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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樂園生存守則》第21章 陰間朋友
  等那兩人走後,我回屋倒頭就睡,睡啊睡啊,竟然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這一覺超過了二十個小時,中途居然完全沒醒,可見我的疲倦。

  如果不是手機的短信提示音“叮叮叮”響個不停,我還真有可能破三十小時的記錄。

  “啊~誰啊,這麽一大早。”

  我睡的迷迷糊糊的,往床頭的方向胡亂的摸了兩把,用兩根手指把那個熟悉的金屬硬塊鉤了過來,往眼前一湊。

  “草!”

  在看清是誰給我發了短信後,腦海中的睡意頓時煙消雲散。

  雖然屏幕上顯示的是未知號碼,但會發這種消息的還能有誰。

  是吳唯。

  我可不記得我有給過它我的電話號碼。最重要的是,這鬼玩意兒果然還活著!我毫不懷疑,小梁昨晚對它的攻擊根本就沒有起到任何實質性的效果。

  “別忘了在八月一號前完成大冒險。”

  那條消息只有這麽一行字,卻立馬把我從美好寧靜的夢境中扯回到了現實的爛攤子前。

  我強忍住國罵兩三屏的衝動,飛快的打了一行字回復:

  “你到底想幹什麽?讓我做這種事你究竟有什麽目的?”

  對方也是秒回:

  “沒想幹什麽,就是想交個朋友一起玩。”

  不知道為什麽,一看到朋友二字,我的胃酸就直往上湧,或許是想起了楊隱的緣故。

  我沒再回復短信,我不想一大早上就被這莫名其妙的陰間生物壞了心情,它的警告我已經收到了。種種跡象表明,它的這個大冒險我非去不可,那麽長痛還不如短痛,早點乾完,早點收工,七月還有幾天,八月也不遠了。

  清理完尚翩然留在屋裡的嘔吐物後(順帶一提裡面也完全沒有找到釘子),我盤腿坐在床上,翻起了周敦發我的規則。

  規則,規則,這個樂園裡到處都是規則,稍有不慎就會翻車。我已經吃夠不尊重它們的教訓,同樣的錯誤再犯第三次就可以歸到自作孽不可活的范疇裡去了。總而言之,規則就像黃歷,在這個樂園裡頭遇事不決先翻規則準沒錯。

  我從抽屜裡找了半袋子餅乾墊了一下,經過二十個小時的休息,我現在精神頭很足,決定要好好利用這剩余一天的假期調查一下大冒險裡提到的遊樂設施“夢遊奇景”。這個設施絕不會無緣無故被選為大冒險地點,必有它的詭異之處,也許規則會給我提供一些線索。

  關於這個遊樂設施,先簡單介紹一下我已經知道的情況吧。

  所謂的“夢遊奇景”是一個巨型室內水上遊船項目,通俗易懂的來講,就是那種你在炎炎夏日排了太久的隊伍又在園區裡找不到空座椅,退而求其次就會來坐坐這個項目涼快一下的那種備胎。

  ---好吧,我承認,作為一個二十多歲的成年人,夢遊奇景除了最後階段衝出室外的激流勇進以外,沒有任何能吸引我的地方。

  這個項目的故事背景是愛麗絲夢遊仙境,可謂的老少皆宜。遊客們只需要放空心情,系上安全帶,方可乘坐小船依次進入夢遊奇景的環形河道,被水流運送到室內水渠中參觀沿途十四個建立在人工島嶼上的童話場景,再現愛麗絲夢遊仙境時的奇妙旅程就是坐在船上晃晃悠悠地聽故事,只不過多了點視覺和聽覺體驗罷了。

  去過類似項目的人都懂得, 不管什麽故事背景,

你的耳邊大抵永遠循環著一首詭異的兒歌,聽的能讓耳朵長繭子。而你周圍的島嶼上擺滿了只會按既定軌道運行表演的漂亮電動人偶。只要有電,這些人偶就能永不知疲倦的載歌載舞,不厭其煩地向乘船絡繹不絕經過它們的遊客念叨著一句又一句重複的故事台詞,配合上它們空洞的表情,僵硬的動作和較為昏暗的室內環境,可能有點滲人。  當然啦,小孩子們通常不會這樣覺得,他們只會覺得玩偶很可愛。夢遊奇景是整個樂園裡最受小朋友歡迎的項目,永遠都能看到項目入口處甩出一條長長的尾巴。(但這個項目排隊的速度很快)

  “在晚上十一點零一分前進入天宇遊樂園的設施“夢遊奇景”,在裡頭呆到凌晨的十二點三十三分並幸存。”

  我把吳唯的要求寫在了紙上。

  乘船繞夢遊奇景的河道完整一圈不過十五分鍾左右,但大冒險卻要求我在裡頭呆上一個半小時之久。

  唔,難道它想讓我中途下船留在室內水渠裡的某個島嶼上面嗎?還是說它想叫我像坐園區小火車那樣一圈一圈坐下去,多聽幾遍故事,直到循環疊起來的時間超過一個半小時?呆的定義是什麽?

  我把這些問題寫在了紙上。

  寫完以後,我又把剛剛找到的,員工守則裡與夢遊奇景有關的規則一並列了上去。

  【規則四十四:夢遊奇景裡面一共有四台相機,這四台相機每拍攝44張照片的最後一張務必被抽出。絕不能讓遊客看到這些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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