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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物起源阿卡姆》一百八十一、事情朝著有趣的方向走去了
最近的哥譚不太平,其主要原因就是,林恩和老蝙蝠的一通梳理城市肮髒角落的操作。

 很有意思的地方在於,他們居然在搜尋那些肮髒老鼠的時候,發現了某些,太過於“乾淨”的東西。

 對於追查或者破案一類的事情,林恩是不在行的。但是老蝙蝠是內行人,很快就破解了其中的秘密。

 有人,或者說,有組織在搜集一些分布在世界各處的超能力者們的遺留物。包括但不限於碎掉的裝備,唾液,血液,衣服的殘片等等等等。

 能做出這種事情的,肯定不會是什麽地下社團之類的東西,他們沒那個本事,也沒那個必要,更沒有那個雄心壯志。

 那麽,是誰花費巨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耗費大量的時間在搜集這些東西呢?他們的目的又是什麽呢?

 老蝙蝠目前還沒有什麽有證據的猜測去指證什麽,但,林恩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以直覺的名義。

 “別問了,也別猜了。”

 林恩懶散的坐在被他強拆下來的貨運卡車的駕駛座上,略顯不耐煩的打了個哈欠。

 “這些家夥還能是聽誰的命令,你聽不明白,總能猜明白吧。

 搜集那些東西做什麽,那當然是成批次成建制的流水線生產複製克隆超能力者啦~

 嘻嘻嘻,老蝙蝠,你不用擔心這個,他們要是複製出來你,什麽用也不會有的。”

 撲騰一聲,濺起一片灰塵,老蝙蝠扔下了他手中的已經快開始說胡話的倒霉鬼。

 長達三個小時的審訊,百特曼姥爺扛得住,但是連林恩這個看熱鬧的都覺得勞累了,一個普通的幫派走私犯能抗住麽。

 他已經真真切切的把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一分不落的都說出來了,蝙蝠俠也知道,這個家夥應該是的確不知道什麽更上層的消息了。

 至於林恩的推測,現在還不太好說是:無端揣測。

 因為布魯斯自己的猜測,也是這樣的方向的。

 “林恩,以伱的直覺,你覺得做這件事的,是什麽人呢。”

 “你不用問我,你自己心裡不是有答案麽。”

 林恩一攤手:“還能有誰。”

 用手指指了指上方,林恩前後晃動著駕駛座,像是坐搖椅一樣安逸:“當然是那群大官嘍~”

 嘎吱嘎吱的聲音似乎在預示著什麽,果然,沒幾下林恩就把坐墊和靠椅的鏈接位置給搖斷了,整個人撲通一聲躺在了地上。

 根本沒有起來的意思,林恩枕著胳膊,翹起了腿,一顛一顛的,看起來輕松又自在。

 要不是林恩身邊的其他空地上,離著幾米之外就躺著其他或者死掉或者高位截癱的家夥,還真的會以為他是在自己家的院子裡休息呢。

 “老蝙蝠,我是怎麽想的,你肯定清楚。我現在要問,你是怎麽想的。”

 蝙蝠俠當然知道林恩是怎麽想的。

 以林恩一貫的做事風格,他對什麽都不在乎,或者說,沒有足夠的在乎。

 不了解林恩的人其實很難想象,林恩這樣一個凶名赫赫的神經病,是一個會被出租車繞路,買東西不會講價總是被宰,不去熟悉的飯店吃飯,會害怕遇見店老板而繞著走路的人。

 大多數人裡的認知,林恩就是一個殺人狂魔,沒有理由的那種,踩到他的鞋子,或者多看他一眼就會被斬首的那種。

 不是的,當然不是。

 林恩買東西會排隊,走路撞到人會說對不起。

 他只是不那麽在乎這個世界而已。

 在大多數的時候,林恩都是“正義”的,這是他自己的說法。

 如果把睡覺的時間也算上的話,那確實林恩不是大多數時間都是惡人。

 但,林恩很少主動去傷害什麽人。

 也很少去反擊什麽招惹到他的人。

 更絕無興趣去投入所有的精力為保護某些人,守護城市,懲戒罪惡而行動。

 別的不說,百特曼在前期調查林恩的資料的時候,可是清楚的調查到了當年林恩被關進阿卡姆瘋人院背後的真相的。

 他叔叔的公司,財產,所有的一切,招來了吸血的蠅蟲,導致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但,那些做下了這些事的人,並沒有招致林恩主動的報復。

 除開那些消息靈通的家夥們,驚恐的逃出哥譚之外,包括哥譚退任的某位法官,也就是當初宣判林恩殺害自己親叔叔罪名成立的那位,不還是好好的活著呢麽。

 林恩,他從來沒去想過什麽報復不報復的事情,甚至於蝙蝠俠都懷疑林恩可能根本不知道那些背後的肮髒事情?

 除非他真的認為自己有罪,除非他真的認為,是他自己殺了他叔叔。

 林恩不在乎。這是布魯斯的判斷。

 也正是因為這樣的原因,他才願意去見林恩,去和他交流,而不是直接默認林恩是自己的敵人,而站在林恩的對立面。

 雖然認識林恩之後布魯斯也得承認自己當初的判斷多少有些失誤就是了。

 但總體來說,布魯斯認識的那個林恩,對這個世界,缺乏足夠的愛意和在意。

 無論好壞,無論善惡。

 從這個角度來講,這也解釋了為什麽林恩會有那樣截然不同的性格,有時像個瘋狂的病人,有時像個睿智的哲人,有時又想貪玩的小孩子一樣。

 本質上,林恩是混沌的,是被善與惡共同接受的綜合體。

 林恩自稱是好人,那不算數的,是胡說八道。

 而這一次,林恩這個“好人”又做出了完全不符合好人人設的判斷和感官感知。

 他沒有表現出一點想查清真相的態度和意圖,也沒有任何想要為什麽人做主撐腰的想法,更沒有憤慨、痛心、決心要證明什麽的想法。

 他不在乎,他只是躺在地上,嘴裡念叨著的全是明天白天不能再吃烤肉,超市的大米又漲價了之類之類的事情。

 林恩對眼前發生的這一切,不感興趣。

 蝙蝠俠相信,就算他現在告訴林恩,不管了,等事情鬧大了再說。林恩也肯定只會淡定的點頭,然後回家找個舒服的位置好好的睡一覺而已。

 而如果他順著林恩的直覺猜測去說,喊著口號告訴林恩他要去把那些上層的大人物們都乾掉,林恩也肯定只是笑嘻嘻的跟著他一起去,連問都不會問的。

 千言萬語匯成一句話:林恩不在乎。

 但,布魯斯在乎,他必須在乎,他不得不在乎。

 …………

 “林恩,我覺得,這件事,還有待偵查。至少,我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我得到的答案必須是真實的,我才……”

 “行行行,別說了。”

 林恩起身,拍拍自己身上的灰塵:“你愛怎麽查怎麽查,這玩意兒我不擅長,你們玩兒計劃搞心理的心都髒。”

 抬起手,林恩一槍乾掉了已經沒有利用價值的那個卡塞米洛。

 蝙蝠俠皺皺眉,沒說什麽。

 林恩覺得他不殺是迂腐和愚蠢守舊,但林恩從來不曾建議他改正什麽。

 布魯斯覺得林恩殺人是激進,是藐視法律是毫無原則,布魯斯也不去阻止林恩。

 兩人相安無事,甚至還能成為朋友,一起在各種出任務的時候合作,其原因就在於此。

 他的法律,不是林恩的法律。

 就是這樣,僅此而已。

 ……

 “行了。你慢慢查,我回去補個覺再說。”

 說著林恩就嘖嘖有聲的感歎道:“你還說別人是怪物,我連著好幾天沒睡覺,我都覺得累。你居然還能……我也真是服氣的。”

 唉聲歎氣的,林恩背著手就離開了這裡。

 ……

 之後的幾天裡,林恩和百特曼還是會一起合作,各種掃蕩哥譚的犯罪份子,有的直接就被林恩乾掉,有的則是被百特曼打斷好幾根骨頭,扔到了戈登警署的門口。

 那邊戈登也瘋狂的加著班,把人定罪,送監獄的送監獄,送醫院的送醫院,當然更多的人是直接從法庭出來就扔阿卡姆去了。

 哥譚再一次人才凋敝,阿卡姆再一次人才濟濟。

 可以的,這很合理,這很哥譚。

 而在清掃這些家夥的過程中,林恩和老蝙蝠也發現了一些有趣的人和事,哥譚的各種人才這回算是真正的認識了林恩,畢竟隨身帶著阿卡姆精英培訓班報名書還逼人家簽字的人確實就這麽一位,想不認識,想不印象深刻都不行。

 與此同時呢,老蝙蝠也沒忘了他的調查,並且,隨著逐漸的抽絲剝繭,接近事實的真相,他也不得不承認,林恩說的,的確是對的。

 不過,也隻對了一半。

 搜集這些信息碎片的人,不只有官方,還有其他的人。

 同樣聞名於世界的大富豪,隔壁大都會的寡頭:萊克斯盧瑟。

 這就有意思起來了。

 尤其是,當布魯斯把這個名字告訴林恩的時候,林恩那脫口而出的一句:萊禿!

 精通中文的布魯斯當然聽懂了林恩這句話的意思,不過當他再問的時候,林恩就又變成了討厭的謎語人,什麽也不說,只是嘿嘿嘿的笑。

 “你自己去查唄。 ”說來說去就是這一句話,討厭極了。

 不過,大都會啊。

 那不是克拉克生活的地方嗎。

 布魯斯有點遲疑,暫時不知道要不要和克拉克說一聲。而對此,林恩一反常態的,直接給出了他的直觀的建議:“當然要說,你們要好好合作,說不定還會碰出什麽有意思的火花呢~”

 布魯斯總覺得,林恩說這句話的時候,那笑容裡,除了一貫的賤兮兮之外,還有點其他說不清楚的“惡意”。

 布魯斯當然想去找林恩把問題問問清楚,以他多疑的習慣,林恩既然這樣說了,那他天然的就認為這裡面一定有問題。

 可是,林恩找不到了。

 他又離開了哥譚,去了……那叫,納新諾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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