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好,我是言溪辭。
也許不會有人看我的書,但沒關系,這段話就當是寫給自己看的了。
第一次接觸到網文小說這種形式是在初一下學期,當初看的第一本書叫《不敗戰神》,嗯……不是妻子住狗窩那個,是方想的那個,是少年呼出的那口氣要有夢想的味道,要有硝煙的味道。
這本書對我影響挺大的,雖然男主很二,但我就是喜歡。
當初也寫了個小說,叫《武器大陸》,純手寫,當初自我感覺寫的還不錯?現在,咳咳咳。
然後看的第二本小說是《一念永恆》,第三本是《冒牌大英雄》,但影響我的第二本小說是不喝茶的芋頭寫的《全能師尊》,還挺有意思的,我喜歡那桀驁不馴的李子成。
第三本影響我的小說是肘子大魔王的《大王饒命》,模仿這本小說,寫靈氣複蘇,寫了個《星座之下》,開始還有人看,後來高中了嘛,隻放月假,就又沒了。
但不得不說肘子對我影響挺大的,從肘子開始我迷上了異能,總感覺帥死了。
第四本,對我影響最大的小說,大人的童話,甲魚不是龜的《邁向克裡瑪莎》。
我真的好喜歡這本書,我喜歡那當所有人都背棄了誓約,卻還有隻巫妖在堅持的小巫妖,我喜歡他對自己目標的堅持,我還喜歡雪莉!世界欠我一個雪莉!【小聲逼逼】
——分割線——
嗯,為什麽要開個單章呢,算了,就當我是想吐槽一下自己吧。
我是個廢物,初中的時候總是做著表面功夫,學習學習,最後只是騙鬼,可還算過得去,能上一個普通的高中。
我的熱愛都在文科了,但是我懶,我不想背書,所以除了歷史和語文,其他的我學的真的是一塌糊塗。
哇哇哇,我想過改變,但是三分鍾熱度,間歇性努力,持續性頹廢,就這樣混到了分班。
分班之後,食堂與教室相伴,上課總有看不完的言情小說,總是被書中的故事感動的稀裡嘩啦,可是照進現實,自己卻依舊是沒人要的單身狗。
總是被自己三分鍾熱度的努力所感動,總是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麽,總是在迷茫與清醒的交替裡度過,總是活的不像自己。
高二,唯一能拿出手的不過是征文拿過一個小小的獎項,那不及格的分數,別人的討論,才是自己的常態。
到了高三,按理來說是緊張的氣氛,我們也一樣,但我們在緊張中卻又進行著遊戲,沙包,狼人殺,好想要把之前放下的東西全都拿起來。
我們刷題,我們機械的刷題,可是我不想學習,於是就陷入了和初中一樣的表現,直到高三下學期,我才猛然驚覺,我再這麽下去,真的得去打螺絲了。
我開始瘋狂地學習,卻依舊會被三分鍾熱度打敗,要知道,落下的知識實在是太多太多了,要知道,長期養成的擺爛,是沒有那麽容易糾正過來的。
不得不說,青春,對於我來說,最值得回憶的便是高三,那是我最快樂的時光,我結識了值得我一生結識的朋友,遇到了一個一眼就驚豔我的人。
但。我是廢物,那個驚豔我青春的女孩,我連靠近的勇氣都沒有,努力了高三到最後,隻上了一個較好的職高。
然後我就emo了,emo了很久,很久,大一又被迫選擇了不喜歡的專業,所以,大學過得其實還很快樂,只要不學習的話。
可是,我的一生,真的就這麽過下去了?
我躺在床上,還是能想到那個驚鴻一瞬的女孩,還是能想到那段雖然沒有成功,但卻異常有趣的高三下學期。
也許我什麽都做不成,也許我只是個凡人,但我還是想要嘗試。
首先,我打算轉專業,雖然偏文的專業難找工作,但對於我來說,那才是適合我的。
其次,我應該是會嘗試堅持碼字,也許是一星期一更,也許是一星期多更也不一定,這是我年少的夢想,這是我想認真付出的職業。
努力,永遠都是不能被低估的詞,也許我最終失敗了,也許我最終在社會沉淪。但我不會忘記驚豔我的女生,不會忘記我青春的夢想。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