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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傑探案記》第1回
  即使在最冷靜的思索者當中,也往往會遇到一些表面上看來那麽不可思議以至於理智上沒法將其視為純屬巧合的巧合,從而陷入一種無法自拔的迷霧之中。

   1930年4月23日的“華都晨報”報道:“本市24歲的年輕女子李梅,被人發現浮屍於浦江上遊,天平碼頭附近,屍體被發現時已有腐爛,有明顯的捆綁,勒壓痕跡。具了解李梅生前是百樂門商場內一名香水櫃台的營業員,…….此案滬上警方尚在偵破之中,本報會持續關注。”

  衛傑看完報道,重重的的把報紙砸在了辦公桌上,暗歎上海媒體的迅速。他正是負責此案的探長,衛傑年僅27歲,作為探長是年輕了一點,不過他也在歐洲留過學,算是一個喝過洋墨水的海歸,至於留學學的是什麽他也說不清楚,不過這一切都沒關系,因為他的父親衛長青是副市長兼管治安,所以……

  這是他上任後接的第一個命案,社會的輿論和影響很大,因此他必須破案,不然他丟不起這個臉,他爸也丟不起這個臉。

  “一具浮屍,有被強奸過的痕跡,沒發現凶案現場,怎麽看都像是一個社會惡性事件。”他一邊思考,一邊向警署外走去,他要到死者的家中去一次,把死者的母親接來再認一下屍。

  衛傑剛走到警署門口,便看見一個女孩披肩長發,大眼睛,高鼻梁,上身一件格子襯衫,下身是比較前衛的女式西褲,腳上是一雙靴子,風風火火向他跑來,他一見來人忙轉頭往回跑。

  “站住,衛傑,你再跑,我晚上叫老爹到你家提親去。”

  衛傑聞言,連忙站定換上一張人畜無害的笑臉轉過頭來,“我當是誰,原來是小曼啊!你這是來找我麽?”

  李小曼,25歲,商界巨賈李玉成的女兒,李玉成不但買賣做的大,而且他還是華商會的主席。李家和衛家世代交好,因此李小曼和衛傑自小就被兩家家長訂下了婚約,但是像李小曼和衛傑這樣接受新思想的年輕人又怎麽可能認可和接受這樣的婚姻呢?因此兩人時而聯合一起對抗家裡逼婚的壓力,時而又互懟希望對方能早日解除婚約。

  世間的事有時很可笑,不管是兩人的家世,還是他們本身的才貌,都稱的上門當戶對,郎才女貌。而這兩人本身也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一起長大的,本來是一段水到渠成的姻緣,現在卻因為這一紙婚約反成了兩人之間的鴻溝。不過這一切和我們要敘述的案子並無太大關系。

  李小曼在“日報”工作,今日看見“華都晨報”上報道了關於“浮屍案”的詳況。雖然她並不是記者,只是一個文案工作者,但這麽熱的新聞被對手搶先一步報道,她還是非常不爽的。尤其是當她了解到偵辦此案的是衛傑,就更有一種自己家的東西被別人偷去的感覺。

  於是今天她氣衝衝的,毫無理由,又理直氣壯的找到衛傑來興師問罪,一把拽住衛傑將一張“華都晨報”攤在他眼前道:“這是怎麽回事,為什麽我們“日報”都不知道,他們“晨報”已報道的這麽清楚了。”

  衛傑用看著外星人的眼神看著李小曼道:“小曼姐啊,“晨報”有他們自己記者,有他們自己的渠道,你們“日報”也有你們自己記者和渠道,至於如何捕捉新聞,怎麽發表,我又如何會知道?又與我何乾?”

  “嗯,這話是沒錯,但既然現在由你負責偵辦這個案子,那我就要拿到這第一手資料。這個沒問題吧。”

  “沒問題,一有新的線索和資料,我會第一時間通知你,我還有事,先走一步。”衛傑急匆匆的向自己的警車走去。

  “等會,你這是要去哪啊,我陪你一起去,我要拿到第一手資料自然因該在你身邊。”說完她就先衛傑一步坐上了副駕駛的位置。

  “你這不是胡鬧麽!”衛傑慌忙坐上駕駛座,“我去工作,去辦案。你這麽跟這算是怎麽回事啊。”

  “沒事你工作你的,我跟著你也是為了我的工作,我不會妨礙你的。”

  “但哪有辦案總還帶著個女人的,這,這……”

  “哎,你就快開車吧,怎麽這麽囉嗦,正好在路上和我說說案子的詳細情況。”李小曼不容置疑的說道。

  衛傑無可奈何的看了她一眼,心裡想到:“反正是去李梅家,了解一下情況,隨便請李梅的母親來認一下屍。也沒有什麽危險,有個女的或許有些話還更容易開口。”想到這裡也就不再多言,一踩油門,朝李梅家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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