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凱德爾先生每天清晨都會去長跑。這天,他剛準備從城外返回時,卻看見一個女人拖著一個巨大的黑色垃圾袋,吃力地走著,凱德爾先生便上去詢問她是否需要幫助,誰知那女人轉頭就跑。凱德爾先生覺得非常奇怪,便走過去打開垃圾袋,當即被嚇得雙腿發軟──垃圾袋裡面赫然是一具屍體!
案件代碼:013
案件類型:意外
偵破難度:★★★★★
“我、我,每天早、早上五點……起、起床去跑步,路、路線是……固定的:從家中跑到、到城外那座、座小山腳下,然、然後跑回來……”
一大清早就看到屍體的驚嚇顯然不是一般人能夠承受住的,凱德爾先生的舌頭都快打結了。
神探K一邊聽著凱德爾先生的講述,一邊檢查現場。不過這裡只是拋屍的地方,並沒有什麽線索。
“局長,現場已經搜證完畢。”
“好,現在去死者肯塞斯的家中。”
肯塞斯家的大門並沒有鎖,推開之後只見屋內一片凌亂,桌上和地面散落著零食袋、煙頭和啤酒罐,最顯眼的是地上那根粗粗的棒球棍。
“這根棒球棍說不定就是凶器。”
警察局長說道,然後命人把它裝入了證物袋中。
神探K指著剛才虛掩著的門,說:
“剛剛我們進來的時候門並沒有關,而且門上也沒有撬動的痕跡,可見最後離開的人走得很匆忙。”
“你的意思是,凶手可能是熟人?”
警察局長問道。
正在這時,法醫的鑒定報告送到了:
(1)死者的死亡時間大約為半夜十二點到凌晨一點。
(2)死者是後腦杓受到重擊導致顱內出血而死,傷口有點像狗牙形狀,無法判斷是何種凶器造成的;背部也有同樣的傷痕。左腿小腿外側有瘀傷,雙臂上也有很多細微的傷痕,肩頸部位有被重物撞擊過的痕跡。
這時,一名警察過來報告道:
“局長,化驗結果出來了:棒球棍上只有兩個人的指紋──肯塞斯和他的女朋友卡拉。”
“說來真是巧,昨天傍晚有人親眼目睹肯塞斯和女朋友卡拉在酒吧吵架,然後兩個人各自怒氣衝衝地離開了。現在棒球棍上又有卡拉的指紋,肯塞斯總不可能自己敲自己,所以凶手一定就是卡拉!沒想到案子這麽容易就破了。”
警察局長高興地說道。
但是卡拉堅決不承認自己殺了人:
“我們在酒吧吵完架之後,我去找他,在他家等了一晚上,可是他很晚才回來,我一生氣,又跟他吵了起來。他很凶狠地上來打我,我摸到棒球棍,先是狠狠地打在了他小腿上,跟著,我往外跑。他氣勢洶洶地緊追不放,我怕被他抓住後會被打死,於是就又了他脖子一下。看到他捂著脖子躺在地上呻吟,我很害怕,就衝進臥室把門反鎖了。因為等他回來的時候我喝了很多酒,就在臥室一覺睡到了大天亮。可是等我起床之後,發現肯塞斯趴在沙發邊,已經死了!我心中害怕,怕已警察以為我殺了他,於是就把屍體用黑色垃圾袋裝了,想拖出去扔掉,沒想到卻被人看到了……”
警察局長不以為然地說道:
“凶手當然不會承認自己殺了人,你當時一定是喝醉了,下手不知輕重,很可能肯塞斯當時頭部已經受傷出血,但還能說話,而在你睡著的這段時間裡血塊破裂導致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