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島,律師是一個很高貴的職業。
不,應該說,無論在哪裡,律師都是很高貴的職業,在港島這個地方更是如此。
為什麽這麽說?
因為他們掌握力量!
權力,勢力,影響力,輿論力!
這些都是力量,不容忽視的力量。
所以,律師是一個很高貴的職業。
那為什麽又說在港島更是如此嗎?
難道港島的律師比其他地方的律師更專業,更優秀?
並不是!
律師之所以在港島更加高貴,或者說更加吃得開,完全是因為港島的正治特殊性。
一個三管又三不管的地方,一個即將回歸的半殖民地,一個有著天然海口優勢,地理位置極佳的國際大都會。
正治,經濟,甚至軍事外交……它都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樞紐。
所以,英國鬼佬不想放手,華夏大地更加不能放手。
再加上其他一些大大小小,雜七雜八的勢力,多方博弈之下,直接讓這顆冉冉升起的亞洲之星,成為了國家,正治,軍事的風暴中心。
它注定是繁榮的,混亂的,危險的,多種多樣的。
也因為它的特殊性,各方勢力的觸手都延伸了過來,或明或暗的扎入這座城市。
九菊一派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因為邪道門派,修煉邪術,手段殘忍,連東瀛官方這樣的貨色都不能容許其存在,多面打壓,讓他們不得不向外擴展勢力,最後順著大勢,來到了這混亂與繁榮並存的港島。
混亂能給他們掩護,繁榮能給他們財富。
如果不是遇到許陽,那一切簡直完美。
扯得遠了,回到正題。
港島的特殊性和律師在港島特別吃得開有什麽關系?
有,還很大。
華夏有一句略粗俗的俗語:“當了表子,還要立牌坊!”
英國鬼佬,就將這一句俗語表現得淋漓盡致。
既不擇手段,四處埋大便,又要名利雙收,成為自由的燈塔之光。
一般情況下,他們是不會直接明目張膽搞事情的,怎麽樣也要給自己披一層皮,一層光鮮亮麗的外皮。
所以,他們默許,放縱,包庇社團犯罪的方式,並不是讓港府或者警處包庇,撈人,更不是修改法律,使其合法,而是利用規則與秩序。
港島,是一個講法律的地方。
沒有證據,你就說人家犯罪?
法官同不同意,陪審團同不同意?
法庭,律師,就是他們光鮮亮麗的外皮。
港島的法庭與訴訟,是完全被鬼佬所把控的。
所以,他們默許,放縱,包庇社團犯罪的方式就是利用法律。
這就是規則,這就是秩序!
港島是一個講法律的地方,沒有證據,你不要胡說八道,不然分分鍾告你毀謗。
鬼佬就這樣,一邊利用法律規則包庇社團犯罪,一邊要求警方全力打擊犯罪,還對外各種宣傳,各種包裝,甚至連“亞洲最安全城市”這種口號都有臉喊出來,這不是又當表子,又立牌坊是什麽?
扯得遠了,回到正題。
因為鬼佬把持的緣故,二十一世紀之前,港島沒有一個華人律師拿到過大律師牌照,就跟六十年代,四大探長時期,所有華人警察沒有一個能升到警司一樣(少數特意培養的香蕉除外)。
那時風頭最盛,有五億探長之稱的雷洛,真正的職位也不過是一個總警長而已。
總警長是個什麽職位?
這麽說吧,林俊賢那玩意現在都是個見習督察,他屁股下面就是總警長。
由此可見鬼佬們對港島權力的把控。
雖然現在警界方面已經逐步放開限制,華人警察也可以成為高級警務人員,甚至成為“一哥”,但法務方面卻沒有放開這樣的限制。
所有法官,都是鬼佬,華人最多最多就是個陪審員,甚至這陪審員還不是誰都能上的,多多少少都要有個什麽鬼紳士爵士頭銜。
這是法官,法官之外還有律師,只有鬼佬能獲得“大律師”牌照。
雖然表面上,大律師和普通律師沒有級別高低,身份上下之分,只是工作范圍,專業領域的不同,但在那個,哦不,許陽現在所處的這個年代,大律師就是真正的大律師,普通律師怎麽樣都要矮一頭。
同一個案子,同一個法官,同一句證詞,兩個不同的律師來打,大律師的勝率就是比普通律師高,因為法官百分之百傾向於大律師。
這種事情,只能用那句經典的“懂的都懂”來描述。
所以,律師在港島這個地方,特別特別吃得開,尤其是在這個年代,這個風頭,只要你亮出律師牌照,黑也好白也好,都要給幾分面子。
當然,白是白道,不是白皮,注意區分,不然小心撲街。
這個叫張不平的律師更是如此!
因為他加入了大律師協會。
這個大律師協會,可不是隨便哪個律師都能加入的。
如果說鬼佬大律師是親兒子,那麽大律師協會的成員律師就是……親兒子養的狗!
當狗有那麽簡單嗎?
別的不說,起碼要納個投名狀吧?
投了名狀,表了忠心,才能入這個會,當這個狗。
如此惡狗,仗著鬼老子的勢,自然要比普通的狗或者人凶一點。
這就是為什麽,港島各種犯罪電影裡,大反派基本都會有一個特別特別牛逼的律師,開口閉門就是專業名詞,一進警局就來“投訴保釋控告”三連,那叫一個囂張,那叫一個跋扈,署長見了都得賠笑臉。
他們真有那麽牛逼嗎?
並沒有!
主要是他們背後當主子的鬼厲害。
這一點電影和現實倒是十分貼合。
現在港島警察,上到警司署長,下到警員軍裝,就沒有一個見到律師不頭疼,不咬牙,不想給他們兩梭子的。
所以,剛才那叫張不平的律師,完全有理由,有資格,有底氣這麽囂張。
換一個人,就是胡sir和馬sir那樣的高級警司,也只能揮手叫人擋住他,不能把他怎麽樣。
因為你敢動他一根毫毛,他回去就能給你寫幾十篇小作文,先扔報紙,再扔電台,充分發酵之後再遞交法庭,弄不死伱也要給你潑一身糞。
他們就像一坨大便,看著惡心,聞著惡心,踩著更惡心!
但……
那是普通警察,不是許陽。
許陽才不管什麽狗屁大律師協會。
你說我濫用暴力?
我還說你同謀殺人呢!
有本事你就去告, 看看能不能告得贏。
港島可是一個講法律的地方,那些大法官更是律正之光,精英之中的精英,相信他們應該不會那麽想不開,半夜十二點吊死在法庭門口的路燈上,這樣悲慘的英年早逝吧?
跟我玩什麽狗屁規則?
老子先把你台子掀了!
這就是許陽的底氣。
警察這個職業,是他獲取力量,走向強大的一個途徑,但也只是一個途徑而已,重要但並非不可或缺,他沒必要為此忍氣吞聲,步步退讓。
我心不平,我意不順!
這樣的道,就是修成了又有什麽意義?
此外,這種做法並不是他首創,而是有師門傳承,或者說各方約定成俗的,風叔當年也做過。
只不過他沒有許陽那麽凶殘,那麽粗暴,動不動就給人掛路燈什麽的,最多就是半夜請雷洛和其他幾個探長,再加上幾個鬼佬,大家一起玩超VR版“盜夢空間”“午夜凶鈴”“山村老屍”“伽椰子快樂屋”而已而已。
雖然他的手段很溫和,但效果一點都不差。
你看,這麽多年,有哪一個人敢上東平洲找他老人家的麻煩?
就是前段時間,不見了那麽一大批軍火和贓款,也沒有半個鬼佬敢上島一步,質問他一聲,更別說搜查了,只能在周邊開個快艇,做做樣子,應付應付。
總而言之,這個世界是講道理,只要你的道理夠強,夠大,你就不需要在意一些蠅營狗苟,明規潛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