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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唐夢》第57章 落筆有深意
  像謝映登、孫思邈這種世外高人,人世間複雜的關系及利益與他們無關。無關及無欲,無欲自然無求,壁立千仞,無欲則剛,更巧的是大多數帝王偏偏對這種人趨之若鶩。

  李守義很客觀的認為,這些帝王,或多或少都有點自虐傾向,要不然就是有戀父或戀母情結。他們的人生缺少導師引導,所以對“高人”都莫名的崇拜。

  就說李治吧,幼年喪母,即便有太宗親自撫養,可皇帝這麽忙碌的職業,又能有多少時間陪他,自小就要在后宮獨自面對各種各樣的算計,在壓力中成長。

  這種人,用情往往不專一,喜歡年紀大的女人,對於他們來說,成熟的女人散發的不是風騷,是風韻。.......

  峻極峰-峻極宮的小廚房裡,一邊收拾食材,李守義一邊給幫廚的韋晉、鴻雁、張弛三人,講解聖人為什麽屈尊降貴,拋去以帝王之尊,造訪謝映登。

  清洗海參的韋晉,吧嗒吧嗒嘴,歪著頭問道:“殿下,我怎麽覺著,你說的不是聖人,好像是你自己呢?”

  呀!被李守義扔過的大蔥砸到,韋晉很委屈的說:“實話實話嘛,誰讓你跟聖人的情況對的上呢!”

  可李守義卻得理不饒人數落了他一頓,就韋晉這麽沒眼力見兒的,還想坐到弘文殿去,下輩子也沒可能。

  他們在幹嘛,在給皇帝做膳食,那隨駕的尚食局、光祿寺是不是清閑多了。既然,他們幫這一局一寺這麽大的忙,拿點食材不過分吧!

  李洽剛從下面回來,說尚食局帶了:象端州進貢的黃魚;利州進貢的鯄魚;江陵府進貢的白魚;蘇州進貢的魬、鯔、魚昔、鴨胞、肚魚、魚子等。

  光祿寺也有揚州進貢的水兕甲、魚臍、魚鮬;嶽州進貢的鱉甲;鹿舌、鹿尾、熊、羆兩種掌、平原郡的糖蟹、虢州的官豬等等。

  在皇室的重大祭祀活動中,脯是必供之物。鹿脯是風乾的鹿肉,烏蛇脯是風乾的烏蛇肉,它們都是肉脯中的精品,所以才會出現在皇室的貢品中。

  果品有:椑柿、朱橘、乳柑、荔枝、枇杷、甜瓜、蒲萄(葡萄)、鳳棲梨、安邑禦棗、烏梅、楱實、松實、柏實等一百多重。

  這麽多東西,二聖吃的完嗎?除了少數的賞給隨行臣工,駐蹕的寺觀外,其他的大概等著慢慢腐爛,然後扔掉。

  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節儉是美得啊,這種鋪張浪費,是值得聲討的。

  作為聖人的孫子,李守義有義務為他分擔,也帶著大夥多吃一些,即改善衛隊及師兄弟們的膳食,還幫聖人省去了被禦史彈劾的風險。一舉兩得,是完全不衝突的。

  當然,李守義做好事,從來都是不留名的,這個光榮且艱巨的任務,便只能交給韋晉。

  韋晉對殿下無恥有了新的認知,四菜一湯能用多少食材,可照著殿下的意思,分明是讓他帶人去打劫尚食局和光祿寺啊!

  “殿下,打劫他們,那可是砍頭的罪過。”

  “臣死不要緊,要是耽誤了殿下的事,那就是萬死難恕其罪。”

  說了這麽多,韋晉就是怕被尚食局、光祿寺的那些顛大杓,膀大腰圓的廚子們給揍出來。

  可李守義卻管不了那麽多,拿不到一半的物資,他把韋晉丟到雞鳴峰去,讓他跟那些銀靈狼住在一起。苦逼的韋晉,只能耷了個腦袋,拱手領命!

  “小師弟,這是不是有點強人所難啊!其實,

咱們當道士的,吃什麽不挑剔的。”  張弛還是老實人,他是真同情韋晉。一想到,韋晉要一分錢不花,從眾目睽睽之下,菜刀林立之間,拿到那麽多東西,張弛的頭都大了。

  拍了拍洗菜的張弛,李守義笑道:“師兄,你太厚道了!世家子弟,哪有簡單的角色,都是扮豬吃老虎的。”

  甭管是坑蒙拐騙,還是巧言冷色,哪怕是韋晉搭台子,在尚食局、光祿寺獻藝獻身,他都有本事把東西搞來,張弛還是不了解他,所以難免有些杞人憂天了。

  今兒做的菜很簡單:炙羊腿,蔥燒海參,鯉魚膾,涼拌馬齒莧,蓴菜豆腐湯。

  其他的菜,都沒什麽問題,可鯉魚卻是禁吃之物,《唐律》中明文規定:不準吃鯉魚!

  因為“鯉”同“李”,所以捕到了鯉魚必須立刻放生,倘若捉到了販賣鯉魚的,則要處以杖六十的刑罰。

  為了表達對鯉魚的尊敬,還給它封了一個“赤鯶公”的稱號,給人一種大魚成了精的感覺。

  但是鯉魚肉質細嫩,味道鮮美,因此條例在剛公布的時候,百姓還都強忍著,但是時間一長,就忍不了了。

  因為吃的人實在太多,法不責眾,各地衙門工作人員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以至於現在,這個規矩也形同虛設了。

  可偷吃歸偷吃,端到聖人面前,豈不是說皇家的規定,朝廷的律法都是擺設,是無用的東西。用菜,挑撥聖人的火氣,這不是找抽嗎?

  張弛和鴻雁都不解,問李守義要不要換,可他還堅持換那道都行, 鯉魚膾堅決不換。出於盲從的習慣,二人也不在多說了,接著做就是了。

  送到峻極殿時,內侍總管吳毅還要循例驗食,這是規矩,即便是天后帶來的吃食,也是一樣的規矩。

  可他剛打開食盒,就被李守義賞了一腳,吳毅委屈道:“殿下,這是祖宗傳下的規矩,老奴也是按章辦差啊!”

  作為聖人貼身的宦官首領,吳毅在宮中的地位超然,哪怕是宮妃國戚、宰相重臣,也得給他三分顏面。為啥,打狗還得看主人不是!

  而李守義在大明宮長大,他太知道吳毅是什麽貨色了。也是真不客氣,見吳毅腰彎七十五度,一把薅住吳毅的領子,淡笑道:“叫兩聲,叫高興了,本王就讓你驗!”

  聖人是他的主子,在世人眼中他就是聖人身邊的一條狗。當狗有什麽不好的,多少人想當,還當不上呢!今天他就得給殿外的崽子們打個樣,讓他們看看他是怎麽為聖人盡忠的。

  吳毅盡量笑的自然些,然後叫道:“汪,汪,汪汪。殿下,您滿意嗎?”

  李守義也是滿意的笑了笑,拍著吳毅的臉笑道:“果然是我李家的好狗,本王很滿意。”,話畢,還從袖子裡掏出個錢袋,扔給了吳毅。

  捧著錢袋的吳毅,吩咐身邊的小宦官,簡單的查驗了一番,然後接過食盒,躬身引李守義進去,而且全程保持著微笑。

  “老吳,本王可是讓你顏面丟盡了?”

  “殿下說哪兒的話,您幫老奴弄死了賀蘭琬,就是讓老奴立刻去死都行,面子又算得了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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