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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之舞》第1章
  2003年國慶假期間的某個清晨,S城大學的男生宿舍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慘案。

  一名年僅二十歲的女大學生被人殺死在了高低床的上鋪,咽喉被利刃割開,雙目緊閉,兩隻手掌交疊在腹部,一身青綠色的古裝長裙凌亂展開,呈現出一種恐怖的安詳。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校園內的師生談起此事無不色變,不約而同地用一種既亢奮又害怕的聲音重複形容道聽途說的一幕場景——

  暗紅的鮮血從上鋪床沿像蚊帳一樣掛了下來。

  這樣的形容自然是有些誇張了。

  畢竟警方接到報案後趕到現場,已經是一個小時後了,而根據法醫的現場鑒定,死亡時間差不多要推到前一天晚上的十一點左右。

  也就是說,即便是一匹體重超過五百斤的成年馬,也不可能經過這麽長時間還能讓“血像蚊帳一樣掛下來”,更何況死者只是一名身高一六五、體重四十五公斤的瘦弱女孩。

  與這起閑言碎語同時流傳的,是另一則可供談資的糗事。

  它是關於一名實習刑警的。

  據說,最早接到報案前來勘察的兩名警察剛一踏入二樓的走廊,就被一股彌漫其中的血腥味所惡心到了。

  那昏暗的光線、幽閉的通道和凝滯的空氣試圖告訴他們這裡並非學生宿舍,而是某個充滿死亡氣息的屠宰場。

  緊接著,他們就看到了從門縫下面滲了出來的血水,以及一些來自報案者(一名五十來歲的男性宿管)驚慌之下造成的混亂腳印。

  他們捂著嘴巴和鼻子推開半掩的宿舍門,在盡量不破壞犯罪現場的情況下,踮著腳尖從血流上方跨過去,走了進去。

  這間不到二十平米的宿舍左右分別擺放著兩張高低床,這意味著通常情況下,宿舍內分別上上個下下住著四名大三的學生。

  但因為當時正值國慶長假,有的學生回老家了,有的則出去旅遊,宿舍無人居住倒也正常。

  除了兩張床,房間裡側還有一排分屬個人的儲物吊櫃以及一扇關著的衛生間的小門。

  很快,他們發現了那血水的來源——位於左手那張高低床的上鋪。

  通過對那一縷縷散落下來的黑色長發的觀察,他們初步判斷死者是一個女人。

  男生宿舍為什麽會有女人?這個問題他們暫時還來不及考慮。

  那名姓王的中年刑警由於剛吃過早飯,舍不得讓那些還沒來得及消化的豆漿油條從喉嚨裡吐出來,便用手指了指跟著自己的徒弟,讓這個年輕人爬上去查看情況,說了句“這是鍛煉你的好機會”後,自己轉身出門抽煙去了。

  為了得到“鍛煉”,這個名叫蔣健的實習刑警鼓足勇氣,用雙手攀住金屬床架的杆子,一腳踏上了下鋪的邊緣,身子一挺,站了上去。

  由於缺乏經驗沒有穿戴手套和腳套,他的這些不規范行為嚴重汙染了犯罪現場,遭到了後來的鑒證科同事的強烈批評。

  他雖然感到委屈,不過也沒想過要把責任推給帶自己來的師傅——他並沒有告訴自己在犯罪現場應該做什麽,完全放手讓他獨自摸索——事後寫了份言辭懇切的檢討了事。

  不過,比起這點委屈,接下來發生的事才是對他更大的考驗。

  即使有了心理準備,可當他翻身上去的那一瞬間,還是被眼前死者的慘狀嚇得手上一滑,差點從床上摔下——不,他已經摔下來了。

  他仰面倒下,背部著地,

落地時發出“砰”的一聲巨響,震得樓板都抖動了一下。  幾秒鍾後,他掙扎著想站起來,卻感覺到了背上傳來劇烈的痛感,心想壞了,是不是摔倒了脊椎骨。

  但很快,他意識到比摔傷更糟糕的事情是,他摔在了凶案現場,摔在了滿地的死者的血泊中,弄得渾身汙穢。

  那狼狽之樣實在是本地警察辦案史上前所未見的情況,以至於聽到響聲進來的同事們看到後,沒有一個人(包括自己的師傅)上前來扶他一把——這孩子把咱警隊的臉面都丟盡了。

  以上這則糗事同樣在警局內部流傳了很長時間,蔣健也因此得了個不太好聽的綽號:滑仔。

  最可氣的是,如果與有些頑皮的同事在走廊或者食堂遇到,他們走到他面前的時候,會故意假裝腳下一滑,然後伴隨著誇張的表情和呻吟,喊道“哎呀,不好意思,我又滑了”,然後就是一陣令他難堪的哄笑。

  說實話,這給他的心靈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要知道,他原本是一個開朗隨和的人。

  但從那以後,他變得敏感多疑,變得特別在意同事對自己的看法,變得小心眼,幾度到了有點剛愎自用的程度。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一下並沒有摔到他的脊椎骨。

  事實上,當時的他才23歲,是個平時熱愛運動和健身的年輕人。

  有一次,他跟同學打戶外籃球,在爭搶一個籃板球的時候,也曾這樣平板一般摔下來過,而且還是摔在水泥地上,當時也很痛,不過休息一兩天就痊愈了,可見他這副鋼筋鐵骨也不是白長的。

  因此,幾分鍾後他能忍著痛楚站了起來,準確地向師傅匯報了導致自己摔下去的那幅畫面——

  有個穿古風服裝的女孩仰面躺在床上,大概率已經死了。

  最重要的是,她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傷口,傷口邊緣的肉外翻,看上去像一張薄薄的嘴唇。

  “對不起,我被嚇到了。”

  “嗯,去洗洗吧。”王警官充滿同情地對他說。

  於是,蔣健點點頭,扶著自己的腰,朝衛生間走去。

  拉開門,剛想進去,但裡面的情況讓他再次一哆嗦,腳下又一滑。

  不過掙扎了幾下後,他控制住自己的身體,才沒有再次滑到。

  他的手迅速伸向腰間,從裡面抽出隨身警棍,小心翼翼地朝那個低頭坐在地上的人走去。

  那是一個比自己小不了幾歲的大男孩。

  蔣健一直走到他旁邊,注意到後者的身子微微起伏著,才意識到他睡得跟頭死豬似的,渾身上下散發著酒氣。

  在旁邊的馬桶裡,全是酒後的嘔吐物,都沒有來得及衝掉。

  強忍著惡心和憤怒,朝男孩的腿上踢了幾腳,確定沒有危險之後,蔣健這才收起了警棍。

  他大聲叫了幾聲,師傅隨後跟了進來,看見了情況後,立即把男孩的手腕給銬住了。

  接著,他讓蔣健打開水龍頭,用臉盆接了一盆水,朝男孩的臉上潑去。

  男孩受到冷水刺激,猛地一抖,緩緩睜開眼睛。

  他用一種迷惑的眼神看著眼前的兩名警察,顯然以為自己還在夢中。

  但所發現一切並不是夢境,而是可怕的事實。

  這個名叫趙元成的男孩作為頭號嫌疑人被當場逮捕了。

  盡管在後期的審訊中,他堅稱自己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但憑著一系列的鐵證,他還是被移交檢察院,最後被送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證據如下:

  第一,案發現場這是他生活的寢室;

  第二,女孩死亡的位置是他的床鋪;

  其三,多人證實,他和死者是男女朋友關系;

  最關鍵的是,他被警員從地上拉起來之後,一把匕首從他的衣服裡掉了出來——那上面不僅有死者的血跡,並且僅有他的指紋。

  在這些證據面前,他的那套“我喝多了,什麽都不記得了”說辭實在顯得太過蒼白無力。

  由於他拒不認罪,被法官認定毫無悔改之意,因此一審下來,上個月剛滿二十歲的趙元成被判了死緩。

  他的父母聞訊從老家趕來,與這個曾經是自己驕傲的孩子見了一面。

  作為父母,他們堅信自己孩子的話,無條件相信他是無辜的。

  這兩位來自三線縣城的普通工薪階層,放棄了工作和房子,傾家蕩產要為孩子打官司上訴伸冤。

  也許是他們的奉獻讓趙元成於心不忍,眼看大局已定,在律師的建議下,他含淚簽署了認罪協議書,爭取寬大處理。

  因此,本案在二審時,法官根據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酌情將其刑罰改判成了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隨著法槌的落下,這起可怕的殺人案件算是就此結束了。

  趙元成被投進了S城男子監獄,一關就是二十年時間。

  雖然被關在失去自由的囚牢裡,身心受到巨大的折磨,但這段漫長的日子裡,他的內心一刻都沒有平靜過。

  因為他不斷告訴身邊的人,自己並沒有殺人。

  他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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