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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捕亂宋》第321章 熊孩子日記(5)
最近我總是輾轉反側難以入眠,對我們曾有過的願景浮想聯翩,我早已在內心深處祈禱著,祈禱著不再被甩棄,然而離開的是你,留下的還是我。

 將嫌疑人抓進牢房之後,我感覺大快人心,道:“我就知道這小子有疑點兒。嘿嘿。”高興之後,側臉見小魚兒。

 小魚兒沒有發表一言,他那是啞口無言,嘿嘿,這下我要出風頭了。耶?!我要告訴娘親,讓她晚上多加點兒菜。

 正在這時,有一個衙役過來說道:

 “小魚兒,有人找。”

 然而卻讓我大跌眼鏡。不出片刻,竟然進來一個乞丐。就是之前小魚兒找過的那名乞丐來,向他匯報。我心忖,效率這麽快?

 鄒家家主其實是女人鄒芳,也就是死者。而關押的那個男人則是倒插門進入鄒家,名叫鄭爽。“倒插門”的學名叫“入贅”,舊指結婚時男到女方家定居,改姓女方姓氏,成為女方家的“兒子”,繼承女方門第,生的孩子隨女方姓氏。倒插門的男子被稱為“上門女婿”。這就有了殺人動機,結束對方,從而掌控鄒家。

 今年中秋節期間,鄒家的女主人失蹤。女主人的丈夫則是聲稱女主人只是走訪親戚去了。

 走訪親戚?虧他想出這種爛主意,連我這八歲孩童都能識破的詭計。以為能瞞得了多久?額,貌似埋藏了4個多月啊。鬱悶啊。

 “我們去見嫌疑犯。”

 然後就來到了縣衙大牢之內,小魚兒看著愁眉苦臉的鄒家家主,道:

 “鄭爽,和我們說說事情的經過吧。”

 鄭爽聞聲,抬頭瞧見小魚兒等人,道:“什麽?”

 “你最後見到你的妻子是什麽時候?”

 鄭爽想了一會兒,道:“三個多月前。”

 “然後你就一直沒有見到他?”

 “是的。有一段時間沒見到她。”

 我大叫:“不是有一段時間,而是你殺了她。”

 “殺了她?”鄒家家主沉默了。

 小魚兒看著他的表情。然後問道:

 “你妻子失蹤,好像你一點兒也不緊張?”

 “我有什麽緊張?我還很高興她失蹤。你不知道她有多煩啊,每天就像是蒼蠅一般,圍著你轉,管東管西。”

 “就因為這樣,你才殺了她?”我嘲諷道。只見他默默的轉過身去,雖然我看不見他的表情,但是從他肩膀的起伏來看,我知道他現在肯定很生氣。也許深呼吸會讓他鎮定下來,但也有可能會讓他更加的暴怒。漸漸的。他的雙手開始顫抖了起來,他側身斜視著我,複雜的眼神裡,痛苦、憤怒和無奈不斷的交織著。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氣,欲言又止。只見他咬緊牙關,嘶叫一聲,將強硬的拳頭用力的擊向牆體,那牆體似乎沒有給他帶來任何痛苦。 然後就一言不發了。

 “您看,我們現在怎麽辦?”我面露難色。

 小魚兒斬釘截鐵:“不用了。把這個男的關起來吧。我們再去一趟鄒家。”

 我實在不是很明白小魚兒到底骨子裡賣著什麽藥,道:“我們還需要找什麽證據?他殺了人,將屍首包裹以後直接拋屍,看樣子很合邏輯。而且他還有殺人動機?”

 小魚兒道:“動機有了。然而我們還需要證據才能定案。”

 “第一,如果是偶遇歹徒被害,歹徒不會花那麽多心思去包裹屍體,有什麽意義呢?”我道。“第二,如果是在亂石崗附近偶遇熟人,熟人作完案。要藏匿屍體,應該拋去更遠的地方,不會拋屍在離殺人現場那麽近的亂石崗。而且在荒無人煙的地方碰見熟人,幾率太小了吧。”

 但是,小魚兒總覺得這樣的懷疑理由並不充分。還是執意去找尋所謂的證據。

 “我認為鄒芳不可能在野外遇害的依據不僅僅是這些。”小魚兒看出了我們的質疑,“我有充分的依據支持鄒芳是在室內被害的。”

 小魚兒講解道:“包裹、捆綁屍體的物件有:麻袋、絲綢。尤其是這種絲綢,誰會帶著這種絲綢出來呢?你們覺得如果在野外作案,會有這麽充分的時間、花這麽多心思來包裹屍體嗎?這心理素質也太好了吧!現場即便是空曠的野外,也是偶爾有人路過的。”

 我們覺得非常有道理,都在頻頻點頭。小魚兒接著說:“另外,在野外作案,能夠在短時間內找到這麽多捆綁、包裹屍體的物件嗎?那他的速度也太快了。”

 於是我們來到了鄒家,以包大人的名義進行搜查。在他家裡找尋了一陣,找到了類似的絲綢。小魚兒見到微笑了一下。

 我奇怪的問道:“為什麽?”

 他道:“如果,你是凶手,用同一種東西殺死了死者之後,還會留下這些東西嗎?”

 “當然不會。我必然會將這些東西毀掉。”

 “說的對。”小魚兒看著這些東西道:“這說明殺死她的人,根本不知道家裡還有。而鄭爽如果是殺人凶手,必然會處理乾淨這些東西。”

 既然是在家裡發現的,必然就是熟人所為,www.uukanshu.net詢問管家:“最近有哪些人辭職不乾的夥計等?”倒是真的有一個夥計辭職不幹了,是一個車夫。

 恩,這就合情合理了,將人殺了之後,捆綁包裹起來,然後通過馬車運屍,送到亂石崗。

 小魚兒又一次檢驗了馬車,在馬車的確發現了一些麻袋上的殘留物。馬車是車夫走後,就一直沒有開動過。

 接著,我們就回到了縣衙,稟報給我老爹。讓人發布海布公文。十天之後,殺人的車夫被抓捕歸案。承認了殺了皺芳。而他之所以殺掉皺芳,是因為這個女人很煩,三個月前,他多吃了幾碗酒,就被女主人大罵。他一氣之下就殺了鄒芳。用麻袋一裝,駕駛著馬車就離開了鄒家,將屍體拋在了亂石崗。接著就辭掉了鄒家的工作。

 案件終於水落石出了,凶手果然不是鄭爽?我看著就很不爽。該死的小魚兒,這次又大出風頭。

 既然不是他殺的,為什麽鄭爽此人不回答呢?原來是鄭爽有了外遇。他不說的原因就是為了鄒芳的家產。鄒芳在一處文件裡書寫著,一旦發現了鄭爽有了外遇,他就不能繼承家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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