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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草蜢》二百九十鹿尾
  李世民今日二次起身,持刀預分鹿

  程咬金胡咧咧“這個好,這個好。公的”

  這有關系嗎?

  可姬雲跟著就歪樓了“這雄鹿一死,那母鹿不就變寡婦了嗎?”

  “知節,朕命你你明日去給那雌鹿找個伴去”

  程咬金傻了,抓鹿好辦。鹿有語言嗎?就算有我也不會呀“啊?陛下,那她要是不要怎麽辦?”

  “那是你的事,辦不好,你娶回家去”

  “哎是是是。臣一定辦好”

  不愧是活寶,幾句話就整活了氣氛

  眾人紛紛調侃讓程咬金別費那事了,娶家裡得了

  “姬雲呐!今日你是主客。你先挑吧”

  李世民白了程咬金一眼,又開始針對姬雲了

  這鹿就橫放在姬雲正前的位置。聞著味道有股蜂蜜的香甜

  “哦,還別說,真香。那個,這怎做出來的嘞?”

  姬雲左右而言,剛才的羊是三頭。可這鹿就一頭,要少了吃虧,要多了,別人分少了得罪人

  “你隻管吃就行了,你管它怎麽做的?”李世民看出姬雲的心思,但是還是耐著性子,怎做的我哪知道去?側了下臉問太監“怎麽做的?”

  送鹿的太監趕緊回話“回聖人,是先蒸,後烤炙。多次塗以蜂王之漿,慢慢滲透,色澤金黃,外焦裡嫩”

  太監跟尚善監的人都關系不錯,畢竟學上幾句,就有機會在主子面前賣弄賣弄。也好顯得有文憑

  “蜂王漿?”

  姬雲雜怎呼呼,沒辦法!他雖然不愛吃糖,甜點。但是對蜂蜜卻很喜歡。

  尤其是來大唐以後,糖這玩意兒就是緊俏貨。更別提蜂蜜了,這的蜂蜜可全是野生蜂的蜜。就是上層社會都不容易吃到。實在是它太稀少了。

  我國養蜂有近3000年的歷史。公元25年前(戰國至西漢之末),《山海經·中次六經》中有“平逢之山,蜂蜜之廬”,這是對蜂蜜和飼養蜜蜂的最早描述。我國古代養蜂技術在一些農書裡也有大量記載。

  早在西周時期(公元11世紀至前771年),我們祖先已開始從事“原洞養蜂”。所謂“原洞養蜂”就是在蜜蜂棲息樹洞的洞口刻以標記,表示此窩蜂已有主,以後,原洞蜂主對洞蜂加以看護,按季節開洞割脾取蜜。

  秦至西漢時期(公元前221至公元25年),由於“原洞養蜂”有諸多不便,如蜂洞較為分散且遠離住處,不能及時采蜜和管理,於是出現了“移養法”。

  “移養法”是將有野生蜂蜂巢的樹乾砍下,運回家中,掛在庭院的屋簷下或房屋周圍任其繁殖、釀蜜。這一段有空洞的樹乾就是最早的蜂窩。“移養法”養蜂顯然要比“原洞法”進步了一大截,它不但管理方便,收獲蜂蜜也方便。現在雲南的怒族、苗族、納西族、藏族等少數民族地區仍有沿用此法養蜂。

  東漢時期(25—220年)出現了我國第一位養蜂專家——薑歧。由於當時推行重農耕政策,養蜂業也隨之發展。到東漢後期,家庭養蜂已比較普遍,蜜蜂的人工飼養技術也有長足的進步。

  西晉時期(265—316年),張華《博物志》中記載有誘捕野生蜜蜂進行家養的方法,全文是:“遠方諸山出蜜、蠟處,以木為器,中開小孔,以蜜蠟塗器內外令遍。春月蜂將生育時,捕取三兩頭著器中,蜂飛去,尋將伴來,經日漸益,逐持器歸。”

  甜味能讓人愉悅,自古蜂蜜這種大自然的饋贈,在古代,想獲取它,得冒著生命危險。沒有防蜂衣,被蜜蜂蟄了,會腫。次數多了,產生抗體,蟄了沒什麽反應的時候,死神的喪鍾就已經敲響。因為一旦再次產生反應時,哪怕被一隻蜜蜂蟄,那就會因過敏,幾分鍾內死亡

  唐、宋時期(618—1279年)農家養蜂已開始普及,養蜂技術也有了一定的進步,但關於養蜂文字方面的記載卻不多。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產量低。蜂蜜一年,最多采集兩次。采集頻繁,蜂蜜變少,蜂後就會減少排卵,甚至不排卵。更甚至它們直接搬家走了

  現代蜂蜜幾乎全是調和的,也就是假貨。蜂蜜是沒保質期的。超市裡的蜂蜜有保質期。

  至於更高級的蜂王漿?別想了。真貨貴到懷疑人生

  “回頭朕賞你幾罐。都等著呢。說吧!要吃哪塊?”

  舍小求大,就那麽點肉,怎麽才能吃到更多的呢?姬雲靈光一閃想起了古代版的孔融讓梨。

  為啥說古代版的?其實說白了叫閹割版。 浪費食物可恥。在物資匱乏的古代,浪費食物甚至要接受律法的懲治。孔融吃不完大梨,吃剩下得挨打,所以選了小梨。這麽乖,那不獎勵個大梨?

  “沒吃過鹿尾巴,就給我那個吧”

  “呵呵!鹿尾巴可沒什麽肉。朕許你思量一下”

  “不用了陛下,嘗嘗鮮。就鹿尾巴”

  鹿尾巴富含豐富蛋白質和各種礦物質。長期食用可以壯腰益腎,壯陽補虛,可以有效的增強體力免疫力,能促進血液循環緩解疲勞,放松心情,而且對治療風濕病也有顯著的療效。是比較好的全身性滋補良藥。

  鹿尾巴匯集鹿的陰血精華,有稱“陽氣聚於角,陰血聚於尾“之說。

  常食鹿尾巴可以促進脾胃器官循環,行氣活血、安神益氣。對於在冬春季中常出現的夜尿、腰膝疲冷、抽筋、關節疼痛有很大的好處

  哎呀!其實李二才應該多補補

  “嗯!孺子可教也。也罷!朕依你”

  李世民割下鹿尾巴給姬雲,然後開始從頭到尾的順序分鹿肉。剩下一條鹿腿他放自己盤子裡了。

  “都嘗嘗”等李世民坐下,吃了幾口,其他人開始吃鹿肉

  鹿尾巴有脆骨,姬雲嘎吱嘎吱兩口吃完了。這會兒李世民把自己盤子裡那的鹿腿一分為二,把帶骨頭的那份給了姬雲

  “給你,多吃些。別出去了,回頭說在朕這沒吃飽”

  這不就得著了嗎?姬雲雙手接過盤子

  半條鹿腿,哈哈

  好家夥!這通啃。滿嘴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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