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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少女的救贖之路》第19章 僵局
  但是她既然都已經這麽說了,那就等於是自己承認了自己那天確實是參與到了霸凌江攸攸的事件上面。

  “林廉彤,你知不知道對未成年人進行校園霸凌會……”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對於校園霸凌的處罰如下:在校園暴力中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比如勾結團夥霸凌、毆打殘疾人士或者未成年人之類的……”

  在場的所有人都驚到了,沒想到她這樣的一個小混混居然懂得這麽多。

  小鄭咽了咽口水,問她:“既然你知道這件事的危害這麽大,你為什麽還要去做?”

  林廉彤則是不屑的告訴他:“你問我為什麽?哈哈哈哈,我只會乾這個,你們當官的這點法律我早就都背會了,你真當我怕你們啊……”

  白慕想從她的資料中查出她的父母是做什麽的……但他卻什麽也沒有查到。或者說是他的父母職業是未知的。

  林廉彤的個人資料中對於父母職業她只寫了“保密”二字,其余的信息一概不說。

  “告訴你們吧,我與我爹我媽常年不見,他們都是在國外經商的。我在全國各地都有房子。我要是缺錢了就直接和他們打電話,用不了一泡尿的時間錢就轉過來了。不像你們!只會掙那麽一點死!工!資!”

  最後的那句帶有嘲諷的話她說的很大聲,讓孟局長和旁邊的兩名警員聽著很不舒服。

  白慕感覺到氣氛有些不對勁,於是他便開口對林廉彤說:“這樣看來你的情況是對法律很了解,但是對執法人員很看不起,然後你還覺得自己是沒有參與到霸凌之中對不對?”

  林廉彤笑了笑。

  “哼,對,你倒還算是說了幾句人話,我就是最看不起這群執法的!沒事老找我們家的事!所以我平時也必須要找找他們的事!穩定一下心理平衡!”

  小鄭趕緊又繼續說:“所以你這麽說的話,你是承認了你在那天晚上的確是事先藏在路邊,然後和其他的三個霸凌者一同參與進霸凌江攸攸的……”

  “我沒有!我沒有霸凌!”

  真是所謂的“鴨子煮了七十二滾——光是嘴硬。”

  她會是市長的……嗎?

  即便是已經這樣劣勢了,孫廉彤還是死不承認。

  “我告訴你們,別他*以為你是一個警察局長你就牛*!等我爹回來了,看我怎麽弄死你!”

  孟局長看著眼前的這個小混混心中就像是著了火一樣,恨不得衝上去把她整個人都撕碎。

  但是他最終還是壓製住了心中的怒火,覺得現在再怎麽審訊她也肯定是審訊不出來什麽有價值的東西了。

  “把她先帶下去吧,換下一個。”

  於是兩名警員就把她帶了下去,她臨走的時候還大喊:“放開我!死東西!別給我再碰髒了!”

  “老舅,這種人……您平時工作的時候也是偶爾可以遇得到嗎?”

  “偶爾?基本上各個一兩天就能遇到這種精神病!發起瘋來跟抽了大煙一樣!”

  小鄭此時也露出了一絲不安的表情。

  他明白雖然他是律師,但以後若是真的工作了,這種不講理的委托人他也是一定會遇到的,到時候該怎麽處理可就要靠他一個人處理了。

  ‘看來……來這裡還真是來對了,還真能學到點東西。’

  “算了老舅,先別跟她計較了,不是還有兩個嗎?再叫一個進來吧。”

  “也對……這個應該可以稍微的正常一些了。”

  之後他拿出了下一個人的名單。

  “林星淇!”

  林星淇進來後,白慕注意到她她的眼睛濕潤,眼圈發紅,說話中還帶有一絲的顫抖。

  “你就是林星淇?”

  “對……對,是我。”

  林星淇的說話聲很小,她仿佛很害怕接下來面臨的審判。她身為霸凌者,卻顯得比江攸攸還害怕。

  “林星淇,父母也是經商的,現居洛清市,其余房產……未知,並無不良記錄。”

  她會是市長的孩子嗎?

  白慕並不打算問江攸攸,他想看看能不能通過從四個人的資料、反應、以及行為中猜出來誰是。

  小鄭拿著她的資料,問她:“林星淇小姐,你的學習成績一直都是還不錯的水平差不多可以保證年級前五十的水準,而且家境也不錯,父母是經商的,在外國有房子。但是……為什麽你也會參與到這場霸凌行動之中?”

  小鄭說完後,林星淇的眼淚再一次滴落,仿佛她也無法接受這個現實。

  之後更加炸裂的是孟局長緩緩開口說道:“前年的慈善救助活動中你以捐款第二以及特殊貢獻者的身份獲獎了,當時還是我幫你頒的獎。 怎麽現在……”

  “我是被他們拉著的……我也不想參與進來……警察先生……您要是給我定罪就定吧……麻煩不要告訴我的家人……一定不要……”

  林星淇仿佛和柳墨江有一點相似之處,那就是都不希望自己的事情被家裡人知道。

  但是……她們之間還是有區別的,那種區別很微妙,不知道該怎麽具體形容。

  差不多就是柳墨江是不希望讓家裡人知道,但是林星淇卻是那種絕對不允許家裡人知道這件事……

  除了他們兩個人,那個脾氣暴躁的人完全就是不在乎家裡什麽樣子,給人一種想告就告,她也不怕的感覺。但是她也是很在乎審判的結果的,很希望被判無罪。

  往往一個微妙的差距就是一整個案子的關鍵。

  由此看來,還是需要從家庭角度入手的。

  “老舅,小鄭,我說兩句哈。那個,林星淇小姐,聽你剛剛的意思,你是被迫參與到這場霸凌之中的,對不對?”

  “嗯……”

  “那你……和她們是什麽關系?”

  “朋……朋友……”林星淇的回答明顯是有些不對勁的。

  孟局長看到這樣下去再怎麽問也問不出來什麽,就也讓她先回去。

  等林星淇出去後,孟局長對小鄭說:“怎麽樣?這種程度還受得了嗎?”

  “還……還行吧……”

  “老舅,這案子最後該怎麽弄你有頭緒了嗎?”

  孟局長撓了撓頭,簡單的說了句:“嗨,先把他們都審完再說吧。”

  “那就下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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