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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戰錘血與火》林中女巫:第10章 菲利克斯.馮.耶格
  好吧,必須要承認這個詩人超出了索爾的預料,他本以為這個家夥會在外面被野獸人乾掉,或者夜晚森林中出現的其他可怕東西解決掉的。

  但他卻回來了,活得好好的,而且帶回了柴火,讓他們可以不至於在太陽升起前被凍死,這是件好事。

  如果他能不一直抱怨下去的話。

  “哦,該死,這什麽酒?味道喝起來就像是用大蒜,泡爛的白菜,以及過期的奶酪同時放進臭水溝裡的味道。”

  “別抱怨了,至少喝了它你不會凍死,這兒可沒有烏特巴德的上等葡萄酒給你喝,你就不該離開那兒的。”

  “我非離開不可!”

  菲利克斯又在抱怨了,他埋怨著天氣,埋怨著自己坐的地方,還有整個屋子裡的一切,他不喜歡這裡,一點都不喜歡。

  索爾坐在他對面的火堆邊,脫掉了外套,把劍放在火邊烤火,他接過菲利克斯遞回來的酒後喝了一大口,這次沒有抱怨。

  菲利克斯渾身打了個哆嗦,伸出手來在火上烤著,那雙手白皙無比看起來從沒握過劍,只有一點點泥土粘在上面。

  那是菲利克斯的獲得戰利品的代價,而這些戰利品可以保證他們可以活過今晚,而不至於活活凍死。

  “所以說,你是個離家出走的貴族少爺?”

  索爾說著,把一根柴火扔進了火堆裡,它讓營火燒的更旺了些,煙霧也不會像之前那樣把人熏死。

  在火邊,菲利克斯渾身舒暢的打了個哆嗦,他又恢復了那“高貴”的模樣,義正言辭的清了清嗓子。

  “好吧,是決心遊歷世界,闖出一番名聲的冒險家。”

  索爾這話讓菲利克斯舒服了不少,臉上也露出了笑容,他點點頭。

  “沒錯,就是這樣,我可不會和我的其他兄弟一樣,成天混吃等死,我可是有追求的。”

  有追求的?如果他說的追求是冒險,而那冒險是作死的話,那他先前的確很有“追求”

  菲利克斯回來後,在火邊已經把自己的故事告訴了索爾一大半,後者並不想聽,但沒辦法,這裡只有一間屋子,在太陽升起前他們也無處可去,所以只能聽著了。

  而且詩人都有一種表達欲望,索爾以前就知道,自己也閑來無事,所以也沒打斷他,只是時而提醒他聲音小點別把野獸人引來。

  “我生在一個銀行世家,你肯定聽說過我家的銀行,耶格商行,簡直貿易,運輸以及軍工生產,還有金融等等。”

  他是這麽開頭的,而索爾也的確聽說過那家銀行,很難沒聽說過,畢竟那是整個瑞克領最大的銀行,甚至是帝國最大的銀行,是否要加上之一有待商榷。

  菲利克斯告訴了索爾自己的故事,那是個有些俗套的故事,像是某個喝的爛醉的作家,把各種經典橋段故事拚湊在一起的作品。

  簡單來說,耶格家的第二個兒子,也就是菲利克斯決心不按照父親的安排去過自己的一生,他稱之為“養豬式”的生活。

  父親為他安排了完整的一生,包括吃什麽奶嘴,喝那個奶媽的奶,該和誰玩,去哪兒上學,以及和誰結婚等等。

  很體貼,索爾是這麽想的,但顯然菲利克斯一點都不這麽覺得。

  他父親讓他大學念金融學,好和大哥一起經營家裡的銀行,而他偏偏對著乾的學了文學,把老爺子氣得半死,之後兩人的關系一落千丈。

  具體有多少仗,菲利克斯說有次吵架時,

他爹想用瑞克領選帝侯某次他過生日時送的手槍,把菲利克斯打死,好“沒你這個不爭氣的兒子”  菲利克斯一氣之下,決心離家出走,要自己闖出一番名聲給老爹看,沒了家族的照顧他也能活得很好。

  而菲利克斯的解決方法就是成為一名冒險家,經歷有史以來最精彩的冒險,去從未有人去過的地方,接著把它們都寫下來,讓全帝國都知道,他,菲利克斯.耶格,偉大冒險家的赫赫威名。

  結果第一步就踩進坑裡了。

  “所以你在烏特巴德,你爹要你娶一個“醜八怪”婆娘時趁機離家出走,並且偷走了你父親的馬,並且你之前還告訴我,那是他送你的?”

  “那可不叫偷,是他這麽多年對待我的補償!我沒告訴過你嗎?他從來沒送過我任何禮物,連一句,“哦,我最疼愛的兒子”都沒有!”

  耶格義正言辭的說,舉起手中的書本。

  “這些都是我自己的,我對天發誓!除了那匹馬之外,全都是我靠自己的打拚得來的。”

  “你是說,你的生活費?而後者來自於你的父親?”

  菲利克斯噎住了,他尷尬的清了清嗓子,故作正經的抽出了羽毛筆,那是一隻獅鷲尾巴羽毛做的筆,很漂亮。

  “這個是我自己的,都是我的錢!我省吃儉用........嘿等等,別碰我的筆,我答應的是給你馬。”

  菲利克斯大聲抗議道,隨後把自己的寶貝羽毛筆護在了懷裡,但索爾根本不是要拿那筆,而是他的那本書。

  “小聲點,把野獸人引來就完了。”

  索爾警告道,雖然只是漫不經心的隨口一提,但的確起到了讓菲利克斯暫時閉嘴的作用,這就足夠了,他已經聽他絮絮叨叨了大半夜了。

  他翻開看了看,其中都是空白的,那些有好幾十行的書寫空間上空無一物,只有一行“我,菲利克斯於今日起開始冒險。”

  “看起來你還沒寫下什麽冒險經歷,剛剛的可以寫進去,就叫,菲利克斯,愚蠢的冒險家。”

  “我可不蠢。”

  “不蠢嗎?我還是第一次見到,有人為了逃避女方和自己父親的“追捕”,用你的話說,然後腦子一抽逃進森林裡的,你小時候沒聽過老奶媽給你講過,林子裡的有什麽的故事嗎?”

  而且還花光了所有的錢,準確來說是被騙光的,索爾這話沒說出口,但菲利克斯大概從他嘴角藏不住的笑意裡看出來了。

  “嘿!你說說看,誰能用一袋金幣收買野獸人放我走,而且還說服他們幫我殺了一群試圖打劫我強盜的?”

  菲利克斯好生驕傲似的抬起頭來,把鼻子尖抬得很高。

  “好吧,這我還真沒聽說過,野獸人一般對錢不感興趣,應該說他們根本不懂錢是什麽意思,你該帶上兩瓶酒,他們可能更感興趣點。”

  “我沒酒,而且我活下來了,你瞧吧,我一點也不蠢對吧?就和真正的冒險家一樣。”

  “那你出去?和他們聊聊,也許會送你到艾維領,或者回烏特巴德。”

  菲利克斯聽著外面的野獸人叫聲一下子嗆住,他渾身打了個哆嗦,索爾很樂意看見他這樣被反嗆住的樣子。

  不知為何,他還挺喜歡這個詩人,他讓自己感覺到有趣和情切,從進來時,他就很快和索爾熟絡了起來,他很主動的和索爾閑聊,就像兩個多年未見的朋友。

  他都忘了上次有人這麽和自己聊天是什麽時候了。

  “我可不回去,你看起來很了解野獸人?也不奇怪,你是索爾.凱文,獵魔大師,我早就聽說過你的故事了,尤其是那個,《巨獸屠夫》的故事。”

  索爾告訴了他自己是誰?也許吧,可能是他進來剛開始閑聊時,索爾記不清了,溫暖的營火和酒能讓人忘記很多事。

  “哪個?”

  “你忘了?就是你在瑞克領殺的那次?你在格倫德,瑞克河邊那次?你殺了一頭海怪!山那麽大的那種,他們說混在商船的下層,被帶進內河的海怪長大了,阻塞了河道,最後是你解決的。”

  啊,索爾想起來了,但他想起來的只有商人工會和自己討價還價,是50金幣,還是100金幣的事。

  “我聽說過你的不少故事,還有那個,《特替斯山的巨龍》那事,你還記得嗎?傳聞說啊。”

  索爾那晚坐在火邊,聽著菲利克斯講著自己的故事,許多自己都忘了的故事,這時他才突然意識到,原來自己經歷了這麽多了。

  已經過去..........這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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