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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想讓寵物成為女帝這件事》第2章:誰讓人的本性就是喜歡湊熱鬧呢
  海寧拿著這廢了不小力氣才拿到的四十個銀幣,在小鎮的邊緣找到了一個看起來就荒廢了很久的兩層小樓,其實他可以有更好的選擇,畢竟就算是鎮中心最好的大房子,一個月也不過是十個銀馬尼罷了,但是他對自己的住所向來要求不高,而且在富人區突然入住一個看起來就窮的能賣鐵鍋的小孩,不難想象會發生什麽。

  總之,他住進了這價值一個月一百五十銅馬尼的房子,又花了些時間把房子收拾好,靠著到處閑逛收集來的不知道幾手的家具,總算在來到異世界的第九天把自己安頓好了。

  那之後的日子就平平無奇了,他在床上躺了兩個星期,除了必要的購置食物之外幾乎不出門,終於有一天,他看著懷裡的銀幣,突然意識到不工作是不行的。

  其實說實話在阿曼迪這個小鎮上,四十銀馬尼足夠他無憂無慮的生活上一整年的,但是那也只是最低限度的生活,而且也不好說會不會發生什麽意外,所以他最終還是選擇了走出自己那孤零零的小屋。大抵是因為這屋子原來是守夜人的住處,所以附近住的人並不多,他沒費太大功夫就在鎮上的大概是萬事屋一類的地方找到了一份商店夜間值班人員的工作,老板是一個隨和的小老頭,對於有人接他的委托大感意外,不過在簡單的問詢之後就接受了他,於是他就多了一份每天晚上到這個只有一個人的商店值班的工作,據老板說,是因為經常有客人大晚上的突然會想要買東西,但是這裡的絕大多數店鋪都是太陽剛下山就休息了,所以很多人都會跑一趟空,他就是為了那些客人才選擇的開到深夜,但畢竟老頭子歲數大了,不能每天都這麽熬著,所以才決定找一個人替替他。

  而且他還說,能來就來,不能來或者不想來的日子,也不強求。

  這麽好的老板,你上哪找去?

  當然了這工作,也只有意思意思的工資就是了。

  要不然還是考慮一下去當個冒險者吧,離開了手機和電腦,他才發現自己的生活竟然是如此的乏味,雖然在店裡上班的時候也可以看看書打發時間,但是果然還是很無聊啊。

  一般的穿越小說,這個時候早就已經找到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了吧,哪會像他一樣,過了這麽長的時間還在原地打轉。說實話也就只有一開始在山林間跑路的那兩天讓他有了那麽一點激情,等到生活逐漸趨於穩定後,他果然還是變回原來的樣子了。

  可是他又不由得感到不公平,人家穿越的時候要麽就是身份顯赫,再不濟也得是個什麽落魄貴族,再不然就是隨身帶個什麽X炸天的系統,又或者有個逆天改命的外掛。

  而他閆某人,目前看起來啥也沒有,除了自己的小破房子和三十幾個銀幣外。

  哎,算了,日子還得過,從目前收集到的消息來看,回到自己原來的世界不說是毫無可能也可以說是沒有一絲機會了,自己現在所能期望的也就是在當下這個世界過得更好一些了。

  “打!往死裡打!.....”

  一大群人擋在了海寧上班的路上,果然喜歡湊熱鬧是人類的天性,就算在異世界也不例外。他以前就對這種事情感到不能理解,也完全沒有想去湊熱鬧的欲望。

  算了,還是看一眼吧,至少看看發生了什麽。

  其實他知道湊熱鬧不是什麽好習慣,但是不知道為什麽,今天似乎有種神秘的預感指引著他往人群中靠過去,他只能希望不要發生什麽吃瓜吃到自己頭上的事情。

  人群中是一個看起來就不像什麽善茬的男人,雖然海寧來到阿曼迪這個小鎮的時間並不算很長,但也知道刀疤臉貝得蓋的惡名,聽說他以前是個戰士來著,雖然性格暴烈不過大體上還算個正常人,但是自從有一次出完任務回來發現老婆跟別人跑了之後就性格大變,開始以惡意揣度別人的心思,大概在他看來,沒有阻止他老婆跑路的這些人,也都是幫凶吧。

  而此刻貝得蓋手裡正拎著一個嬌弱的...呃?女孩子?

  從身邊人的交流來看,大概是貝得蓋聲稱是這個女孩子偷了他的錢包,可他早把這女孩兒摸了個遍,哪有什麽所謂的錢包,女孩身上只有一件勉強算衣服的破破爛爛的長袍罩著。

  其他的根本什麽都沒有,暴露在外的手看起來只要一用力就能掰斷,而且看起來有許多沒愈合的傷痕,很難想象這樣一個女孩敢去惹凶神惡煞的貝得蓋。

  而且,海寧已經從貝得蓋的眼神中看出了一點端倪,他那貪婪的眼神,多半就不是想從這女孩摸出什麽所謂錢包來,而是...更下作的想法。

  更何況,阿曼迪的人有誰不知道,無業遊民貝得蓋窮的叮當響,每天最喜歡乾的事情就是去酒吧蹭別人的食物和酒水,在別人厭惡的眼神中吹噓自己的所謂光輝歷史。這樣的貝得蓋,就算真有錢包,也不會超過五個銅幣,他分明就是想借題發揮。

  果然,貝得蓋凶神惡煞的朝周圍瞪了一圈,那似乎是貝得蓋的技能[凶惡凝視],普通人被這麽一瞪,紛紛讓出了路,也可能是沒被嚇到也不想去惹這個瘟神。

  海寧其實並不算是一個喜歡管閑事的人,就算在自己原來的世界,他最多也就是幫忙報個警什麽的。但是對沒有武器的女人,甚至看起來只是一個孩子出手已經嚴重的踐踏到了他的道德底線,他最看不起的,就是這種只會對弱小角色動手的痞子。

  “站住!”

  幾乎沒有任何猶豫的,他喊住了貝得蓋。

  其實剛喊完,他就猶豫了,貝得蓋再不濟也是混了十幾年的戰士,而他的這幅身體,只是一個堪堪要成年的瘦弱的少年罷了,雖然他全身都籠罩在兜帽內,但是只要一動手,大概他就會被貝得蓋揍在地上起不來了。

  不過,對於這樣的惡人,他知道可以用更好的辦法。

  “哦?小哥你要管閑事嗎?”

  如果是全盛時期的貝得蓋,大概對海寧會有著無比的壓製力,但是現在的貝得蓋,只是一隻被酒氣泡軟的食腐的土狼罷了,這樣的家夥,最怕的就是比他更不講理的存在。

  “貝得蓋,你手裡的家夥前兩天才在我店裡偷過東西,我正愁找不著它呢。”

  好人是對付不了流氓的,只有比流氓更不講理的強盜才行。

  “我看她身上也沒什麽值錢的東西了,把她給我,我來收拾她。”

  他壓著嗓子的聲音其實只要仔細點就能聽出不過是虛張聲勢罷了,但是一身酒氣的貝得蓋哪知道這些,他看著這個一身黑的家夥大踏步朝自己走過來,莫名的有點心虛。

  “那不行!她偷了我的錢,就得付出代價!!”

  貝得蓋揮著自己那把沒有鞘的刀,一會指向海寧,一會又指向自己手裡的女孩。

  女孩在他手裡瑟瑟發抖著,嘴唇因為害怕和寒冷紫的發白,似乎想要說些什麽,可又什麽都沒有說出來,只是像吐泡泡的魚一樣沒有意義的開合著。

  “得了吧,貝得蓋,你有幾個錢我們還不知道嗎。”

  海寧換了個輕蔑點的語氣,他已經看出來了, 貝得蓋其實沒多少本事,也許年輕時的貝得蓋確實是一把好手,但是現在的他。其實大家並不是怕他,只是不想沾晦氣罷了。

  如果自己帶了武器的話,就現在這個爛醉的貝得蓋,也許真的可以試一下。

  不過他向來不喜歡動手,能不動手解決的事情當然是最好不要動手了。

  他從懷裡抓了一把銅錢,劈頭蓋臉的砸在貝得蓋頭上。

  “這些錢夠你揮霍了,現在把這個賤東西給我,滾去喝你的馬尿去吧。”

  其實他也沒細數自己丟了多少錢出去,不過反正他身上帶的銅錢,最多也不會超過一百枚,在這經濟並不算發達的地方,已經算不少了。貝得蓋本來似乎還想說什麽,但是當他注意到有路人在撿散落在地上的錢時,他那本來就和聰明沒什麽關系的腦袋瓜子一下子就顧不得那麽多了,他用最快的速度卷起地上的錢,然後就頭也不回的跑了。

  圍觀的人群看著海寧,大概是打算看他打算怎麽收場。

  沒辦法,做戲要做全套,他只能繼續擺出一副凶神惡煞的樣子了。

  “賤種,讓你再跑,這回讓我逮住你了吧!”

  他盡力發出惡狠狠的話語,拉著女孩脖子上的大概是項圈一類的繩子,就這麽拖著她朝著自己的住處走去。女孩抓著自己的項圈,倒也沒有太多的反抗,大概是已經認命了。

  沒辦法了,看來今天的班是又上不成了。

  希望歐德曼不會因為自己十天內隻去過三天就把自己給炒了吧。

  哎...早知道就不湊熱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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