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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帝師》第六十四章 敗訴
  聖歷1410年6月9日。

  這是一個值得紀念的一天,後世的史學家將其定義人民覺醒日。

  今天是六月八日,覺醒日的前一天。

  巴勒莫王國帝都審判廳在重重壓力之下,正式對“5.23亞龍攆車撞人事故”進行公開的審判。

  審判廳。

  原告:夜天。

  被告:桑諾.施布朗。

  證人:施布朗家族仆人既亞龍攆車駕駛員。

  被告律師:佛斯羅.卡寧基。

  圍觀平民與貴族:數人。

  作為原告的夜天並沒有聘請律師,不是他不想,而是律師們一聽他是要和施布朗家族打官司,沒有人敢接他的訴訟請求。即便是他開出了幾萬金幣的天價也無濟於事。

  相反做為被告的桑諾.施布朗,他請的律師名氣就大了。單單伊森坦丁堡最有名的王牌律師佛斯羅.卡寧基,就已經夠嚇人了,更別說其背後還有好幾個專業律師團隊支持。

  審判開始!

  作為原告的夜天開始陳述:“尊敬的審判長,作為本案的原告,我將陳述本案的經過。

  “聖歷1410年5.23日,被害人……我的姨媽吉莉雅夫人在城西街上,遭到桑諾.施布朗的亞龍攆車撞到後,被其二次碾壓,致使姨媽吉莉雅重傷不治,在帝都醫院搶救無效而死。”

  桑諾.施布朗回答到:“審判長閣下,我當時確實坐在亞龍攆車裡,由於當時走的比較急,亞龍攆車行駛的速度也很快,真正發生了什麽,我確實不清楚。”

  審判長問道:“原告,是否有證據能夠證明你說的話。”

  夜天恭敬的回答:“這是帝都執法團出的屍檢報告,證明我的姨媽確實是被亞龍攆車碾壓治死。”

  夜天說完後,執法調查團的侍衛遞上證據。

  審判長看過之後,問道:“被告人……桑諾.施布朗,請問你對原告的指控可有疑異!”

  “審判長閣下,我承認是我的疏忽,給被害人造成了嚴重的傷害。可原告所說的謀殺,並不存在。負責拉動攆車的亞龍雖然是一條四階魂獸,可畢竟是智力地下的畜牲,一時收不住腳的情況經常會有!”桑諾.施布朗一臉無辜的說道。

  審判長又問夜天:“原告是否還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你對被告人的指控。”

  夜天回答道:“尊敬的審判長閣下,事情發生在帝都城西的商業街,現場有多人目睹其過程。但他們都畏懼於施布朗家族的勢力。為保護證人的安全,不方便讓其出庭作證,但這有幾份執法調查團對現場目擊者調查的留影魂晶,請審判長過目!這些證據都可以證明,被告人桑諾.施布朗犯有故意謀殺罪。”

  在夜天忙著給巴勒莫王國皇室製造輿論壓力的同時,作為帝都執法調查團副團長的史蒂夫也沒有閑著,他與格莎莎一同行動,暗中搜集了不少吉莉雅被害的有關證據。

  佛斯羅也了起來,作為伊森坦丁堡的王牌律師,此次受到施布朗家族的邀請,擔任桑諾.施布朗的辯護律師,這樣的官司他太有經驗了。

  “尊敬的審判長閣下,我有幾句話想問原告夜天準將。”

  佛斯羅看著夜天,“請問原告,是否有人看到是我的當事人駕車,讓亞龍攆車倒回。又或者有人可以證明是我的當事人命令亞龍攆車倒回。”

  作為證人的施布朗家族仆人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大人,當時拉車的亞龍受到驚嚇,

開始不受控制,才造成這起嚴重的事故。我可以作證,少爺對此事毫不知情!”  審判長又問道:“原告,你對被告證人的證詞,可有異議!”

  夜天讓人拿出一塊魂晶:“審判長閣下,這是當時城東商業街監控魂晶所留下來的影像,可以證明我的姨媽被撞到之後,亞龍已經停止了行動,而後有重新轉回,進行了二次碾壓!”

  這才是夜天今天真正的殺手鐧。

  擁有地球知識的夜天,自然第一時間就想到了監控錄像的作用。在趕去吉莉雅出事地點的時候,他立刻取下了商業街監控裝置的儲存魂晶。

  雖然夜天蒙著眼睛,看不到桑諾.施布朗的表情,可在他拿出監控魂晶的那一刻,他能明顯感到桑諾.施布朗心跳快了幾分。

  看到魂晶中的影像,周圍的平民們立刻明白了整個事情的原委,瞬間沸騰起來了。

  “原來那些飄蕩在城內的紙上,說的都是真的,桑諾.施布朗真的是殺人凶手!”一名圍觀的平民說道。

  “怎麽可能有假,桑諾這混蛋仗著施布朗家族撐腰,一向囂張跋扈慣了。聽說他前一段時間帶著一群貴族子弟,在帝都魂師學院還欺負過一個女孩子,最後竟然逼的那個女孩子割腕自殺了。”

  “你也知道這事,為了這事,我還聽說桑諾動用施布朗家族的關系,逼迫帝都魂師學院將那位女孩子的死定義為自殺,賠了一點錢就完事了!”

  “今天這事鬧的這麽大,看他怎麽解決!”

  “不行,不能這麽放過他,一定要讓審判廳懲治凶手!”邊上的平民說道。

  “對,懲治凶手!”

  “懲治凶手!”

  …………

  平民們高呼的聲音,讓幾位台上的審判員將目光同時看向了審判長。

  施布朗家族的族長斯非登.施布朗早向他們打過招呼。如果事情超出了他們的控制,一旦桑諾.施布朗被判有罪,先不說他們的仕途有沒有希望,甚至以後的日子也絕對不好過。

  看著現場一片嘩然,審判長大聲的喝道:“肅靜!”

  “被告人,你對原告所出示的證據了有異議!”看到人群停止了喧嘩,審判長繼續問道。

  佛斯羅從律師席位,緩緩走了出來說道:“尊敬的審判長閣下,我想問問原告,您剛拿出的第一件物證,那件執法調查團對目擊證人的審訊魂晶中,擔任主審官的是不是執法調查團副團長史蒂夫大人,副審是不是執法處長格莎莎大人。”

  夜天回答“是”的同時,心裡頓時感到不妙!

  雖然史蒂夫與格莎莎都是執法調查團的官員,可他們都曾經是邊防三師團的軍官,夜天是他們的頂頭上司!

  有了這層關系,佛斯羅很有可能會說,是夜天指使史蒂夫與格莎莎找人做的偽證,又或者存在屈打成招的可能,所以夜天所拿出的第一件物證,就沒有了說服力。

  事實果然如夜天所想,佛羅斯果然對夜天所拿出的第一件證物提出了異議,然後他又接著說道:“審判長,雖然監控錄像中負責拉車的亞龍確實安靜了片刻,可他畢竟是頭畜牲,沒有人的智慧,遇到了這樣的驚嚇,難免不會再次發狂。

  “如果原告拿不出能夠直接證明我的當事人確實參與了此事的證據,那麽就只能證明這並不是一死謀殺,只是一起普通的事故!”

  當第一件證物被否定的時候,夜天就已經意識到他輸了。他將事情想的太簡單了。

  這個世界並不是他想的那樣,黑即是黑,白即是白。即便案件的情況已經很清晰明顯,可在人為的操縱之下,很多事情也會發生變故。

  如果執法調查團裡除了史蒂夫與格莎莎兩個,還有一人可以證明史蒂夫與格莎莎的審問符合巴勒莫王國的法律,那麽本案的第一件證物就有效。

  如果有一位目擊者可以不畏強權,站出來給夜天作證,那麽即便是沒有史蒂夫與格莎莎的審訊留影,僅加上監控錄像,就可以將桑諾.施布朗的謀殺罪作實。

  現場那麽多人,被施布朗家族用金錢封口的人並不在少數,又有幾個人願意豁出去性命,替與他們毫不相乾的夜天作證。

  正義像一個怕鬼的小姑娘,一個人的時候,絕對不會出現。

  佛斯羅說完之後,審判長毫不猶豫的做出了宣判!

  “本案證據不足,桑諾.施布朗凶殺罪名不成立。”

  判決一出,周圍又一次炸開了鍋。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自然能夠分的清楚真假,許多人都開始喊起來。

  “抗議!”

  “嚴懲凶手!”

  “抗議審判結果,嚴懲殺人凶手!”

  事情到了這一步,也已經沒有奇跡的出現了。盡管夜天也並不認同審判結果,但支持他的平民人數並沒有達到一個足夠的高度, 在整個巴勒莫王國也並沒有多少話語權。隻憑一腔熱血,並不能改變審判廳的判決。

  最終審判廳還是將“5.23亞龍攆車撞人事件”定義為事故。

  按照巴勒莫王國法律:只要不是故意謀殺,高階層的人對低階層的無心之過,有著很大程度的豁免權。

  吉莉雅和夜天都屬於第三階層的普通貴族,而桑諾.施布朗的堂姑確是巴勒莫王國的皇后。皇室外親、公爵孫子、大家族的繼承人,擁有諸多身份的同時,再結合施布朗家族的勢力,官二代加富二代,妥妥的第二階層。

  也就是說,桑諾.施布朗只需要對夜天做出一定的補償即可。

  如果夜天不需要補償,只需要桑諾.施布朗公開對被害人吉莉雅和夜天道歉,並向光明神作出真誠的懺悔後,這件事就算了結了。

  事到如今夜天也犯了難,吉莉雅並沒有安葬,其遺體也不知運送到了那裡。也就是說,桑諾.施布朗只要向夜天道個歉就完事了。

  夜天怎麽可能如此輕易的放過他,他要求桑諾.施布朗在吉莉雅出事的地方,在眾目睽睽之下,向夜天道歉!

  在光明大陸上,高階層向低階層道歉,是一件非常有失顏面和身份的事,而夜天就是要讓桑諾.施布朗與他背後的施布朗家族顏面掃地。

  審判結束之後,包括圍觀的平民們,所有人都離開了。只剩下一個人孤零零的坐在審判廳門口的台階上。

  夜天的臉上無悲無喜,有的只是如同一兩年前那樣的瘋狂!

  一如當年的亞特.蘭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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