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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thophoros聯盟》二.一十二. 第10侍者:天堂
  很久很久以前。

  東郊森林就是一座靈山。

  這座靈山充沛的靈力孕育出了山靈,

  那隻山靈名為無奇。

  當時的靈山不見一絲人煙,是完全無人存在的地方,也沒有那樣壯觀的瀑布,完全就是原始山林的模樣。

  無奇從出生到成為山靈,都沒有見過人類。

  第一次見到人類,當時是一群人進入這座山,以及一隻人形的真龍。

  但那隻龍身上有很重的毒傷,已是奄奄一息的狀態。

  雖說真龍生命垂危,但是實力仍不容小覷。

  無奇見狀心中一驚。

  這小山哪有那本事去供奉龍王爺,擔心真龍一個不爽把他這小山淹了,於是無奇開始主動去接近那隻真龍。

  剛開始小心翼翼畢恭畢敬地試探,後來發現這位爺性情溫順,完全沒有架子,甚至還受人類使喚,說話也就越發大膽起來。

  “你這隻龍,為什麽要到我這深山老林之中,不回你的海裡去。“無奇一直住在這深山之中,可以與萬物交流,自然是無所不知無所不曉,沒見過海,卻知道龍是常年生活在大海之中。

  “海?“男子的眼中流露出幾分迷茫。

  無奇等待這真龍繼續說下去,心想,這隻龍,不會沒見過大海吧?

  但那清脆的鳥鳴蟬叫許久,也不見男子繼續說下去。

  男子只是呆愣愣地,一動不動地看著眼前山中草木,像是遁入空境。

  直到。

  一聲女子甜美的呼喚在林間響起。

  “龍——“

  男子木訥的神色舒展開來,眼中滿是點點星光與溫柔,口型輕啟,醞釀了片刻,他低沉渾厚,富有磁性地道:

  “我在這。“

  有人來了,無奇就隱去身跡。

  只見那平平無奇的人類女子,牽起了男子的手,口中還略帶不滿地嘟囔:“你到哪裡去了,我找了你好久。“

  “對不起。“男子依舊有點木訥,但是卻像個吃到了糖果的小孩那樣滿臉心悅,。

  無奇忽然明白了。

  為什麽身為尊貴、掌控一方風雨的神龍,會心甘情願地受人類指使,準確地說是受那女子的指使,去砍柴挑水。

  因為是愛情啊。

  可惜的是,後來沒過多久。

  一聲深沉的龍吟,一段驚神泣鬼的震動,一場連綿的大雨。

  真龍化為龍身,倒在奔騰的瀑布旁,屍骨永遠地留在了這片土地,那群與真龍一同前來的人群,也仿佛被這大水衝走,不見蹤跡。

  雖說隕落的碩大龍身損毀了不少山間林木,還重塑了這座山,差點將這山夷為平地,連綿大雨形成的水災奪取無數生靈的性命。

  但是留下的龍骨讓這森林的靈氣愈發充沛,形成的溪水與瀑布更加適宜生命的居住,經年累月,也就成了現今東郊森林的模樣。

  【天堂城城外】

  當真正靠近天堂城,薩菲爾對天堂城的認知又更新了一番。

  此刻,薩菲爾感受到烈獄與天堂,只有一牆之隔,那種強烈的對比,給他帶來了難以言喻地震撼之感。

  天堂城的存在無疑是赫然地把世界的人分為兩類。

  富人。

  與人。

  “天堂城沒有出現之前,這塊地方也和這外面的景象差不多。”維爾遜掩下眼簾,“甚至更加混亂。”

  “因為它地處兩國的交界處,除了饑荒、疾病、貧瘠之外的天災之外,

還有無休無止的紛爭與戰亂。”  “對於手無寸鐵的大部分普通人來說,這裡就是地獄,但是對於我們這種無戶無籍的傭兵來而言,可以說是為數不多落腳之處。”

  維爾遜沒有帶薩菲爾來過這裡,所以薩菲爾肯定無法想象之前這裡是多麽的混亂。當維爾遜再次回到這個地方,和薩菲爾一樣震撼,但他震撼的不是這平窮與富裕分明的景象。

  他震撼的是,這座天堂。

  原來這個世界上居然真的存在名為天堂的地方。

  平窮與富裕不僅分割的是人們各自的生活水準、生存難度,那中間存在的巨大的信息差,就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鴻溝。

  最簡單的例子。

  維爾遜在沒有進入天堂城之前。

  他根本不知道數字化、信息化是個什麽東西,也根本想象不到,天堂城內是怎樣的一種生活。

  天堂城外其實比起之前,也好太多。

  最起碼在大地之母的威懾之下,天堂城外除了一些小偷小摸,小型的紛爭之外,那種像之前那種大規模的屠殺,是不會發生的。

  另一種角度來說,天堂城外部,除了貧瘠,也是擁有一份來之不易的和平。

  在這個紛爭不斷的世界。

  和平成了一種遙不可及的奢侈。

  而且天堂城定期會將不需要的衣服食物發放給外面的人,所以無數因鬧饑荒、戰亂而來的人,不惜長途跋涉,也要來到天堂城外面安營扎寨。

  大地之母蓋婭無驅逐城外人之意,這導致天堂城外的流浪人口逐年徒增。

  但對於城外的人而言,天堂城只是提供了些許的安寧,他們仍然要面對疾病的威脅,這樣密集的人口,只要是傳染性稍強的疾病,就能讓大部分人命送黃泉,甚至會殃及城內的人。

  遲早,蓋亞都要作出取舍。

  天堂城內部那樣美好景象的為續,也是靠蓋婭處理各種各樣的紛爭而來的。

  並不是所有人,都向往和平。

  所以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天堂城可能會有一天,像它騰空出世那樣迅速地消失無蹤,了無蹤影。

  城外有成群的流浪者,河中漂浮著屍體;瘦的只剩一把骨頭的難民;斷斷續續發出呻吟的病人;伸手乞討的拾荒者。

  也有,特地來天堂城朝聖,為祈求豐收與大地之母的庇護,大地之母虔誠的信徒;王侯將相充滿珠光寶氣來來往往的車馬。

  隨著粗豪的女聲響起。

  “發饅頭啦!發饅頭啦!”

  一群又臭又髒但稍微又些許行動力的人群,連忙起身蜂擁而去。

  “禁止搶奪,乖乖排隊啊!”爽朗如玉石之聲的男聲隨即響起。

  維爾遜一聽聲音就認出了這兩人。

  李灼華,李泓文。

  這兩人是天堂城做酒家生意的。

  據說都是戰爭年代流落的孤兒,自小被寄養在一個專門收孤兒的女人家中,這個女人是當時在這附近開酒家的,於是兩人稍微年長點就去幫忙,女人病死後,就由成年的李灼華繼承家業,成了酒家新的老板娘。

  可能是運氣來了,新酒家正好就在天堂城內部。

  當天堂城近乎一夜崛起之際。

  李灼華也順理成章的成了天堂城酒家的老板娘,生意越發紅火,流水也越做越多。

  不過,李灼華也沒有忘記往昔那些平窮的歲月,明白吃不飽穿不暖的苦,於是有時間就會抽空到天堂城外免費發放食物。

  維爾遜還記得自己第一次進入酒家認識這兩人的場景。

  李灼華長相普通,身材矮胖,但是她店中那個給人感覺很不靠譜的店小二,卻十分吸晴,身材修長,高挺的鼻尖還有一枚性感的小痣。

  幾乎維爾遜每次進店內,都能看到店小二身邊圍著的鶯鶯燕燕,即便身邊沒有女子湊前,也有不少矜持的女子在暗送秋波。

  店小二李泓文,無論男女老少,來者不拒,熱情好客,卻沒有給哪一位來客有再深入發展的意思。

  “你叫什麽名字?”有位女子好奇地問李泓文。

  李泓文沒有直面回答,反倒反問:

  “你知道這酒家的老板娘叫什麽?“

  “我就記得好像姓李。“

  “對,我跟她姓,我姓李。”李泓文風趣地道,“名為泓文,全名李泓文~”

  維爾遜聽完,暗道這店小二不僅長得好看,嘴巴似乎也很討女生喜歡。

  李泓文借著鶴立雞群的身高以及良好的視力,也看到了遠處的維爾遜。

  “嗨!維爾遜,你回來了?”

  穿過維持秩序的天堂城管理人員,維爾遜帶著兩人和李泓文攀談起來。

  而李灼華則忙的無暇顧及其他,連李泓文這名副其實的花瓶在一旁聊天都沒有去罵幾句。

  “回來就來酒家喝幾杯唄。這是你去接應的朋友?”

  “好, 記得算我們便宜點。”

  “那這可得問我們老板娘咯,老板娘最大,我一個打雜的可做不了主。”說著李泓文還撇了幾眼旁邊的李灼華,“但是我能陪你喝酒劃拳,決戰到天亮。”

  李泓文說著說著,只見李灼華差點被蜂擁的人群擠倒,連忙扶了一下,捏著那柔軟的肉,還不忘調侃幾句,“重死了重死了。”

  李灼華一巴掌就呼了過去。

  “還不是你不鍛煉,嚷嚷什麽嚷嚷。”

  “啊對對對,老板娘說的對。”李泓文被罵了卻依舊笑開了花,但是轉眼又凶了起來,掐起沒有過變聲期的嗓子,使勁吼:

  “擠什麽擠你們!一群要飯的!再擠就一個都別吃了!!”

  李灼華一巴掌又呼了過來,“逞什麽威風,還不快來幫忙!”

  “別打了別打了,我這張俊臉都快被你拍的快見不了人了。”

  “你李大帥哥還在乎臉?!”

  “那可能不在乎嘛~我可是給你招攬生意的門面。”

  維爾遜見狀,“那你們忙,我就先和朋友回天堂城,等晚上酒家開業吧。”

  這兩個人一起經歷過創業的艱辛,一起面對著生活的磨難,時常拌嘴,彼此卻一直不離不棄。

  維爾遜一想到這兩個人就想到一個詞。

  人間煙火氣。

  在天堂城裡,維爾遜最喜歡去的就是這個酒家,哪怕只是看兩個人鬥嘴,吃些帶油煙味的食物,也很能短暫地忘掉一些煩惱,很是舒心。

  是個人,都會喜歡有人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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