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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轉身之後》第五十四章 職業的圍牆
按照院領導有關分管工作的安排,涉及當事人申請回避的問題,已由院長授權分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長負責。送走了兩位人民陪審員之後,東方思義又看完了卷宗,準備向分管副院長匯報一下有關案件情況,以及雙方當事人提出申請回避的理由及事實依據。

 院領導辦公區相對安靜多了,東方思義的敲了幾下分管副院長的門,沒有任何回應,辦公室主任從院長室出來,走過東方思義身邊時提醒說:“找馬副院長?她去市中院參加一個會議,下午是回不來的。”

 回到自己的辦公室裡,東方思義想了想,猶豫了一下,還是拿起手機試著撥通了妻子艾琴的電話。果然如往常一樣處於無人接聽的狀態,只有電信公司的語音提示:“你所撥打的電話,暫時無人接聽,請稍後再撥。”他無可奈何地搖了搖頭。

 他想給女兒打電話,思慮再三還是放下了手機。他能和女兒說什麽呢?問問她交了什麽朋友?女兒是不會說的,她從小就是一個獨立性較強的孩子,對父母以各種借口乾預自己的愛好與交往都極為敏感。問了也白問,不如不管不問,相信她能處理好自己的一切問題。

 晚上下班後剛回到家裡,艾琴的電話打來了,沒有問候,只有直截了當的一個大問號:“有事嗎?不知道我上課時間是不能接電話的嗎?你開庭的時候能接電話嗎?為什麽總是記不住這些事?總是需要我反覆地提醒,我提醒過多少次了?沒有事不要打電話,尤其是不要在我上課時打電話。你這不是記的住記不住的問題,是對我尊重不尊重的問題。說吧,究竟有什麽事?”

 東方思義還沒有機會開口解釋一句,就已經被艾琴這些連珠炮似的問題打蒙了,讓他不知道應該說什麽了。說什麽呢?任何轉彎抹角的話題都會被她無情地給你擼直了,任何隱晦的話題都會被她直接點明了,不如實事求是地有一說一有二說二。

 東方思義緩了緩神後問道:“你有一個學生叫牟其利的嗎?”

 艾琴仿佛不會回答你的問題,只會向你提出問題:“這個人跟你有關系嗎?我的學生又不是一個兩個,讓我想想。嗯,是有這麽一個人。我對這個人沒有任何興趣,他的確曾是我的學生,但他沒有按照我的要求和設想去繼續自己的研究。聽他自己說在本科畢業後考了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讀完我的研究生轉過頭去做律師了。在我眼裡,這是一個投機取巧追逐名利的人。你問他幹什麽?和你有關系嗎?”

 “他是我受理的一個案件的原告方當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被告方調查了解到他曾是你的學生,知道你是我的妻子,所以認為我不適宜擔任該案的審判長,應當自行回避。我只是想從你這裡證實一下是不是你的學生。”

 “你在和我講一個笑話嗎?他是我的學生不假,但是,這和你有什麽關系?僅僅因為他是你的妻子的學生,當事人就可以提出這麽一個無理的要求?這是侮辱法律的尊嚴,還是侮辱法官的智商?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如果沒有法律法規嚴格禁止的規定,就不能作為任何依據來妨礙對方行使自己的權利,更不能妨礙法官行使自己的審判權。他們提出的依據是什麽?法律有這樣明確的規定嗎?沒有這樣明確的規定,當事人有什麽權利可以據此提出申請?你不覺得他們這是在無理取鬧嗎?”

 “他們依據的是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中的一條其他條款,具體內容是:與本案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他們認為這個其他,應當包含在自己的依據內。”

 “這就讓我更不明白了,他們說的這種其他的利害關系,和我有關嗎?牟其利收取的律師費與我有關還是與你有關?只因為他曾是我的學生,就能硬扯上利害關系?再說,他們引用的這種兜底條款,看起來似乎是要讓某些規定更加完善,實際上卻隻起到含糊其辭模棱兩可的反作用,導致不該產生歧義的地方卻發生了爭執。這是條款制定者的懶惰和不負責任,如果不能列明所有情形,不得不用其他這樣的條款來兜底,也要根據上下條款來正確解釋,而不是任意解釋為己所用。”

 “我當然知道他們引用這個兜底條款沒有道理,但是為了維護公平公正,為了避免影響到司法的權威性公正性,為了使審判權不受懷疑地正確行使。我覺得自己應當給當事人一個合理的解釋,不能簡單地給他們一個結論。按照傳統的觀念,只要有瓜田李下的情形,就應當引起足夠的注意。”

 “如何維護司法公正,我不敢與你這位法官來進行論證。但是,如果你以為遷就當事人無理的要求,就是為了維護司法公正,我覺得這就是一個偽命題,就是一個誤區,或者毫不客氣地說就是一個笑話。遷就當事人的結果,只能是損害司法權威,沒有司法權威,何談司法公正?一個法官,如果連自己的司法權威都不能維護,還如何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還如何實現司法公正?縱容和遷就當事人的無理訴求,就是對法律秩序和規則的破壞,你這是放棄自己的職責,而不是你口中所稱的維護司法公正。即使有瓜田李下的情形,也並非都應該視為禁區。只有法律規定的瓜田李下的情形才應作為禁區,沒有法律規定的情形就不應當視為禁區。”

 “我很理解教授所說的這些道理,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我們還是應當從嚴要求司法者。這種從嚴要求是不會影響司法權威的,更不會影響到司法公正的。司法權威的建立必須獲得大眾的認可,必須得到社會的認同,而不是司法者通過對自己獨有的尊嚴能夠實現的。理論與實踐還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的,如果我們一味地從理論上來開展司法工作,在一些情況下,可能會適得其反。”

 “法官先生,你還是不要為你在原則性問題的立場而自我辯白吧,你的這些觀念我是不會苟同的。不要拿所謂的社會效果來搪塞司法庸俗化的問題。就拿你這件具體的事情來講,你很清楚當事人提出的所謂事實與依據都是站不住腳的,而你卻偏要向這種牽強附會的理由低頭,為了避嫌而逃避你的職責。我說的不對嗎?應該是正中你的要害了吧?”

 “我的教授,你能不能客觀和理智一點,不要處處以你的那套理論要求來對待錯綜複雜的實踐問題。否則,就會鑽進理論的死胡同中,嚴重背離實際生活。”

 “我再次提醒你,我是教授,不是你的教授,是某某大學某某系的教授。連這個概念都能搞模糊,你還談什麽公正與公平?我承認在法律意義上是你的妻子,但不是你的教授,不是你的私有財產。這是一個不可忽視的觀念問題。”

 “不得不說,每個職業都有自己應當遵守的職業規范,它們像一道圍牆那樣,擋在了不同的人群中間。如果不能從對方的角度來理解問題,就會不可避免地導致觀念的隔閡和衝突。這不是理論問題所能解決的,而是應當降低或拆除這些職業形成的圍牆。不然,就會像你我這樣,很難站在對方的立場上來理解彼此的言行。”

 “我承認職業的圍牆是存在的,我這個教授也有很多不被社會或同行所接受的觀念。它們或許是錯誤的,或許是正確的。無論對錯,都需要一個論證的過程。我不是一個剛愎自用的人,我也願意理解別人的不同觀念,但是必須要有原則,沒有原則性的立場就會犯極大的錯誤。”

 “他們還提到了東方楚楚的事,拍到了東方楚楚與你的這個學生在一家餐廳裡比較親密的照片,認為這個牟其利可能會是東方楚楚的男友。他們以同樣的理由要求我主動回避審理該案。”

 “豈有此理, 這不是株連九族嗎?這也是當事人享有的權利?我看你還是不要當法官了,你只能做一個慈善家。你在濫用你的慈悲胸懷,違心的退守到自己內心道德防線的人,是不能做一個合格的法官的。東方楚楚什麽時候和這個牟其利搞到一起去了?我怎麽不知道?不行,我要製止她!這個男人是不可靠的一個人。你也可以和她說說,算了,還是我來說吧,你沒有能力說服自己的女兒。”

 “她在你的身邊,你都沒有發現?不要讓這個在你眼裡是問題學生的人成為你的女婿啊!我的直覺告訴自己,這個男人的確不是能靠得住的人。”

 “這一點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不會再讓他們在一起。沒有什麽事就掛了吧。晚安,法官大人。”

 “晚安,我的教授。嗯,對不起,請你原諒又說錯話了,晚安,某某大學某某系的教授艾琴女士。”

 放下手機,東方思義拉開了書房的窗簾,望著遠遠近近的燈火,內心沉入了一種深深的孤獨感之中。

 (下期預告:? 第55章? ?成功的背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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