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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明星太猛了》第69章 漫天要價,就地還錢
  張盛聽吳虹那話卻是一笑。

  憑本事?

  吳虹之前就說了張盛在節目選手之中,實力一騎絕塵。

  什麽意思那就不言而喻了。

  其他的,吳虹不管。

  意思就不會給張盛什麽特殊照顧。

  可張盛需要特殊照顧麽?

  不需要。

  實力都一騎絕塵了,還需要什麽特殊照顧?

  其他的,張盛也不用擔心!

  擔心什麽?

  自然是被其他選手背後的公司給陰了。

  意思張盛不會因“潛規則”而遭受不公。

  這顯然已經足夠了。

  至於其他選手在公司培養之下,實力大增,那就看張盛自己的本事了。

  張盛對此依舊信心十足。

  那些選手,實力或許有所增長,但絕對有限。

  別說時間短,哪怕給他們再多的時間,張盛依舊信心十足。

  他有這底氣。

  這底氣不僅僅來源於腦海之中前世的經典,還有他的唱功,以及自身那得天獨厚的嗓音。

  老子一手王炸,你們怎麽跟我比?

  “第二,我要節目盈利分紅。”張盛接著說道。

  “你還真敢開口。”吳虹淡淡的說道。

  任何節目都有風險。

  這節目同樣有。

  而且風險還不小。

  畢竟投資肯定小不了。

  我們冒那麽大風險,費時費力弄了這麽一個節目,你僅憑一個策劃就要拿分紅?

  你當我們是冤大頭麽?

  給你點錢,意思一下難道還不夠?

  “不行麽?那算了。”

  張盛不以為意的說道。

  “版權呢?”

  張盛這般乾脆,讓吳虹有些錯楞,隨即想到了什麽,問道。

  天下哪兒來的免費午餐。

  吳虹可不認為張盛找她,僅僅是想要一個首發名額,以及《璀璨之星》的公正待遇。

  他豈是那麽容易滿足。

  “第一季可以免費給你。”張盛說道。

  “你到是打的好主意。”吳虹哪兒還聽不出張盛話裡的意思,道,“我吳虹可不想給他人做嫁衣。”

  節目火了,結果下一屆你把版權賣給別人。

  我們豈不是真成冤大頭了?

  “同等條件之下,你們優秀。”張盛說道。

  “不行!”吳虹搖頭,說道。

  我們把節目做火了,結果卻要跟別人競價,怎麽看也是冤大頭。

  “吳導,你這又不給盈利分成,還想要版權。這就有些過分了啊!”張盛說道,“我費心費力策劃這麽一個節目出來,我圖啥?就圖一個節目名額?就圖在《璀璨之星》能受到公平的待遇?”

  “那還不夠麽?”吳虹笑著問道,“你很清楚,若沒有節目組這邊護著,你走不遠。”

  漫天要價,就地還錢。

  事情就是這樣談成的。

  合作嘛,談出來的。

  “不夠!”

  若吳虹是這種態度,這次合作肯定黃了。

  他張盛也不會當冤大頭。

  若非他沒有平台,沒有渠道,沒有人脈,沒有錢......

  好吧,張盛除了一個策劃,什麽都沒有。

  若有,他會找吳虹合作,自己做不香麽?

  而且他如今需要這麽一個節目刷資歷。

  吳虹顯然也看出這點,才會這般拿捏張盛。

  “我若被過早的淘汰,剩下的選手以及他們背後的公司,

或許是受益者。”張盛說道,“但對於節目組來說,恐怕是得不償失。”  吳虹對此不置可否。

  張盛被淘汰,節目肯定會受到影響。

  這沒什麽可否認的。

  張盛為這節目帶來了多大的流量,有目共睹。

  可張盛被淘汰,他們節目肯定能從其他選手背後的公司獲益。

  他們想把人潛淘汰,不付出點代價,怎麽可能。

  對節目造成的影響導致的損失算誰的?

  沒點利益交換,誰搭理你。

  “至於《歌手》這節目,我想但凡有點眼光的人,都會對其感興趣。”張盛接著說道,“吳導,你說是吧?”

  吳虹看了看張盛,她算是看出來了。

  若不給這家夥一點甜頭,那就一拍兩散。

  這年輕人好大的自信,而且似乎吃定自己了。

  張盛吃定吳虹了麽?

  談不上。

  不過,來找吳虹談合作之前,一番了解還是有的。

  換一個人,張盛未必會來。

  因為對方壓根兒不會答應他的條件。

  恐怕反而還會被對方拿《璀璨之星》那節目來要挾。

  最終的結果估計是事兒沒談成,反而得罪節目製作人和導演。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張盛若不了解吳虹的為人,以及脾氣秉性,他怎麽可能傻乎乎的帶著策劃找上她?

  “說個大家能夠接受的條件。”吳虹開口道。

  “版權共有,盈利分成得有!”張盛說道,“不只是第一季,而是每一季。哪怕你們將版權賣到國外去,我也得有錢分。”

  版權共有,那就意味著張盛不能拋開吳虹等人,再與其團隊合作。

  至於盈利分成?

  分多少,自然也是有得談。

  “版權賣國外?你還真敢說。”吳虹說道,“盈利分成,你要多少?”

  她顯然也松口了。

  哪怕她不相信這節目會把版權賣到國外。

  “兩成!”張盛一笑,說道。

  “不可能!”吳虹直接拒絕道,“你出個策劃就要兩成,獅子大口都沒你這樣的!”

  “看來吳導對這個節目盈利也是信心十足啊!”張盛說道,“那你願意給多少?”

  兩成?

  張盛的確是漫天要價。

  前世,《我是歌手》的盈利可是很恐怖的,兩成絕對是一筆極為可觀的數字。

  而且這還不是一次性的。

  一個策劃而已。

  若非這個世界對版權的保護力度很高。

  張盛可以肯定,對方完全可以拿了你的策劃,然後把你一腳踹開。

  版權保護力度但凡低一些,對方也可以借鑒創意,然後自己“成名歌手同台競技”的節目。

  版權力度保護若不夠,張盛即便了解吳虹的為人,以及脾氣秉性,恐怕也不會貿然拿著這節目策劃上門。

  這種事兒,誰若寄托對方人品,那就是傻子。

  張盛漫天要價,吳虹就地還錢。

  兩人你來我為,最終達成一致。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吳虹在麒麟影視很特殊,也算是公司高層,她的權限可不小。

  她要做這節目,如何談,她自己就可以做主,也根本沒什麽阻礙。

  “節目細節的一些討論,以及歌手選擇什麽的,到時候還需你參與。”吳虹說道,“不過,這事兒到也不急。”

  張盛的策劃其實很詳盡。

  但吳虹很清楚,張盛藏了不少東西。

  剛才一番討價還價,雖然掏出了一些東西,但絕對沒掏完。

  “沒問題!”

  張盛很乾脆的答應了。

  他自然也希望這節目成功。

  何況,這事兒對他來說,也未必沒好處。

  參與一個節目的籌備,本身都是一種積累。

  畢竟歌手只是過度。

  等以後做大做強,拿前世那些歌曲培養幾個天王天后,讓他們成為自己掙錢的工具人,豈不是更香?

  何必如此親力親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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