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飯飽以後,馬祥瑞與何娜相擁著進入臥室。
多少天的相思之苦釋放後,兩人短暫的休息一會兒,開始說話。
“祥瑞哥,我想跟你說個事兒。”何娜依偎在馬祥瑞的懷裡,一隻手撫著馬祥瑞的頭髮。
“什麽事?你說吧。”馬祥瑞在何娜的額頭上吻了一下。
“我們單位那個局長,耿超,前幾天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說想請你幫他換個工作。我聽他話裡的那個意思,是想請你幫忙給咱弄個副處。你知道的,我當我們文化局的副局長,還有之前當文化局文藝隊的隊長。都是這個耿超幫我辦的。說起來,就連咱倆認識,也是他牽的線。我欠了他這麽多人情,一直沒有機會報答他。他跟我說這個話,我也不好意思推脫!就說幫他問問。所以今天隻好厚著臉皮跟你說說。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幫上忙!你要能幫上,就幫一下;如果實在幫不上,那就當我沒說好了。我回去告訴他,讓他再去求別人。”
“這個耿超,我也一直注意著他。工作乾得不錯!人也挺機靈的。我也知道,這幾年他一直都在幫你。他沒跟你說他想去哪個單位嗎?”
“這個他沒說。他隻說看你的意思。只要能幫他弄到副處就可以了。”
“這麽看,這個耿超辦事情還是很有分寸的。他說沒說,他想呆在你們綠原縣,還是想來市裡,或者到其他區縣去?”
“這個,他也沒有明說。我看他的意思,好像是什麽地方都行。”
“要是沒有什麽具體要求的話,這個事情就相對好辦一些。除了這個事兒,他再沒說別的嗎?”
“他還說,如果他要走的話,要把我推薦給我們縣的組織部,讓我當我們單位的局長。”
“看來,他臨走都不忘再幫你一把。這小子,還挺會辦事兒。不過,你那個事情單靠耿超推薦恐怕不行。想提,單位一把手的推薦確實挺重要,但上面沒有人說話,也是不行的。我要是出面幫你說這事兒,應該問題不大!只是咱倆目前這種關系,我不好直接出面。”
“你說的很對!要不,我的事兒你就別管了!你能把耿超的事跑成就行。說心裡話,我對當局長,沒有那麽強的欲望!能當上當然好,當不上也沒關系。只是這麽多年,耿超幫助了我那麽多,心裡老覺得對他有虧欠。這回能幫上他的忙,我心裡會覺得好受一點。”
“你的意思我懂了。我是考慮有沒有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要不這樣吧!你回去問問他,想不想來市裡給我當秘(mi)書?將來他如果以我秘(mi)書的名義,推薦你來當你們縣文化局的局長,情況就不一樣了。”
“要這樣的話,那就最好了!我回去問問他。對了,來之前,耿超給了我一張卡,讓我交給你,在我包裡,我一會兒拿給你。”
“看來,他是怕我不幫他辦事兒,有點不放心!他幫你跑文藝隊的隊長和文化局的副局長時,收過你的錢沒有?”
“沒有。就是在事情辦成以後,我給他送過一兩千塊錢的東西。”
“這人辦事兒很有氣量啊!換著別人,要給你跑這兩個職務,怎麽說也得要你幾萬吧!按道理,他這個錢,我也是不該收的。可是不收,又怕他不放心。卡裡有多少錢?”
“我不知道。他沒說,我也沒問。”
“要不,這樣吧,我要這些錢也沒什麽用,乾脆你拿著花去吧,買點兒自己喜歡的東西,就當是我收下了,也算給他吃個定心丸。你回去以後,也不要主動跟他提錢的事。他要問,你就說我收下了。
他要不問,你就別管他了。”“這樣合適嗎?你不要,我還是還給他吧!”
“合適,有什麽不合適的?你還給他,才不合適呢!那樣,他會以為我不肯幫他辦事兒!一時想不開,把咱倆有來往的事兒說出去,咱倆就不好見面了!你放心!那錢隻管用,他要真跟了我,他知道的,與將來從我這裡得到的好處,那點錢根本不算什麽。”
“要這樣的話,我就謝謝祥瑞哥啦!”何娜在馬祥瑞的臉上吻了一下,心裡暗自欣喜。
“不用謝!”馬祥瑞摟緊何娜,“我們是兄妹,那張卡,就算是哥哥送給你的零花錢。”
“現在,耿超只知道我們認了兄妹,經常有來往。其他事情還不清楚。你要是把他弄到身邊當了秘書,恐怕我們倆的事情瞞不住他,將來會有把柄落在他手裡。如果他拿這些把柄要挾我們倆,到時候可就是個大麻煩!”
“你提醒的對!我會注意這個問題的。不會讓他在我身邊呆太久。不過,有個事情我也得提醒提醒你。 以後別人要是拿了錢物來找你辦事兒,你一定要小心點兒!輕易不要接收。要防著別人錄音,錄像!尤其是送的時候,當面說出送的東西是什麽時,更是不能收,一定要態度明確的退回去。”
“我記下了。”馬祥瑞的提醒,讓何娜心裡感到一驚,剛才的欣喜一下子化為烏有,心想:“耿超把那張卡交給我的時候,會不會也錄了音呢?”
何娜仔細回憶當時的情景,立刻意識到,如果耿超真的在錄音,自己也是毫無察覺的。因為他們說話的地方是耿超的辦公室,而且就面對面坐在耿超的辦公桌前。耿超隨便把錄音筆放在辦公桌上的什麽地方,就可以把他們的談話全部錄下。
想到這些,何娜心裡暗自佩服馬祥瑞的謹慎。但同時,也打消了準備用那張卡消費的想法。
“現在,隨著國家反腐敗力度的加大,送東西的人,也比過去精多了!但凡送禮,全都費盡心機的想辦法保留證據。”
馬祥瑞接下來的這句話,更讓何娜堅定了不使用那張卡的決心,但心裡還是不免產生一些怨怒:“現在的人,心眼真是越來越多了!”
“過去的人,一般不留證據,是因為過去的官員膽子小,相對比較規矩,還講點兒誠信,收了人家的東西,通常一定會給人家辦事,辦不成事兒,東西會如數退回去。求他們辦事兒的,一般都比較放心!不用擔心自己送出去的東西,像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所以,不必費心費力留證據。”
“說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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