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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席卷天下》第六百五十一章 與民爭利
靈山衛這邊西接青州,孔有德兵亂又沒波及,所以一直在朝廷的控制下,靈山衛下面有三個千戶所,前所在夏河寨,後所在膠州,左所在靈山衛城。

 靈山衛軍戶在冊五千六百人, 擁有良田十一萬八千。

 這也是丁毅虎視眈眈的一塊大肥肉。

 5月下旬,濟南巡撫劉元和登萊巡撫張應求同時舉薦大崇衛指揮同知路超,為靈山衛指揮使。

 朝廷不準。

 6月,登萊總兵丁毅再舉薦路超為靈山衛指揮使,更稱這次清兵入關,路超帶大崇衛衛所精兵一千支援,血戰清兵於青州附近,若有功不封,怕下面軍戶心寒,再起禍亂。

 崇禎大怒,你之前報功時怎麽不報,現在讓你去登萊總兵,你才報?

 朝廷思索再三,又隻好妥協。

 朝廷妥協的原因,還是丁毅的老套路。

 靈山衛在我手上,每年可上交朝廷五千兩銀稅。

 丁毅現在也知道明廷缺錢,崇禎缺錢,所以有時候拿錢開路還挺有用的。

 想想漢末的時候,皇帝大肆賣官,也不是因為缺錢嗎。

 崇禎這人比較要臉面,自然不敢公然賣什麽。

 但他能七八年不調走劉元這個登萊巡撫,不就是登萊交的稅銀比其他地方多嘛。

 現在丁毅稱能交稅銀,崇禎想想為了錢,咬咬牙就同意了。

 此時整個登萊地區,登州加萊州, 加靈山衛加其他衛所,再加旅順,丁毅答應每年上交崇禎合計四萬兩稅銀。

 崇禎心裡是又高興又生氣。

 高興的是這些地方的兵馬,不但他可以少給餉銀,還能收到錢,若天下總兵個個如此,大明邊事何以靡爛到現在這地步。

 生氣的是丁毅等於公然用錢羞辱他。

 你看不起誰呢,拿錢砸朕?

 但想想空曠的國庫,崇禎也只能捏著鼻子認了,砸吧,用錢砸死朕。

 要是大明朝強盛之時,朝臣們肯定紛紛要站出來,指責丁毅是封疆大吏,圈控地盤,不聽號令,不讓崇禎這麽乾。

 但現在朝臣們有幾個是忠心大明的,自從溫體仁雞蛋案死後,路超很低調的在京師到處拉關系,送銀子,丁毅仗著歷史記憶, 明末的主要閣臣們都有點印象, 有什麽好貨都往京師送。

 朝中現在基本無人為難丁毅,最想為難丁毅的大概就是崇禎。

 所以丁毅調登萊總兵,舉薦靈山衛指揮使,一個個通過,現在加上劉元的濟南巡撫,大半個山東,已經在丁毅的控制之下。

 但靈山衛距離較遠,當地軍戶根深蒂固,想要控制還要花點心思。

 於是路超的任命還沒下來,丁毅已經迫不急待,準備奪取靈山衛。

 靈山衛建於明朝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當時轄前、後、左、中、左五所,被稱北方沿海四大衛之一,到永樂年間設立“總督登萊沿海兵馬備倭都指揮使司”(簡稱山東備倭都司)作為山東都指揮使司之“行都司”和山東沿海最高軍事機構統一管理山東海防,駐節登州府城,其下建即墨、登州、文登三大營[8],劃定防區、統轄衛所,三大營建立後,靈山衛歸即墨營管轄。

 神宗朝,萬歷朝鮮之役爆發,山東作為朝廷經略朝鮮的後方,亟需強化海防。萬歷廿五年(西1597),改山東備倭都司為鎮守山東總兵官,統轄山東海防,仍駐登州;萬歷廿八年(西1600),因朝鮮戰事結束,降鎮守山東總兵官為山東副總兵,亦稱登萊副總兵。

 接著中間又改了多次,1621年改為登萊海防總兵官,1630年又改鎮為協(協為副總兵級)。

 到張可大時又改為登萊總兵,此時靈山衛不再屬於即墨營。

 當時登州之亂時,三大營中的登州營和文登營都跟著張可大參戰了,即墨營一直守在靈山衛這邊,沒被叛軍攻破,也沒什麽損失。

 戰後,登州營和文登營幾乎全軍覆沒。

 然後當時崇禎讓丁毅部下王衛忠為登州營遊擊駐守登州,想分化丁毅的實力。

 原歷史文登營是重組的,一直到清朝都有。

 但這次因為徐敷奏為新的登萊總兵,他沒有重組文登營。

 因為當時文登被丁毅的囤兵佔了,徐敷奏也不好意思過去搶地盤,現在丁毅已經借這次機會,重組了38營,由朱勝帶兵駐守文登,等於文登營由丁毅的人代替。

 而嚴雄駐守登州,相當於登州營。

 原先的三大營裡,登州營和文登營,都被丁毅佔了。

 所以現在只有即墨營和靈山衛還在朝廷手上。

 即墨營也在登萊境內,丁毅現在掌控全登萊,當然不想有這麽一股力量在自己之外。

 之前丁毅召集登萊各地軍將來議事,已經順勢把即墨營給解決掉。

 即墨營這時設守備一名,中軍千總一名,把總兩名,其中守備以上被丁毅遷到登州居住,千總和把總都撤職,即墨營左右兩營共一千八百人,被裁解近一半,得到青壯一千出頭。

 可靈山衛已經不屬於即墨營管,是山東都司管轄。

 這會劉元剛到濟南,並沒有完全控制山東三司。

 所以丁毅只能靠自己先下手為強。

 他在和劉元等一起向朝廷建議路超為靈山衛指揮使後,朝廷通過議案,但正式命令還沒下,京師裡已經有人快馬加鞭回來稟報。

 六月時,路超帶著周有根34營的三千兵馬,從萊陽往南先到即墨。

 周有根的兵馬過來接收了原即墨營,並留一百多人在這裡訓練即墨營的兵馬,事後會和其他兵馬重組新軍(就是後來的朱勝38營文登營)。

 其余的兵馬繼續往南,先駐守膠州。

 路超到了之後,在膠州等了兩個多月,才等到朝廷任命。

 這個月裡,在膠州當地官員的配合下,了解到靈山衛在冊軍戶是五千多人,有前、後、左三所,每所實際人數一千多人,實際擁有三千多軍戶,另靈山衛下面共有軍田十一萬八千畝。

 現任指揮使叫方剛,去年剛剛上任,由沂州衛調至。

 原指揮使調任沂州衛,兩人很有意思,他們在衛所的田地,也進行了互換。

 就在路超等待朝廷命令,並暗中調查準備的時候,

 丁毅的銀子正大把大把的花出去。

 因為這次丁毅在任登萊總兵的機會,把登萊境內所有的營兵全部收編,步營總兵力達到一萬八,靈山衛軍戶在路超到任後,很快也會加入到收編中。

 兵馬越多,花銷自然越多。

 但以前登萊營兵核餉一萬八,朝廷一年發餉銀折糧在十萬石左右,另有鹽四十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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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等於該發的六到七成。

 這已經算是不錯了,要知道大明朝到了此時,很多地方的營兵都長時間沒餉糧,所以才會越來越多的官兵加入農民軍。

 登萊的營兵能發,有兩個原因,一是他們這邊負責運送遼餉,二是經常入衛京師。

 所以朝廷輕易不敢停他們的餉。

 雖然丁毅有稅上交,但這邊關系到遼餉和入衛京師,估計至少這一年六七成還是能發的。

 有了朝廷發的六七成,丁毅自己出的就少了。

 他這邊餉銀都發,普通軍士每月就一兩銀,還在包他們吃,軍戶好點,每月五錢銀,沒有糧,因為他們囤田只要交兩成稅,余下八成是自己的。

 這樣丁毅算算,以後在登萊地區,僅一萬八千營兵,三千騎兵和八千軍戶(靈山衛這時還沒算進去),一年發餉需要四十萬兩銀,鹽就忽略不計,賣才幾千兩銀,丁毅自己產出成本更低。

 再加上供營兵吃糧肉,折銀大概一年也需要五萬兩,衣甲裝備物資最少三十萬。(當然這塊是固定投入,一般第一年投入可以管幾年)。

 還有營兵家屬和孩子的吃飯也要管,但家屬們可以幫丁毅乾活,這塊基本抵消掉。

 比如家屬們雖然要供吃、發少量的銀,但她們也幫丁毅創造財富,縫製衣服,建造水渠、打掃衛生,曬海魚,養家禽等,大至能抵消掉。

 所以第一年當登萊總兵,丁毅要僅兵馬支出這塊,達到近八十萬兩。

 朝廷每年能給到十五萬左右,他自己要出六十五萬。

 養了這很多兵,丁毅和部下們才知道養兵有多難。

 難怪大明朝很多總兵出去,隻帶兩千三千兵。

 丁毅這邊才兩萬多人,就要花費六十多萬。

 加上其他開支,引流災民,吏員工匠工資,囤田囤堡溝渠等各種建設,妥妥接近一百萬。

 當然,其中衣甲裝備是第一年花費最多,明年開始必然要下降。

 雖然看起來要花費百萬,但丁毅現在覺的沒什麽問題。

 一是他登州收入也比較高,二是萊州的收入還沒開始。

 等萊州收入起來了,他再養一倍兵馬都沒問題。

 登州收入前年就開始轉正,有了贏利,當年錢沒余下,余糧二十萬石,賣了後,賺了幾十萬錢。

 去年余錢五萬兩,余糧二十五萬石,因糧價較高,賣後,余錢接近六十萬。

 現在杜如海手上,經過這兩年的積余已經有兩百十萬兩,另外存糧是保持每年三十萬石。(並且每年都是吃陳余新)

 隨著登州囤田達到極限三十五萬畝(丁毅自己囤兵囤的田),加上登州這幾年發達的商業,收的田稅,今年收入應該可以達到七十萬兩。

 但這次一下子增兵這麽多,開支也達到百萬。

 今年杜如海是不打算賺錢了,肯定小虧幾十萬。

 等明年後年萊州的稅和錢弄起來,那就是純收入了,並且肯定會暴增。

 如果兩年內能弄到和登州一樣的效果,那登萊地區,丁毅一年就能收入能達一百萬兩以上。

 這要是丁毅能在小小登萊一年弄百萬,那明廷一年三百萬的稅收就是個笑話了。

 實際上丁毅在萊州弄的錢應該不如登州。

 因為萊州沒有丁毅的囤民在囤田,僅這塊就少了幾十萬石糧。

 所以僅靠稅收和商業,丁毅估計在萊州能弄到六十萬就算不錯。

 那也不容易了,如果他能得到整個山東,一年收入估計能超過大明整個國家。

 要知道後世的清朝,最高紀錄一年稅收是八千萬--九千萬兩白銀,而且基本全靠農業稅。

 而丁毅商業稅農業稅齊搞,一個山東給他,三五年後,他有把握,除了開支後,淨收入能到五百萬以上。

 有了登州的經驗,考慮到這邊還沒有囤民,而其他營兵和衛所軍兵都在收編整訓中,至少一年後才能用。

 丁毅一邊重新量田,一邊準備試征商業稅。

 當然,這時只能說是商業稅的第一步,由登州,萊州兩地同時並行。

 開征之前,6月初,各州縣所有基層吏役全部更換,換成訓練過幾年的流民囤民,登萊兩府十幾個縣,每縣新增五百捕快衙役,一縣人數超過以前十幾個縣的人數。

 共征七八千人。

 這些囤民都是以前從各地引流來的,在登州囤田,交稅,其成年精壯每年最少參加三個月的隊列訓練,還要學識字。

 經過數年訓練,已經有一定的基礎。

 現在突然搖身一變,為捕快衙役,很多人都是很興奮的。

 以前是民,突然變官,以前怕官,現在能做主,你說這些人能不高興嘛。

 被選中的人將放棄原來的囤田,交給新來的流民。

 他們有家室的拖家帶口到各縣。

 由各縣分配地方居住,沒地方就建造,然後和當縣的駐軍或軍戶一起吃飯,並領餉。

 即不用囤田,也能養活自己。

 對於當地的縣令來說,大幅更換其縣衙吏員,有識趣的不敢哼聲,也有不服氣的。

 必竟這個時代,有縣令覺的自己比總兵還牛逼。

 更有縣令私田就有數千萬畝,像萊陽縣令一般的,丁毅反正要最後收他們的稅,二話不說,乾就完了。

 和明末這些人沒什麽好講的,後世滿清已經有很好的經驗教學給丁毅。

 六月換吏員時,有三個縣令或失足掉河裡,或在家中畏罪自殺,或被悍匪所殺,更有大量縉紳遇到土匪亂兵,一時登萊官府和地主們大亂,人人自危。

 登萊總兵丁毅道:“山東民悍,流民災民又多,引來匪患,影響當地治安,我當領軍,清掃山匪,打擊犯罪,保家安民。”

 有周有根,方多台等率營兵穿梭各縣,各州,雷霆打擊,不時有捷報上奏朝廷,斬殺山匪和亂民,時不時也有匪亂攻破縣州,如平度州就被亂匪所破,損失慘重,縉紳死傷慘重,還好丁毅很快帶兵平叛成功。

 朝廷有少量官員彈劾丁毅:‘殺良民,充軍功’。

 還有彈劾丁毅:“搶奪縉紳良田,與民爭利。”

 朝廷無甚麽反應,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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