧環境中,相當於浸泡在一片氧氣劇毒裡。
即便她的細胞已經很厲害了。
那也肯定會受到傷害。
如果生存環境換成真空,食物改成不含氧氣的東西,活萬年就有希望了。
不過丁雲暫時還做不到直接進入太空當中,所以只能先這麽過著,並不再執著於繼續修煉饕餮訣突破,轉而開始找房子,在酒店住終究有點不方便,還是有套自己的房子較好,能隨便折騰。
她手裡的錢太貴的房子買不起,但在本地買套百來平方的房子,還是很輕松的,因為本地房價才五六千一平方。
不到百萬就能全款拿下一套房。
最後丁雲是特地挑了一個離她前夫和她兒女家都比較遠的地方,花了九十萬,成功買下一套隻做了簡裝的房子。
整個小區應該也能算別墅區吧,都是獨門獨棟的,就是風格不行,比農村集體建的那種兩層小樓好不少,但又完全沒辦法跟人家別墅比,要不是地理位置不錯,放到農村賣,五十萬都夠嗆。
不過丁雲也不介意這個,能住就行唄,況且這房子不但獨門獨棟面積大。
交通也還算便利。
快遞,外賣之類的都能送到。
光這點,丁雲就願意多花幾十萬在這邊買房子,而不是跑到農村,買總面積算起來,可能比這還大的獨棟院子。
房子買好後當然就是搬家。
對於丁雲而言,簡裝就夠了,她也沒什麽講究的,能住就行,何必花時間折騰重新裝修,所以一辦理好各種過戶手續,丁雲就雇人開始搬家,並且只花了一天時間,就順利完成了搬家事宜。
至於喬遷宴,當然沒辦,也沒通知別人,就這麽自己默默的搬進了新房。
……
再說顧家那邊,半個月的時間已經足夠他們順利完成追凶和索賠事宜了。
通訊公司那邊財大氣粗,再加上調查之後也發現確實不是在訛他們,人的確是因為他們公司挖的那個坑摔進去而去世的,所以他們主動賠償了二十萬。
另外拿走警戒牌的人也找到了。
是附近一搞工程的拿走的。
雖然當時天黑,即便警戒牌在那顧建國他們也不一定能看到,但警戒牌被人拿走卻是事實,之後發生事故死人一事也是事實,所以拿著警戒牌的那個人很快就被抓捕歸案,並且還被起訴了。
目前結果是對方賠十萬。
顧家出具諒解同意書。
一番折騰下來,他們家得到了三十萬賠償,想再多要的話很困難,所以商議後他們決定就這麽算了,賠償錢留給老娘做養老錢,日後幫忙養老的家庭可以分潤點,不過顧建國肯定不在其內。
畢竟他不但是罪魁禍首,現在還已經離了婚,家裡就他一個男人,他自己都照顧不了自己,更不用說照顧媽了。
所以他是直接被排除在外了。
日後給點養老錢就行。
索賠結束後自然就是辦喪事,畢竟不是喜喪,是意外而亡,所以他們也沒打算大辦,只是給家裡親戚熟人發了白貼,過程遇到的唯一問題就是買墓地。
家裡其他人都覺得,顧建國作為長子以及還是導致父親死亡的罪魁禍首。
由他個人出資買墓地再合理不過。
顧建國也沒意見,但他沒錢。
在兒女辦婚事之前,他就不怎麽樂意出去打工了,後來兩場婚事,更是把他,以及他媳婦手裡的存款基本用光。
再加上他今年都沒怎麽打工,隻賺了一萬塊錢,所以他手裡總共也就一萬多存款,這點錢顯然是不夠買墓地的。
這年頭就算不買好墓地,買普通墓地,那也得六七萬,一萬多塊錢最多只夠買個好點的骨灰盒,買不到墓地的。
因為這事著實鬧了好幾天,最後顧建國甚至說出了先把骨灰放他家,等他攢夠了錢買好墓地,再埋下去的話來。
但他弟弟妹妹當然不同意,所以最後結果就是他弟弟妹妹出了點錢,由顧建國打欠條,表示錢是借的他們的,加上他那一萬塊,總算買了塊普通墓地。
讓喪事得以正常辦下去。
而丁雲,自然也收到了請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