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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戰騎士勞倫斯的贖罪之旅》九十九 盛夏
  蘭斯南部有個地方叫巴爾鎮,在古蘭斯語中,巴爾的意思是就是和平與愛。當然,至於當地人是否知道那位掌管戰爭和勇氣的神明也叫巴爾,現在已經無從得知了。

  南瓜巴爾讓那個平平無奇的巴爾鎮成了蘭斯最有名的小鎮,據說這種廣受好評的甜點背後還有個淒美動人的愛情故事。大概是農夫的女兒與領主的兒子相愛了,但地位與身份的差距讓他在度過了人生中最快樂的幾年後不得不忍痛離開了她。後來領主的兒子在一場圍剿山賊的戰鬥中不幸喪生,他生前寫下的最後一封信才被公布於眾——他在離開她後備受煎熬,最終他決定在剿滅山賊後放棄繼承權,放棄自己榮耀的姓氏,娶她為妻。真相大白後,農夫女兒心中的怨憤與悲傷在無數義憤填膺的好事者的咒罵與唾棄聲中變成了絕望和麻木,神智不清的她把巴爾鎮特產的南瓜打成泥,和許多領主兒子生前最喜愛的甜點拌在一起發酵,再點綴上她的淚水和血,放進爐子裡烤熟,就製成了南瓜巴爾。

  也許這傳說也有一定現實依據的,勞倫斯想。這種甜點入口微苦,還有並不明顯的鹹味,但正因為那股從苦味中發酵出的醇厚芳香,還有恰到好處的鹹味,它的味道比一般蘭斯甜點那種甜膩到讓人頭昏的味道要好多了。就自由之城的物價而言,新出爐的南瓜巴爾並不貴,兩塊巴掌大的糕點加上兩杯冰鎮檸檬水才花了一枚金幣。從菲麗絲付帳時眼都不眨一下的樣子看,她口袋裡的錢要比勞倫斯想象中多得多。

  勞倫斯不知道的是,在他奔赴前線的那段日子裡,卡琳總會隔三差五給菲麗絲一些錢,讓她給她瘦骨嶙峋的弟弟買些雞蛋或蜂蜜之類的奢侈品補補身子。但她給的太多了,即使自由之城的物價再怎麽離譜,軍需官再怎麽黑心,也沒誰敢把一罐蜂蜜或一籃雞蛋賣到幾十金幣。菲麗絲把購買食物的余錢都攢了下來,到今天也能換幾枚大金幣了。

  兩人並肩佇立在甜品店前,小心翼翼地品嘗著手中的甜點,不願打破短暫的寧靜,也不願破壞彼此親蜜的時光。大街上人潮洶湧,炎熱無比,奸商的叫賣聲散發著欺騙藝術的氣息,空氣中彌漫著嗆鼻的香水味和汗臭味。勞倫斯熱得汗流浹背,但他仍不肯躲到陰沉的帆布街廊下,因為菲麗絲沒有動,他也不想動。

  城市的喧囂是一曲生機勃勃的交響樂,勞倫斯看著熙熙攘攘的人群,不禁面露微笑。要知道在短短幾個月之前,他還會嘲諷這種人滿為患的混亂城市,就像個又髒又亂的龐大豬圈。

  然而,現在他發現自己似乎並不反感這裡的喧囂。

  “喜歡嗎?這個味道。”菲麗絲突然開口了。

  “嗯,很美味。”勞倫斯想了想,補充道:“我很喜歡。嗯,有種令人愉快的味道。很美味…”

  “你怎麽神經兮兮的?”

  “啊,有嗎?”勞倫斯撓撓頭,心不在焉地咕噥道:“我在想,如果這種甜品的製作方法不算太複雜,也許我也能學著做做看…”

  “要不是你做了一桌菜,我都不相信你還是個專業的廚師。”

  “專業?你太高看我了。我這手藝在家鄉只能稱得上業余愛好者。”

  “怎麽會,就連唐納德都說你的手藝不比宮廷廚師差。難道他沒和你說過?”

  “沒有。”勞倫斯有些意外,在他印象中,唐納德幾乎從沒真心實意的讚揚過什麽。

  短暫的沉默。

  看來這次對話又要以沉默收場了,

勞倫斯有些懊惱。每當這種時候,他就會嫉妒唐納德的口才與應變能力。  如果他在場的話,該說些什麽化解尷尬呢?

  “勞倫斯,”菲麗絲不知什麽時候已經跑到了商業區的入口,她衝勞倫斯招手,大聲喊道:“別傻站在太陽底下了,走吧,我們進去逛逛。”

  勞倫斯欣然從命,步履維艱地擠過人群,和菲麗絲走進了商業區。一如既往地,激動與輕松油然而生,因為他要去逛街了。當然,勞倫斯並沒有多麽喜歡逛街,但不管做什麽,與菲麗絲相伴的時光都顯得珍貴無比。

  街道兩旁高大的建築為商業區投下了一片寶貴的蔭涼,天空很藍,陽光明媚,樹影婆娑,在這個讓人心情愉快的午後,勞倫斯和菲麗絲一路走走停停,那些歷歷在目的回憶也被重新翻找出來。通過閑聊勞倫斯才知道菲麗絲曾經還有兩個妹妹,而她的母親在很久前便去世了。

  “哎,其實我一直都想當個廚師的。”勞倫斯長舒一口水,在悲傷氛圍讓閑聊被沉默終結前轉變了話題。

  “如果可以,我一直都想體驗下蘭斯小姐的生活。”幾乎是下一秒,菲麗絲便提前回答了勞倫斯。澄澈的天空投入她的眼裡,並在其中蕩漾出一片明亮的光芒,那裡面裝滿了對未來的期許。

  “這當然不成問題,等我有能耐拔出猩紅女王,到時候我就雇幾個蘭斯小姐照顧你的起居生活。”勞倫斯自然地接了腔,他突然覺得自己只要放松下來以後還是挺有搭訕天賦的。

  “如果真有那一天,你別忘了這事就行。”菲麗絲揚了揚下巴,臉上掛著狡黠的笑容,仿佛下一秒她就會忍不住告訴勞倫斯她心中的小算盤。

  “嗯。”

  兩人一直逛到黃昏,有說有笑,走走停停,勞倫斯突然舔了舔乾燥的嘴唇,他認為現在是時候了。

  “菲。”

  “怎麽了?”

  “你說,我是你的未婚夫,是怎麽回事?”話音落下,美好時光就此劃上了句號,他們維持了這麽久的體面關系,也產生了微妙的變化。

  猝不及防的詢問就像是一顆炸彈,在菲麗絲的胸腔裡轟然爆炸。她曾無數次預想過勞倫斯的反應——也許他會在夜深人靜時獨自來到她的房間,也許他會大大方方地承認自己只是為了活命才立下誓言,壓根就沒想過要踐行它。可她完全沒想到,這個問題居然是在這個時候,在車水馬龍的街道上,這麽簡簡單單被拋出的。

  “懦夫。”她的語氣非常無力。

  勞倫斯有點懵,他怎麽也想不通為什麽一提到這件事菲麗絲就很失落。

  “你是高貴的蘭斯騎士,勞倫斯,一位銀翼騎士。我知道在你眼裡我只是個野蠻又粗俗的塞連村姑,但…”她吸了口氣,“你可以直接告訴我,我配不上你。如果你想表現得有點紳士風度,也可以說你有心上人了。但你這是在幹什麽?羞辱我嗎?為什麽不在私下告訴我,讓我徹底死心,是因為你覺得我會一怒之下對你做什麽嗎?不,我不會的。現在滿意了嗎,懦夫?”

  “我沒那個意思,我是說,我不明白…”

  “你要告訴我你壓根就不知道那些誓言意味著什麽是嗎?騙子!”

  “我…”勞倫斯看著她歇斯底裡的樣子,沉默了一下,“我只是發誓要保護你。”

  “你在向我求婚!自古以來就沒有哪個男人會向另一個男人立下那種誓言!”菲麗絲無視了圍觀人群的注視,憤怒地喊道:“你還以我未婚夫的身份放棄了復仇的權利,現在好了,我再也不可能去尋仇了。既然你壓根沒想過要對我負責,那為什麽要救我?還要承擔同胞的罵名?你有病嗎?告訴我,你那虛偽的榮譽感得到滿足了嗎?”

  “我真的不知道…”

  “對,你什麽都不知道,我懂了。亞當·勞倫斯,你就是個偽善的騙子,我詛咒你不得好死。別在我身上浪費時間了,再過幾年,世人就會稱讚你無可挑剔的騎士美德,你可以用它去騙那些崇拜你的年輕姑娘,反正你以後會成為西境的主人,隨你高興吧,再見。”

  “等等!”看菲麗絲就要離開,勞倫斯慌了神,他急中生智,摸向腰間的劍柄。然而他的手抓了個空,這時他才想起來他的佩劍還放在旅店裡。情急之下他上前拽住了菲麗絲的手,半跪在地上。

  “的確,那時我不明白那是求婚。但現在,”他在菲麗絲甩開他的手之前,從她腰間拔出了匕首,“現在我明白了,完全明白了,所以我要再發一次誓,在你清醒的時候。我喜歡你,想和你在一起,如果你也願意…”

  眼看勞倫斯就要割破手掌,菲麗絲一把捏住了他的手腕,阻止了他的動作。在確認勞倫斯眼中的真誠與慌張沒有半點偽裝成份後,她的臉突然紅了起來。

  “那把匕首淬過毒了。”她緩緩地搖了搖頭,仿佛有一團海藻塞住了她的嗓子,讓千言萬語被噎在喉嚨裡,不知道該怎麽開口。

  “那我再找一把。總之,我會再發一次誓的。”勞倫斯左顧右盼,尋找著能放血的利器,“不過,這次你不會拒絕吧…”

  “笨蛋。”她將匕首收回鞘中,頭也不回地走了,圍觀者起哄的口哨聲與笑聲讓她羞怯的聲音變得又乾又硬,“走吧。不需要你賭咒發誓,假如你想證明自己的真心,就隨便送我點什麽好了。”

  感受到一直橫隔在兩人之間的屏障消失,勞倫斯便傻乎乎地笑著跟了上去。菲麗絲害羞的樣子很可愛,讓他迫不及待的想把什麽東西送給她,然後再觀察她的反應。

  菲麗絲走得很快,勞倫斯只能堪堪跟在她的身後。兩人途徑一條人跡罕至的小路時,一個駝背男人背著一個小女孩從勞倫斯身旁跑過,他一把抓住了勞倫斯的胳膊,氣喘籲籲地攔住了他的去路。

  菲麗絲還在向前走,她羞得不敢放慢腳步和勞倫斯並肩而行。一些不切實際的幻想讓她沒察覺到勞倫斯已經和她拉開了一段距離。

  “先生,好心的先生,求您幫幫我。您能買下我家傳的項鏈嗎?我女兒她病得很重,她需要看醫生。七枚…不,五枚金幣就好,我急著換錢去帶她看病,求您了!您看看,這條項鏈的成色包您滿意。”

  他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條漂亮的寶石項鏈,這讓勞倫斯一下就來了精神。剛才他還在考慮該送菲麗絲什麽東西,現在好運就來了。勞倫斯估算了一下,這條項鏈放在商業區至少值兩個大金幣,而他身上還剩幾枚金幣,所以他有什麽理由不幫幫這個可憐的男人呢?

  但勞倫斯沒急著佔便宜,他半信半疑地指了指身後的商業區,“當鋪就在那邊,相信我,他們開的價遠不止五枚金幣。”

  “當鋪都關門了!”男人焦急地答道:“我剛從商業區回來,沒有一家當鋪開門。那些願意收購它的人都要求我先去珠寶店鑒定寶石的成色,我等不了那麽久!先生,行行好吧,五枚金幣,它能救我的女兒一命…”

  “好吧,給你,都拿去吧。我不要項鏈,你先帶你女兒去看病。”勞倫斯乾脆把口袋裡的金幣都掏了出來,他認為在力所能及之處幫助別人是理所應當的事,所以便忽略了一些不太容易察覺的異常細節。

  比如說,他下意識覺得自己好像在哪見過男人背上的那個小女孩。

  在勞倫斯把金幣塞到男人手裡的一瞬間,他的身體像觸電似的顫抖了一下,然後直直地朝前栽了過去。那男人一把扶住了他,並將一粒散發著濃鬱香氣的黑色藥丸塞進了他的嘴裡。

  當勞倫斯意識到情況不對想要掙扎的時候,卻驚恐地發現身體就像癱瘓了一樣無力。他的意識很清醒,卻動彈不了,連張口呼救都做不到。

  男人拖著他躲進了一條窄巷,巷子深處有三個不懷好意的男人,他們已在此地等候多時。當勞倫斯被拖到他們面前時,那幾人中最矮小的男人發話了。

  “醜角,去監視周圍情況。祭司,保障退路安全。舞者,怨靈,和我一起布置現場。手腳麻利點,我們時間不多。”

  命令下達的那一刻起,所有人便快速行動起來,他們悄無聲息,分工合作,就像一台機器上的齒輪一樣配合默契。勞倫斯被嚇到了,他一直都認為自由之城是個相當安全的地方,這真是無比傲慢的認知。勞倫斯無法開口提問,他只能盯著三人的動作猜測他們的動機。他們在地磚上潑灑準備好的血漿,把折斷的、有豁口的匕首和長劍等武器丟在不起眼的角落,然後用鎖鏈和榔頭在牆上敲打出凹凸不平的淺坑。做完這一切後,一具被剝去皮膚,血肉模糊的男性屍體被他們扔在勞倫斯身旁。他們在布置一出謀殺案的現場,察覺到這點的勞倫斯脊背發涼。他們想嫁禍於他?但為什麽?勞倫斯不記得自己得罪過什麽人。

  一個面相凶惡的男人蹲在了勞倫斯身邊,用一把匕首在他手背上比劃著。

  即使已經知道它會到來,劇痛還是把勞倫斯打了個措手不及。那男人用匕首釘穿了他的手掌,冰冷的刀刃咬進了血肉,品嘗了血的味道。炙烈的痛楚衝擊著勞倫斯的大腦,幾秒鍾後,滾燙的刀子從血肉中抽出,痛得勞倫斯發出了一聲虛弱的嗚咽。

  過了幾秒鍾,勞倫斯才意識到他得做點什麽。藥物癱瘓了他的肌肉,他只能想象著可以殺掉面前這個人的所有方法。折磨他的人在昏暗的巷子裡是一個龐大的輪廓,一個帶著明顯威脅和惡意的陰影。勞倫斯不知道他是誰,但他可以發誓,如果能動彈,他一定要殺了他,如果沒有武器,那就用拳頭把他活活打死。

  “很好。”那男人的聲音帶著鼓勵的色彩,幾乎算是讚許。

  “怨靈。”矮小的男人不悅地嚷了一聲。

  “我下手很有分寸,放心好了。”那個被稱為怨靈的施虐者起身向後退了兩步,“我只是好奇,神選者和一般人到底有什麽區別。”

  當怨靈退後的時候,一個黑色的布袋從天而降,砸在了他腳邊。從布袋裡升騰的粉塵像一張網,將怨靈包裹在鉛色的毒霧中。

  他笑了,他身後的其他守夜者也笑了。

  “一個穩妥的方案。”他突然眯起眼睛,朝煙霧中揮出一拳,將準備偷襲的菲麗絲逼退。守夜者都是精通潛行與暗殺的大師,他們提前服下了解毒劑和聖水,所以那包能在十秒鍾內放倒一個壯碩獸人的劇毒,隻產生了令人不快的味道,僅此而已。

  他們一直在等菲麗絲自投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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