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番外——
所以說,就算想要識字,也是要有條件的,不是像學就能學到的。
最起碼,也得要有這個學習環境才可以……
村子裡,唯二兩個會識字的人,他們,也僅僅能夠認識一些最為基礎的字,要是比劃複雜一些的,他們就不甚了了了。
但是,沒辦法,誰讓這文字,平時使用起來十分方便呢!
就算是調換了順序,只要不是太細心的人,一眼望去,都看不出來,都是一樣通順的……
故而,盡管平時生活中,需要識別文字的時候,這兩個人也沒有一次性能夠辨別出所有字的能力。
只不過,他們連猜帶蒙,再加上這文字讀取順序的優越性,每次都不會搞錯意思。
大概上,就算有一些字不認識,但是,意思上,也是明明白白的,基本不會出錯……
所以,唯二能夠識字的人,在村子裡,地位可不算低。
甚至可以說,除了某些真的年紀大的德高望重的長輩們,這兩個人,威望可以說是特別高了……
有什麽事情,大夥兒都會來找他們,請他們替自己主持公道。
再者,過年過節什麽的,全村人都會給他們拜年送禮等等。
並且,每年的過年,村民們的對聯,也都是他們寫的。
只不過,寫出來的字,那真是不堪入目,但在這一村子裡的文盲當中,已經是究極文豪知識分子的存在了……
畢竟,我之前就說過了。
這兩個人,是當初外出打工,找工作賺錢,這才得以從村子裡走了出去。
在外面,耳濡目染之下,也為了自己更好的工作,就跟著別人,閑暇之余寫到了一些文字。
但是,他們寫識字這種事情,也並沒有經過系統的學習。
都是跟著會寫字的人,平時拉下臉皮問問他們,回過頭去,自己私底下就努力學習,也幸好遇上了願意教他們的人,他們這才磕磕絆絆的學到了一些文字。
雖然,程度不高,但是,也比絕大多數的百姓強多了……
畢竟,更多的人,就如同許家村裡的這些人,大字不識一個的,認得一些字,已經是文盲當中的人上人了。
俗稱——半文盲!
試問,在這種學習環境之下,他們就算能夠識到一些文字,但是,還能寫得有多美觀呢?
寫字寫得好這回事,基本上是癡心妄想!
他們寫出來的字,和狗啃的也差不多了。
畢竟,相信大家都知道,幾千年前的世界,這時候的人們,寫字,用的可不是後世現代社會裡那麽方便快捷的筆。
而是毛筆!
老實說,毛筆這玩意兒,一般人可真玩不來。
到了幾千年後的世界,由於有了更加方便,便於操作的筆,就有著更多的人不會寫毛筆字了。
畢竟,這毛筆,一不小心,一撇一捺,一下筆,就全部完蛋了!
力氣稍微大一些,恐怕都是一堆墨跡,看起來髒兮兮的,亂七八糟,和美觀簡直是搭不上邊兒……
後世,除非是專門練這個的,或者是自己感興趣的人,普通人根本沒有一個會寫毛筆字的。
當然,這也是因為,大夥兒用的筆,都跟著時代與時俱進了,沒有必要去鑽研古時候的毛筆。
可是,這也證明了,毛筆這玩意兒,真不方便。
如果不是太麻煩,也不至於會被時代淘汰。
大家細想一下,古時候寫字,要磨墨,要買鎮紙,要清洗毛筆等等等等,寫一篇字下來,花費的功夫可沒少過……
再加上,練毛筆字,也確實得花好長一段時間。
入門的簡易程度,簡直比後世那種筆困難百倍……
後世的小孩子學習練字,入門的時候,也不用擔心練習毛筆字一樣,剛開始就得控制手上的力氣。
就算力氣大了,筆跡也不會散開,變成一團烏糟糟的黑色墨跡……
所以說,練習毛筆字,後面還好,但是,入門還真不容易。
故而,我所說的,村子裡那兩個僅僅會識字的村民,讓他們能夠認識基礎的文字,已經是十分難得的事情了,難不成,還能奢望他們會精通毛筆字嗎?
這是壓根兒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他們要是有著能耐,也不用後來就回到了村子裡平靜度日了。
畢竟,能夠識字寫字了,也算是見過世面的人了,在外頭,就算是支起一套桌椅,在外面買文書,幫人家寫信,也比村子裡耕田種地的生活強多了。
如果有這個能力,還回來幹嘛?
在外頭打拚,這不有錢途多了?
而且,在外面,會識字寫字的讀書人,相當受人尊敬,有這個實力的話,在外頭打拚,能夠贏來不少自尊心……
自尊心這種東西,對於一個農民出身的人來說,還是相當重要的。
畢竟,一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被人瞧不起了一輩子,祖祖輩輩也是過這種生活的,處於社會底層也習慣了。
有朝一日,如果能夠有機會改變這個局面,大夥兒都會趨之若鶩的。
故而,自尊心這種虛無縹緲的東西,對於一般人而言,可能還不會覺得有多重要。
但是,對於一個背著祖祖輩輩的苦難過日子,農民出身的人來說,這玩意兒,得來可真不容易……
所以,試問有真本事的話,誰還會放棄這種會為自己贏來自尊心的行當,回偏僻鄉村的老家去,繼續一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呢?
當然是混不下去了,同時也沒有這個能力了,才會迫不得已回老家去的。
當然~~~
自尊心這種東西,也是相對而言的。
在外面,他們這樣的人,找不到絲毫的地位,更找不到自己在社會上的定位,彷佛隨時都能被丟棄。
而且,悲催的是,就算是被丟棄了,也對周圍產生不了任何影響。
彷佛,有他們和沒有他們,都是一個樣兒的,根本差不了什麽……
雖然,這樣說來,好像有點兒殘酷。
但是,細想一下,彷佛真是如此……
只不過,回到老家後,那一切,就開始完全不一樣了。
這兩個人,彷佛一下子就找到了自己的地位,也贏來了自己夢寐以求的自尊心。
在外頭,他們兩個人微不足道。
盡管,天底下,絕大多數人都是文盲。
就算在外面,他們也不是僅剩的兩個文盲。
就算是識字,那也是後來勉強學回來的,要論有多精通,那還真是沒有任何說服力……
雖然,大家都是文盲,也不會瞧不起同是文盲的對方。
但是,在外面,也有不少會讀書寫字的讀書人,他們懂的東西,可比這兩個學了點兒皮毛的半文盲強多了。
就算平時百姓們有什麽事情,需要的時候,也可以去找在街上擺攤的讀書人。
請他們幫自己寫信,讀信什麽的,這不比半文盲強多了?
所以,盡管,在外頭,這兩個人,不至於一無是處,但是,對比起大多數的人來說,他們也不見得有多稀罕就是了……
畢竟,雖然許多人和他們兩個一樣,都是文盲,只不過,別人也見過真正的讀書人,對他們後來學會了點兒字,也根本不在乎。
還有那麽多真材實料的真正讀書人在此,也並不陌生,普通百姓們,怎麽可能會對半文盲的這兩個人,另眼相待呢……
但是,凡事都會有例外的。
就好比如說,這兩個人,灰溜溜的回到了村子之後,就發現,自己的地位,完全不同了。
以前,他們在外出之前,在村子裡也絲毫沒有存在感。
當然,外出之後,在外面,也沒有任何存在感就是了……
總而言之,這一輩子,無論在哪兒,他們始終都相當於透明人似的。
也不會被人多加關注……
但是,回到村子之後,他們一躍成為了村子裡唯二的會識字的人。
由此開始,鹹魚翻身了!
他們成為了德高望重的群體成員之一,無論村子裡發生什麽事情,他們都是坐上座的大老。
老實說,他們也就只會那些最簡單的文字,要論複雜的,他們也是一頭抓瞎兩頭懵。
所以,光是識字,他們都是磕磕絆絆,更別說寫字了……
而且,我剛才才說過,古時候寫字,要困難得多。
毛筆這種東西駕馭起來,可比後世的那些筆麻煩多了。
要花費的功夫,也不少……
想要精通,其實也不算太過艱難,但是,要論入門,可比通往精通這一路,痛苦多了。
光是控制寫字的力道,就有的忙活了。
所以,一般人,想要寫好毛筆字,可並不簡單。
故而,大家心裡也清楚,這兩個人,充其量也就是半文盲的存在,能夠識點兒字,已經是十分難得的事情了,他們還會寫出怎樣美觀的字來呢?
只不過,沒辦法,就算寫得再難看,那也是正兒八經的文字。
總比那些個村民們,大字不識一個的,強多了……
所以,盡管寫出來的那些字,這兩個人自己也不忍心看下去,總覺得十分丟人,可是,架不住別人的恭維啊!
不不不……
說是恭維,其實還是先入為主了。
其實吧,村民們看到了他們寫的字,就算難看,那也不是恭維。
絕對是真心實意的誇讚!
畢竟,大夥兒連這樣難看的字都寫不出來,豈不是更加廢物?
能夠寫字的人,不論寫得如何,都比他們一村子的人,強多了……
別人真正的讀書人,還可以嫌棄這兩人寫出來的字,他們一村子的文盲,感激誇獎還來不及呢,還會嫌棄?
更何況,就算嫌棄,他們有這個資格麽?
沒有啊!
他們連字都不認識一個,哪兒來的臉嘲諷別人寫字寫得難看?
如果別人寫字寫得難看是廢物,那麽,他們連字都不會認的人,豈不是連廢物都不如呢?
這是嘲諷別人呢,還是罵自己呢?
不過,村民們也沒有這麽複雜的心思,更不會考慮嘲諷不嘲諷的得失心。
他們確實是真真切切的誇獎這兩個人寫出來的歪歪扭扭的文字……
也正是因為真心佩服,每年過年,村民們都會慕名而來,自備工具,請這兩個人為自家書寫過年要張貼的對練。
就算是大喜日子,也都是請他們回家住持,順寫寫一點兒祝福語和吉祥語等等……
後世的人嘲諷人有一手的。
照這種情況,他們寫出來的字,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
在紙上撒一把米,雞啄出來都比你寫出來的好看!
就是這麽殘酷!
當然,現實也不會那麽誇張,但是,難看,那是一定的了。
只不過,再難看的字,也架不住別人真心喜歡啊!
總比其他人不識字不會寫字來得好……
我說了這麽多,相信大家都明白了,許家村裡,學習氛圍這種東西,是真不存在。
小孩子就算到了年紀,也不會送去念書的。
在以前的年代,普通人哪有這個條件去念書呀!
尤其是許家村這種地處深山裡面的偏僻鄉村,走出深山都是一種苦難了,還去念書?
誰有這個條件?
誰有這個能力去供書教學?
所以說, 我好死不死,剛好出生在了這種地方,仔細想一想,可真是我這輩子最大的不幸。
村子裡,唯二會識字的人,寫的字也跟狗爬的似的,試問在這種情況下,我拿什麽去學習?
沒有學習的途徑呀!
所以說,盡管後來,我想要告訴別人,我其實對青草,還有自己的生存環境不太滿意,但是,我也沒有這個機會可以做到。
畢竟,一來,連我自己都找不到偷偷學習文字的機會,二來,那就更簡單了。
村民們自個兒都不會識字,就算我自帶天賦,自己天生就會了。
但是,我就算用蹄子寫出來了,誰知道我寫的是什麽……
總不能指望這些不識字的人,看得懂我寫出來的是什麽吧?
關於這種事情,許家人更不會因為這點兒在他們看來是小事的問題上,去請教那兩個會識字的村民了。
只會當我發神經了,莫名其妙用蹄子胡來……
或許,還會戳中他們的敏感神經。
以為我是哪裡來的妖怪,將我火燒祭天了,那我豈不是冤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