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一才開始接觸搖滾樂的,當時也曾許下雄心壯志,等著將來畢業了,就找幾個志同道合的朋友,組個樂隊,出去闖蕩。
記得老師還叮囑過我說,搞藝術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情,讓我一定要想清楚了。只是我並沒有太當回事,因為年輕嘛,當然要氣盛了。
不過隨著對這行的慢慢了解,不斷學習。我發現搖滾這玩意水太深了,不是一般人能把握的住的,便萌生退意。
漸漸的,我不在奔著這個方向努力了,琴也不練了,樂隊也不經常去了。每天都在糾結以後的路該怎走,都在幻想以後的生活會是什麽樣子的,不斷地嘗試著新的事物,尋找新的出路。
可當我幾經波折,終於明確了一個目標,要開始一段全新人生的時候,卻發現自己陰差陽錯地又回到了搖滾這件事情上。雖然只是一個半吊子網文寫手,好歹也跟藝術創作沾點邊,說出去也算是一個從事搖滾相關事業的工作人員。
搖滾這件事就像是宿命一般,自從我同它相遇的那一刻,就注定它將是我往後的生活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不管我兜兜轉轉,繞了多大圈子,最後總是會回歸於此。
最後,感謝這段時間一直給予我支持和幫助朋友們,你們給了我無窮的動力,我一定會堅持下去的。
尤其感謝我書中的幾個人物原型,讓我誇張成這樣都能忍住不來揍我,等我發家致富了,一定供應你們去迷笛學校進修兩年。
搖滾不死,理想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