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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我不想再做夢了》第1章想做個好人
  一陣微風吹進了半開著的窗戶,吹著林清為數不多的白發。林清伸手捋了捋,然後合上了桌子上的筆記本,只見上面寫著一個字“夢”,除了名字有點驚奇之外,其他的就比較普通了,大街上隨處可見的筆記本樣式,但上面的光亮以及泛黃的書頁,無不證明這本筆記本的年代感和主人的熱愛。

  林清起身活動了下身子,看著窗外的月亮,伴隨著微風,思緒不自覺的發散開來。想起了過去的種種事情,不禁覺得是一場夢,充滿荒誕,不對,就是一場夢,還不是一場,很多場。

  重回椅子上,他再次翻開了筆記本,只見第一頁寫著“大夢誰先覺,平生我自知。”以及後面跟著的“別迷失了自我”這行小字。

  林清歎了口氣,還是繼續翻著筆記本,一個關於他的故事也就呈現在我們的面前。

  那是林清大學剛畢業的時候,走出校園的他朝氣蓬勃,和室友喝了一頓散夥酒,就正式成為了一個無業遊民,

  沒錯,他,林清,沒找到工作。

  畢業前幾個月,一直在找,看上的人家沒看上他,沒看上的就沒看上,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回到了出租屋,林清喝了口水,緩解胃裡的燥熱,然後就上床睡覺了。

  “醒醒,醒醒。”

  迷迷糊糊中林清感覺有人在推他。

  睜眼一看,先看到了天上的烏雲,接著看到了喊他的小六,汙頭垢面。

  嗯,烏雲,嗯,我去,這幫龜孫喝完酒也不說把我送回去!

  不對啊,我記得回家了啊。

  “小六,扶我起來。”林清迷迷糊糊的喊著。

  小六?這是誰啊?

  林清大驚,這才仔細打量了小六,亂糟糟的頭髮,清瘦的臉龐顯得一雙更大的眼睛,褐衣松垮垮的穿在身上,以及露著腳趾的草鞋。

  一幅難民樣,低頭自視,好吧,差不多。

  “趕緊走吧,到時候趕不上時間去戍邊,我們就完了。”小六焦急的催促著

  “哦哦。”林清一邊應付著回答,一邊整理腦子裡為數不多的記憶。

  林清,陽城人,家有一母,一弟,因征兵去戍邊而離開家鄉,在兩名秦吏的帶領下和多名同鄉出發去漁陽。

  因怕大雨阻塞,無法渡過黃河,只能繞路前行。因為最近幾天趕路匆忙,晚上睡覺不夠,所以剛坐那就睡著了。

  好家夥,我這是穿越了?

  不說了,我這肯定要有一番大作為,憑借我這現代人的智慧迎娶白富美、不對,應該是富貴小姐,走上人生巔峰,完美!

  想想還有點小激動。

  想著想著,林清不自覺的笑出了聲。

  “清兄,你在笑什麽呢,趕緊跟上前面的人吧,我們還沒到地方呢,一旦延誤了,可是要被處斬的。”小六看著林清這悠哉模樣,心中大急,不由分說的就拉著林清跑。

  處斬?林清思索著腦子對於秦朝為數不多的歷史知識,總結起來就是兩個字:殘酷。

  商鞅變法後,秦國制度完備,律法嚴明,一切都有法可依。始皇統一後,對法律進一步完善。到秦二世胡亥後,趙高指鹿為馬,禍亂朝綱,律法就不是嚴明,而是嚴酷了。動不動一點小錯就砍手砍腳的。

  想著想著林清不禁打了個寒顫。

  就這樣,哭喪著臉的林清,走走停停的走了幾天。歇息時,吃的也是一種叫鍋盔的東西,類似於死面餅,牙口不好還難以下口,加上切碎的野菜在陶鍋一通亂燉,

這就是吃的飯,關鍵是還不一定頓頓有,一天兩頓飯,有時候就吃一頓。  也不是沒人抱怨,但秦吏一句:不吃,不吃就餓著,有吃的就不錯了,還挑剔。律法的嚴酷,使人沒有以下犯上的勇氣,只能這麽渾渾噩噩的走下去。

  幾天的時間,也讓林清和附近的幾個人相熟,也知道要去哪裡戍邊——漁陽。嗯,很耳熟的地方,想不起來。

  其他的沒什麽變化,穿越的福利是一樣沒見到,金手指沒有,貴人沒遇到,肚子天天餓,睡覺睡不好,另外連肉都沒有我都餓的面瘦肌黃的。

  還有生命危險,我一個現代人,怎麽去戍邊呢,弄不好小命就沒了。

  不行不行,在現代還沒找到工作,穿越了,又碰上去戍邊,飯都吃不飽,這弄不好,可是要死人的。

  作為一個有理想有抱負的青年,我決定,逃,啥也甭說了,命要緊啊!

  其他人的穿越不是富家公子就是公侯王孫,再不濟也有個系統指指明路,到我這怎麽就地獄模式了呢。

  想著想著,林清不自覺地,落在了隊伍後面,小六看著林清,越走越遠,納悶地問道:“清兄,你怎麽啦?”

  小六是林清的鄰居,從小和林清關系就很好,今年朝廷招人戍邊,他們的年紀正好夠,就把他們兩個一起招進來了。

  如果說,這個世界上最信任誰,那肯定非小六莫屬了,然後他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小六,沒想到這把小六嚇得大驚失色。

  連忙朝林清低聲吼道“清兄,這不行啊。逃了之後,可是要連累家人的,另外當逃兵你準備去哪?哪你都去不了,沒有驗傳你根本寸步難行。”然後小劉解釋了一下驗傳的是什麽東西。

  林清才對這些有了些許了解。秦朝百姓是比鄰而居,平時沒事的時候,就在家種地,想出去玩?不存在的。如果真的要出遠門,必須裡長,亭長給你開個證明,你才能走。沒有這些東西,路上被查出來,就是砍頭的結果。

  不得不再次感慨秦朝制度之嚴明啊。

  就這樣打消了林清仗劍走天涯的夢想。得了,還是去戍邊吧,走一步看一步吧。

  認命之後,林清也就沒了激情,跟隨大夥繼續走著,然後聽哢嚓一聲,還沒反應過來,雨點就如不要錢般拍打而來。

  “趕緊走,去前面躲雨。”秦吏扯著嗓子指揮著隊伍。

  眾人加快了腳步,在淋成落湯雞後,到達了避雨的地方。

  然後生火,準備熱湯。

  “兄弟,你知道這是什麽地方嗎?”其中一個大漢小聲地向旁邊的人問著。

  還不等旁邊的人接話。

  其中一個秦吏就開口道:“此地是大澤鄉,離我們戍邊的地方還有一段路程,但現在只能等雨小了再出發。誰要是有意見,就別怪我手中的鞭子不認人了。”

  眾人齊聲高喊著不敢不敢。

  林清就是感覺大澤鄉這個名字有點耳熟,想不起來,倒也沒反對什麽,繼續煮著湯。

  大澤鄉,大澤鄉。

  突然,林清一個機靈站了起來。把旁邊的小六下了一跳。

  秦吏一看,這是不服?正好拿他殺雞儆猴,不然怎麽管理這群賤民。

  “怎麽?你有意見?”說著鞭子就直接朝林清打來。

  林清一個閃躲,讓打向身體的鞭子,只是蹭到了點衣角,這多虧了林清有簡單學過拳擊,才能反應過來。

  “軍爺,沒有沒有,我沒有任何意見,剛才是雨水進了脖子,嚇了我一跳。”林清拱著手,彎著腰,諂媚著說。

  秦吏又舉起鞭子朝林清來了一鞭子,林清沒躲,知道是要立威。

  秦吏甩了一鞭子後,也就沒搭理林清了。

  林清趕緊坐了下來,看著旁邊的小六睜著凸起的眼睛,滿臉心疼的望著他。

  “沒事,這一鞭子,小事,我皮實著呢”林清揉了揉小六的頭。一臉平靜

  但他的內心可沒有表面這麽平靜。

  大澤鄉,陳勝吳廣。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想著這些,林清就抓狂。

  寧做太平犬,不做亂世人。

  別介啊,我隻想做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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