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晚上我和兄弟在市區旁邊一家很火的麻辣燙吃夜宵。
店裡人很多,我們等了大概十分鍾,老板才給我送上餐。
我和兄弟吃著吃著,突然旁邊一桌的人,有個光頭叫的很大聲,隨後開始互相吵架,接著便幹了起來。
混戰中,一個女人拿著匕首衝到這個光頭的面前,對著這個兩人刺了好幾刀,這個光頭男子捂著肚子,倒在地上,不一會兒就人就不動了。
幾分鍾之後警車來了,救護車也來了,醫生下來後檢查了一下,隨後和警察說了幾句,然後跟在醫生旁邊的兩個護士從救護車,拿下擔架和一塊白布,把白布蓋在一個光頭男子的身上,隨後放上擔架,抬進救護車裡,車就開走了。
我和兄弟依舊還在原來的位置吃麻辣燙,只是看見這種場景我已經沒什麽胃口了。
警察和麻辣燙老板交談幾句,隨身目光看著我們兩個,他走了過來,並說道
“你們看見的事發經過嗎?“
我點點頭回答道
“是啊“
警察隨後讓我跟他回去做筆錄,而我兄弟則被放走了。
沒辦法,警察要求的,我隻好照辦,然後人生中,我第一次坐了警車。
來到了市區派出所之後,警察把我帶到了一件辦公室,隨後給我一個張紙,讓我在寫下經過。
然後我照做,把經過都下了下來。
警察接過紙後查看,表情變得凝重。
然後拿起電話撥打了一個電話,隨後走出辦公室。
我只能一個人在辦公室裡,東看看西看看。
接著警察回來了,對我說
“你確定你說的是事實嗎?作假證是要被拘留的!“
我一臉懵圈,回答道
“我說的事實啊!“
警察一拍桌子大喊道
“這個人是猝死的!“
兩天后,我在家中,刷到了一條新聞。
在某市區的一家麻辣燙,一名男子意外猝死。
隨後我轉過頭,望著我的兄弟說道
“那天晚上你看到經過了嗎?“
兄弟回答道
“看到了,這個男的吃東西噎著了,臉都紫了,然後大叫一聲就倒在地上,我還以為是噎死的,沒想到是猝死“。
我聽聞默不作聲,接著看新聞,下面寫了一段字
“這名意外猝死的男子,是名網上通緝人員,曾在2010年奸殺了一名婦女,而後逃亡至今,巧合的是,該男子死亡的地方,之前是一棟公寓,而那名婦女就是在這棟公寓被殺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