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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在轉身之後》第三十三章 解開謎團的人
東方思義陸陸續續接手了幾件涉及親子鑒定的案件,他發現近年來涉及親子鑒定的各類民事糾紛案件有增加的跡象。這一類案件的處理,除了要準確地適用法律法規,還要關注倫理、道德、人性,以及科技進步方面的問題。

 東方思義自從接手審理汪自民的這起訴訟案件後,便有意地瀏覽了解和掌握了一些涉及親子鑒定方面的知識,也了解了一些類似的案例的裁判情況。這方面的案例可謂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門,連他這個應當是見慣不怪的法官,有時也莫名地歎息,真所謂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

 親子鑒定並不是一個現代才有的問題,自從人類有了婚姻家庭制度,與之相伴生的一系列問題中,親子關系往往便成為一個家族聚焦的問題,也是一個讓人很難繞過去的問題,因為它不僅涉及血緣關系和家族利益,還涉及親情與夫妻感情等等各方面的問題,常常會使深陷其上的當事人難以解脫。

 原始的親子鑒定方法,由於科學技術條件的限制,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外貌對比,這是最直觀的辦法。由於遺傳的原因,父子、母子、兄弟姐妹之間的長相、膚色等一般都會有某些相似的地方,通過外貌長相的對比來確定親子關系,是科技手段落後時代最原始最簡單的方法,但這種方法可以說更多的是對於親子關系的一種猜測,只能作為一種參考。二是滴骨驗親。滴骨驗親法就是將生者的血液滴在死人的骨骸上,若血液能滲透入骨則斷定生者與死者有血緣關系,否則就沒有。三國時期的吳國人謝承所撰的《會稽先賢傳》,就記載有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認領長兄屍骨的事例。(《南史·豫章王綜傳》也記載有以子之血滴於父骨之上驗親的事例。宋代著名的法醫學家宋慈將滴骨驗親法收入《洗冤集錄》中,開創了用血型鑒別血緣關系的先河。從現代的觀點來看,這種方法是並不可靠的,也是不科學的,三是滴血驗親。滴血驗親法又稱之為合血驗親法,就是將小孩的血與大人的血液放在一起,如果能融在一起,就是父母親生的,否則就不是親生的。這種方法曾在中國宋代的法醫著作裡記載過,但也是沒有科學依據的,實踐證明親子關系的血液不一定能融合,而非親子關系的血卻有可能融合。

 現代的親子鑒定是建立在科學發展的基礎之上的,充分利用了醫學、生物學和遺傳學的理論和技術,從子代和親代的形態構造或生理機能方面的相似特點,分析遺傳特征,從而判斷父母與子女之間是不是親生關系的科學方法。

 主要也有三種。第一種是血型測試。血型測試進行親子鑒定就是通過對血型的檢驗比對來確認親子關系。依據19世紀末被確認的孟德爾遺傳定律,人們認識到人類的血型是按照遺傳基因傳給下一代的,一定血型的父母所生子女也具有相應的血型,這為血型鑒定親子關系奠定了基礎。檢驗的血型系統越多,其準確性就越高,如果血型檢驗的結果表明無遺傳關系,可作出否定親子關系的結論,但結果即使存在遺傳關系,也不能完全地確定為親子關系,所以,它的準確性是值得懷疑的。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人們又發現可以用白細胞的抗原來進行親子鑒定,準確性可達80%。再結合血型檢驗,才可以達到較高的準確程度。

 第二種是染色體多態性鑒定。20世紀80年代,醫學家們開創了使用染色體多態性鑒定親子關系的技術,染色體多態性又稱異態性,是指正常人群中常見的各種染色體形態的微小變異,這種多態性是可以遺傳的。這項技術就是利用其形態來鑒定親子關系,這要靠技術人員的主觀判斷,其準確率自然也不盡如人意。

 第三種便是現在已普遍采用的DNA鑒定。鑒定親子關系目前用得最多的就是DNA分型鑒定。人的血液、毛發、唾液、口腔細胞等都可以用於親子鑒定,這種方法十分方便。每個人都有23對(46條)染色體,同一對染色體同一位置上的一對基因稱為等位基因,一般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如果檢測到某個DNA位點的等位基因,一個與母親相同,另一個就應與父親相同,否則自然就存在疑問了。利用DNA進行親子鑒定,只要做十幾至幾十個DNA位點檢測,如果全部一樣,就可以確定親子關系,如果有3個以上的位點不同,則可排除親子關系,有一兩個位點不同,則應考慮基因突變的可能,需要加做一些位點的檢測進行辨別。醫學實踐證明,DNA親子鑒定,否定親子關系的準確率幾近100%,肯定親子關系的準確率可達到99.99%。

 DNA親子鑒定的推廣運用,為人們在茫茫人海中找尋親人提供了一盞明燈。為幫助走失、被拐、被遺棄兒童尋找親人,幫助因各種原因流浪、乞討、賣藝兒童回歸正常的生活,幫助失散的家庭成員之間的認親,便於受害家庭認領被拐賣的兒童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些公益團體為此積極尋求鑒定機構提供親子鑒定方面的幫助,幫助很多家庭找回了魂牽夢繞的骨肉親人。還有就是在因醫院產房育嬰室錯誤調換了新生兒,導致骨肉分離後引發的相關案件提供了判決的最有力證據。

 任何科學技術的進步,也必然地作用和伴隨著人類倫理道德的變化,親子鑒定猶如一把利刃,戳穿了一層層用溫情或謊言掩蓋的悲劇事件。

 那一次,東方思義在參加高中同學聚會時,和余梅聊起了親子鑒定的話題。余梅說起自己從業多年的親子鑒定經歷時坦言,在親子鑒定過程中,受傷害最大的不是那些故事的主角,那些因各種原因導致悲劇的男男女女,而是這些悲劇的結果,那些因父母一時的錯誤選擇,再也無法回避自己出身的無辜的孩子,他們或許一生都生活在一種無法抹去的心理陰影之中。

 余梅曾親眼目睹了成百上千個家庭的悲歡離合,作為一個見證者,她只能無奈地面對這一切。余梅平靜地說:“作為一個職業鑒定師,自己只能尊重事實,尊重科學。你不能有其他的選擇,即使面對那些因此而發生的悲劇,也只能冷眼旁觀,因為那是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而我的責任只是幫助需要事實的人找到確定的事實,並證明這個事實,其他的問題就不是我所能關心的了。”

 余梅在和東方思義聊完了親子鑒定發展的過程後,內心充滿感慨地說:“你知道嗎?當你親眼目睹一場家庭悲劇,因為一個親子鑒定的結果,在你面前必然地發生時,你會對人性有了一種特別的感受。我最忘不了的是剛入行那年發生的一件事。”

 正是春末夏初的時節,那一天,天氣非常晴和,一對年輕的夫妻按照和她的約定,在周末的時候一同帶著孩子來做鑒定。他們並沒有說明為什麽要做這個鑒定,她當然也無須知道是什麽原因。不過,既然他們選擇這樣一個鑒定,也說明他們之間實際上已經遇到了難以擺脫的感情問題了。

 這對夫妻衣著時尚光鮮,談吐也不俗,從外表上來看,應當都有著體面的職業。這可能也是他們選擇親子鑒定的一個原因,因為他們都是屬於理性的人群,即使心存芥蒂也不願意輕易地撕破臉面,他們都需要一個確定的理由。

 男孩大概四五歲的樣子,活潑可愛,招人喜歡。他們來的時候,看上去高大俊逸的父親手裡提著給孩子買的一大袋各種零食,男孩一手牽著一隻五彩斑斕的紙風箏,一手牽著穿著裙裝凸顯窈窕身材的母親。看起來似乎是要去郊外踏青的樣子,在不知情的外人看來,這是多麽幸福的一家人啊。

 護士給孩子采血的時候,孩子有些害怕疼得直哭,那個父親一邊緊張地看著采血的護士,一邊心疼地安慰著孩子,等護士采完了血樣,他立馬就著急地抱著孩子走了出去。看得出來,這一定是一個平時對孩子非常疼愛的父親。

 余梅的嘴角掛著一絲意味深長的笑意,望著東方思義,繼續說著這個故事的結局,讓人唏噓不已的結局。

 到了第三個周末,依然是風和日麗的好天氣,三口之家再次應約而至。父親的臉上依舊是溫和的笑容,母親似乎有一些心事,但臉上卻依舊平靜無波。孩子照常是蹦蹦跳跳很歡樂的樣子,但這一切的美好,猶如暴風雨來臨之前的寧靜,很快便消失了,剩下的只有遍地的狼藉。

 那個做父親的男人,拿到親子鑒定的一瞬間,一場變故如晴天裡一聲霹靂驟然響起,一切在那一刻都變的天昏地暗了。原本有著一臉溫和笑容的男人,看著那一紙顯示孩子並非親生的鑒定結果,雙眼暴突面如死灰,一把推開了蹦著跳著向他跑來的孩子,甩開了孩子伸過來的那隻手,一腳踩在那隻被他粗暴地扔到地上的紙風箏上,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而那個女人盡管心裡也是像打翻了五味瓶,卻強忍著所有的情緒,既沒有流淚,也沒有多說一句話,只是回頭滿臉怨恨地看了一眼站在那裡的鑒定師余梅,吃力地抱起受到驚嚇的男孩,形影孤單地默默離開了。

 那個女人曾提前幾天來找過余梅,但余梅告訴她,自己是有職業道德約束的,如果不遵守職業道德,不尊重科學,不尊重事實,自己從事的這個職業在社會上就沒有了存在的理由和價值。

 可是作為一個女人,面對那一刻的悲劇,余梅至今忘不了那天的場景,她覺得無法面對孩子那雙清澈的眼睛,無法面對孩子那幼稚的無辜的眼神。但是,作為一個鑒定師,余梅除了選擇事實真相,沒有也不可以有其他的選擇。

 余梅談到自己從事的這個行業的發展趨勢與社會倫理道德變遷之間的關系時不無憂慮,她又看著東方思義平靜地說:“隨著科技的發展,加上傳統的家庭觀念的改變,使得現代生物科技水平和各種新產生的需求不謀而合。由於各種自由化思潮和人們對性別關系的開放觀念,對倫理道德的漠視和淡化,以及人們生活方式等的改變,各種新的社會問題也隨之出現。比如,一些夫妻結婚後,擔心孩子不是自己的,懷孕期間就會私下裡找到鑒定中心來尋求提供幫助。其中大部分是丈夫懷疑孩子不是親生,也有個別女性是懷孕前不止與一個男人有過性的關系,以致自己私下裡也有想搞清孩子親生父親是誰的需要。”

 余梅告訴東方思義,對待這些需求,她作為一個鑒定師只能選擇科學思維,尊重科學事實,提供專業的服務。因此而產生其他的問題,如家庭觀念的變化和婚姻的忠誠度下降等等社會問題,只是她偶爾會想的一個客觀存在,而不是她這個科研人員能夠深入了解和解決的問題。她只能給這些問題貼上“事實如此”的標簽,既無法改變什麽,也不能過多對這些現象進行主觀的評價。

 但是,東方思義作為一個法官,卻不能如余梅那樣超脫於事實之外,隻沉浸在科學的客觀世界裡,他必須綜合考慮社會的法律、道德、倫理和公序良俗,必須為每一起案件找到裁判的法律依據和事實理由。他必須既要忠實法律,又要體現人性的關懷,還要考慮案件判決後的社會效果。而他需要考慮的這些因素,有時候是相互統一的,能成為和諧的一體的,有時候卻形成了難以調和的對立狀態,讓他陷入到一種矛盾對立的窘境之中。

 他必須在各種矛盾之中,尋找到一個平衡點。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同時,盡最大程度地維護道德的底線,盡最大努力地減少對社會的損害。

 東方思義想,在一個對法官有著高度期待的社會裡,法官不可能只是一個單純地依據法律作出裁決的人,而是一個高度參與社會治理的角色。法官要維護的不僅僅是法律的公正,還要維護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和社會理念。

 (下期預告:第34章? 心底的憂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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