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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陸令》二百一十七章 線索,從天而降
是這幕後的人,攛掇王守發去買凶殺人,也是這個人,建議王守發退出。

 馬騰那句“車船店腳牙,無罪也該殺”,現在聽來,真不是說著玩的。

 在馬騰看來,車、船、店、腳、牙,代表旳這幾個人,都該死。

 車,是劉氏兄弟,腳,是張濤和王守發。

 而船,那自然是走私客,因為要過河。

 當初,馬騰說出這句話的時候,陸令一度以為就是說了個古代的梗而已,現在看來,馬騰已經把村子裡的核心事情,說出了三分之二還多!

 這一句話,道破了東坡村的真相!

 而且,從馬騰所述“該殺”這二字中,馬騰就有作案動機!因為他都覺得這些人該死,也包括自己!

 三年前的馬騰絕不是現在這般,而罹患重病,不久將辭世,馬騰的心境也變了一些。

 倒不是說變得善良了,而是他看穿了一些事,起碼對於自己的死亡,已經看淡了,不再強求。

 他自己都覺得,自己是將死之人,也是該死之人。那怎麽會覺得“車”、“船”、“腳”、“牙”不該死呢?

 張濤和王守發,賺了錢之後,明顯做事都不太對勁了。

 張濤好色,這幾年尤甚,村子裡已經亂了套了。而王守發,脾氣也是越來越大。

 他倆越來越不受控制了。

 張濤本來就不是什麽好東西,別的且不說,當初劉氏兄弟的硼礦出事,張濤的親戚死在地下,張濤收了劉氏兄弟的錢,然後就幫著劉氏兄弟勸自己的親戚家屬。這種事,實屬喪良心。

 ...

 再說村裡的女性這邊。

 楊麗暫且不提。

 張濤的老婆,李美玉,並不是太省心的人,我們現在分析,如果說張濤參與了走私,那麽李美玉自然是知道的。

 這很可能也是李美玉這次的死因。

 那麽有人問了,王守發的老婆楊玉為什麽沒事?

 東坡村的人,我們從頭看到尾,楊玉絕對是老實巴交的典型,他和楊麗完全是兩種人,屬於賢妻良母類型。

 也不能說是賢妻良母,應該就是那種老實巴交的,王守發有事情肯定不會和楊玉說,即使說了,楊玉也不會出去和別人說。

 當初,王成被刑事拘留、楊麗被治安拘留,楊麗的被拘留治安案由是“阻礙執行職務”,當時民警將《被拘留人家屬通知書》給了楊玉,上面清清楚楚地寫著,“楊玉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被...”當時,如果楊玉是個愛說話、愛叨叨的人,估計早就把這份拘留通知書給別人看了。

 村子也有聰明人,看了拘留通知書,就自然明白,楊麗被抓,並不是因為涉嫌殺人,而是打了警察。

 如果楊玉把這份通知書公開,就不會有村長等人去楊麗的鄰居家找楊麗鄰居谘詢的事情,陸令後續的分析自然也就沒了頭。

 楊玉就是這個性格,確實也是木訥。

 張濤雖然死了,但是張濤也是殺害王守發的凶手,當初李美玉因為知道這個(王成給她看了張濤殺人的照片),所以沒有公開、沒有張揚。

 但,後來確定張濤死了,而李美玉一家什麽也沒有得到,還背負了各種惡名。李美玉知道張濤的死和走私有關,在狀態恢復之後,肯定是想要點什麽說法的。

 簡單地說,就是想要點封口費,要錢,結果她被人直接殺害。

 ...

 這一切,都是陸令根據現有的邏輯,通過分析人性,和遊少華一起分析出來的。

 無論這個分析方向是不是對的,東坡村的事情,邏輯都對上了!

 王守發、張濤已死,王成、劉氏兄弟、陶萬宇、楊麗已經被移檢起訴,本案原本是可以完結的。

 村子裡的其他人、其他情況,已經很難找證據了。

 但,李美玉一死,案子重新被打開。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村莊案,尤其是李美玉被扔下河死亡的案子,證據非常非常難找。

 而關於走私的線索,目前還一點都沒有!

 ...

 最近出的幾個案子,把遊少華都搞疲了。

 給人一種感覺,遊少華,也不過如此!

 在這些案子之前,遊少華破案都非常專業、迅速,而現在,這幾個案子,遊少華做的大多數是基礎性工作。

 用遊少華自己的話說,天賦這東西不服不行,但實際上,確實是這幾個案子牽扯過於複雜,沒有極好的記憶力和邏輯能力,把破了案的案卷擺在這裡,都看不懂。

 要知道,目前在這裡討論的,也就是村裡的十幾人,但本案牽扯的實際上多達百人!現在討論的,不過是數次篩選之後的結果,每一個人都是鏈條上不可或缺的人物。

 ...

 聊了這麽多,馬騰,到底為什麽要告訴陸令這些事?他到底給二兒子看了啥?

 馬騰,為自己的二兒子,鋪的路,真的是不少,陸令就是其中一條。

 馬騰能看出來,陸令是個重情重義之人,憑他看陸令對待青山的態度就能了解。

 當時陸令帶著青山去馬騰家,馬騰一眼就能看出來,青山是個有些憨的壯漢、而陸令非常精明。一般這種組合中,都是陸令算計著青山,但實際上,陸令確實把青山看成兄弟。

 因此,馬騰明白,陸令這種人,讓陸令欠了人情,不是壞事。而且,陸令絕對不是蘇營鎮派出所池中之物,未來很可能是縣局領導。以後馬思臻出了事,就算是陸令不幫忙,也一定會幫忙教育幾頓。

 這是結善緣。

 馬騰給二兒子看的,就是村裡一些事情的走向,讓馬思臻明白這個社會多麽黑暗,他們孩童之間那些你爭我搶,過於沒有意義。

 ...

 聊了太多,思考了也太多,二人都餓了。

 現在,走私的證據還沒有,走私的鏈條也沒有找到,所以去村裡,也沒辦法抓誰。

 “走吧,我請您去門口吃大肉包子!”陸令道。

 他第一次來這邊的時候,就去刑警隊門口吃了大肉包子,非常非常香,以至於他點了兩個包子一碗粥,都沒吃完。(注,第50章)

 那一家的醬肉包子非常香,陸令後來過來辦案,還曾經很想吃。(注,第65章)

 “行,先吃東西。”遊少華神清氣爽!這案子邏輯捋順了,真的舒服!

 陸令對這家包子鋪印象很深,上次說了,如果下回來,就吃一個包子、半碗粥!

 不過,現在是真的餓了,到了這邊,他還是點了兩個大醬肉包子,給遊少華也點了兩個。

 咬了一口,真香!

 還是那個味!

 “老板,”陸令吃了一半,突然想起了自己在遼東市區當臥底的日子,那邊的包子都降價了,因為肉價便宜了一半,“你這包子怎麽還賣四塊五啊?”

 “您這話說的,您也不看看,咱們家包子包了多少肉啊!”老板笑哈哈地說道:“這一個包子將近二兩肉,四塊五能說貴嗎?”

 “不對,去年,肉價30塊錢的時候,你這裡面,也是這麽多肉...”陸令神色突然一凜。

 馬騰到底給二兒子看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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